2人被逮捕,1人被公訴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陳曉華決定逮捕
雲南省文山州政協原副主席陳曉華(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臨滄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臨滄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陳曉華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蔣天喜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昆明市公安強制隔離戒毒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蔣天喜(副處級)涉嫌受賄一案,經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檢察院向東川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蔣天喜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東川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蔣天喜在擔任原昆明市公安局倘甸產業園區和轎子山旅遊開發區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金應琪決定逮捕
臨滄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原支隊長金應琪(副處級)涉嫌貪汙、受賄、行賄、濫用職權一案,由臨滄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涉嫌徇私枉法一案,由臨滄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臨滄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罪、受賄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對金應琪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雲南省人民檢察院
編輯:楊芮
審核:周健軍
終審:錢紅兵
【來源:掌上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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