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宜昌市2020年高中階段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報時間
2020年 9月21日至10月12日之間的系統開放日(10月1日-10月8日系統維護,網站訪問和確認用戶功能關閉),申請高中階段教師資格網報具體時間段以各縣市區教育局公告為準。
二、認定權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以各縣市區教育局公告為準。)宜昌市各認定機構(現場確認審核點)聯繫方式見附件1。
三、認定範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有效居住證在宜昌市轄區的中國公民,可在我市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於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要求,符合認定條件的港澳臺人員可納入認定範圍,港澳臺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港澳臺居民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湖北省教師資格認定管理辦公室統一提供函件。
四、認定對象
教師資格認定對象為: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內的社會人員,以及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專業畢業人員。
五、認定條件
(一)學歷標準: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學歷應為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二)普通話要求:申請語文學科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申請其他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中小學高級教師、中等職業學校高級講師、高級實驗師、特級教師等均不可作為免試依據。
(三)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鄂教師〔2002〕3號)規定執行。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現場確認時間結束,為本次教師資格認定體檢結果有效期。申請人按照各縣市區教育局公告要求選擇體檢醫院,使用《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完檢。體檢結論為「合格」,並有醫生籤名和體檢醫院公章的體檢表才是有效體檢結果。省人民醫院為疑義問題終檢醫院。
六、認定流程
(一)網上報名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先實名註冊申請帳號、後在個人信息頁完成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考試信息等的核驗或補充,下載列印、籤名上傳個人承諾書,選擇好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點,填寫確認申報信息、提交認定申請。
網報時,應準確選擇以下內容:
1.申請地類型。以戶口本申請的選擇「戶籍所在地」;以居住證申請的選擇「居住地」。
2.認定機構。申請高中階段(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選擇「宜昌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
3.現場確認點:選擇戶籍地、有效居住證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為現場審核確認點。
(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以各縣市區教育局公告為準。
2.現場確認地點:以各縣市區教育局公告為準。
3.現場確認須攜帶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信息核查表》一式2份;
(2)體檢結論為合格的《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未在規定時段、未使用規定體檢表或非指定醫院的體檢結果無效);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張(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的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4)核對網報信息後退回的:①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②申請人為宜昌戶籍的提交戶口本原件;在居住地認定的提交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網報時,學歷證書、普通話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等未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核驗的,現場確認時需補充提交:
(1)學歷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
(2)《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3)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未參加全國統考,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教育專業畢業的申請人,除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學、心理學成績以及教育實習合格證明的原件及其複印件,以及高校錄取花名冊申請人信息頁複印件。複印件均須由檔案管理單位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相符以及經辦人和聯繫電話。
(三)集中受理
各縣市區現場確認點向市教育局報送初審通過的申請材料。市教育局受理截止日期為11月6日。
(四)審核認定
自集中受理截止之日起14個工作日內完成網上公示、審核認定。
(五)制發證書
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在作出認定決定之日起2周內製好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簡稱「一證一表」)。「一證一表」具體領取時間屆時見宜昌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yichang.gov.cn/)認定結果公示中的說明。領取地點為各現場確認點(各縣市區教育局)。
七、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並取得一本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應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段內完成申報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網報時,申請人應仔細閱讀網報說明,按要求實名註冊認證,真實準確填報信息,因錯報、瞞報導致信息系統無法核驗,所造成的後果由申請人承擔。
(二)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於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以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http://www.cltt.org/證書查驗為準,查驗不出的不予受理。特別提示:若普通話證書原系湖北省語言文字工作機構頒發的,申請人應提前聯繫省語委辦核查並出具證書真實有效的證明。聯繫方式:省語委辦027-87328183;省測試中心027-67868066、郵箱:372537338@qq.com。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中國教育考試網http://zscx.neea.edu.cn/證書查詢為準,查驗不出的不予受理。
(三)《思想品德鑑定表》改由《個人承諾書》替代後,申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市區在完成現場確認後發函對接轄區公安機關進行背景核查,經公安機關核查有犯罪記錄的,將不予認定發證。
(四)《教師資格申請人信息核對表》是認定過程存檔備查的依據,申請人應下載該文檔後使用電腦填寫信息(除個人承諾書籤名外,不能手填),使用A4紙列印、粘貼衝印的證件照。《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使用1張A4紙正反列印,申請教師資格相關表樣及資料袋封面,在本公告下方下載「申請教師資格相關表格」(附件4)。
(五)申請人網報如遇技術問題,參見《申請高中階段教師資格網上報名注意事項》(附件2)和《申請人網報常見問題及處理辦法》(附件3),或致電中國教師資格網(010-58800171)諮詢處理。若遇網絡堵塞,也可以在系統開放日的維護時段(17:00~24:00)嘗試錯峰網報。
附件1:宜昌市各認定機構(現場確認審核點)聯繫方式.docx
附件2:申請高中階段教師資格網上報名注意事項.docx
附件3:申請人網報常見問題及處理辦法.doc
附件4:申請教師資格相關表格.rar
宜昌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2日
作者:翟頑飛
【來源:教師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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