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鹽城阜寧縣交警在執勤過程中查獲了一輛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的摩託車,交警要求車主提供摩託車真正的車牌及行駛證,卻被告知「這真沒有......」
原來車是崔某花了2000元在二手車行買的,購買時就沒有號牌行駛證和交強險,因為自己是裝修工,經常到鄉鎮做工,為了往返方便購買了這個毫無手續的二手摩託車。二手摩託車由於沒有懸掛車牌無法加油,這可急壞了崔某,轉眼崔某便想了個「好辦法」:妻子幾年前買過一輛摩託車閒置在車庫,那輛摩託車車牌剛好可以拿來救急。於是崔某便將妻子摩託車的車牌懸掛在自己剛買的二手摩託車上,並沾沾自喜跟妻子顯擺。誰知沒多久就遇到了交警檢查,由於無法提供行駛證及保險,一下子露餡了。經過交警的教育崔某為自己的無知感到羞愧,主動接受了交警的處罰。
崔某接受民警處罰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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