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去年,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多部委聯合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新國標」)正式實施,新國標將電動摩託車、輕便電動摩託車和電動自行車三大電動兩輪車從源頭上區分,並且有效的形成了電動兩輪車的產業、監管閉環。
在新國標實施前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工信部、公安部發布《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進一步加強新國標和3C認證下電動自行車在生產、銷售、使用以及監管等實施細則。
作為省內電動兩輪車保有量較大的地市,茂名早在2014年起就開始對電動兩輪車實施上牌登記,且在2017年進行第二輪的登記上牌工作。
由於早年電動車國標相對滯後,當年所登記的臨時牌照絕大部分為超標電動車。據統計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9年2月1日為止,茂名登記臨時牌照的電動兩輪車數量約在32萬。這些登記上牌的電動兩輪車基本沒有獲得3C認證和達到機動車生產標準,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容易誘發道路事故和消防安全隱患。
為此,南方農村報聯合茂名交警、茂名電白市場監督管理局、當地商家以及消費者等推出7期原創短視頻特別節目。
上兩期,我們分別帶來了電動車管理和上牌常識以及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的重要性。(點擊下面可以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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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少朋友看到上面兩期的內容都學習到不少「乾貨」。本期我們繼續聯合交警叔叔,聽聽交警叔叔介紹電動車淘汰貨置換新車的一些要點。
▲原創系列短視頻-茂名臨時標識牌電動車過渡期順延一年,但我們鼓勵淘汰或置換
▲電動車過渡期後如何安心選購電動車特別節目-主持人戴柳君
根據茂名交警最新的《通告》,"在2017年8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原申領在用的超標二(三)輪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牌,使用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9月30日止"。
▲部分截圖
也就是說,茂名當地臨時標識牌的電動車能夠再使用多一年的時間。
▲茂名當地臨時標識牌的電動車順延一年,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9月30止
但值得注意的是,超標電動自行車參照機動車管理。
「對駕駛超標二(三)輪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需持有摩託車類駕駛證並遵守摩託車通行有關規定,違反有關通行規定或者發生交通事故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參照機動車標準處罰或處理」。
實際上,在2017年8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登記臨時標識牌的電動兩輪車大多是沒有獲得3C認證或達到國家最新標準,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容易誘發道路事故和消防安全隱患。
此外,茂名交警還特別提出,在臨時標識牌的電動車過渡期延期期間,主管部門鼓勵車主購買車輛保險、鼓勵主動報廢或置換新車。
最後,我們提醒:之前申領了臨時標識牌的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和摩託車的車主,儘快攜帶有效資料,開車到交警車管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小提示&預告
小夥伴,請記住電動車過渡期後務必要淘汰或置換新車,而且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出行安全,我們建議在過渡期內就開始淘汰或置換。
下期,我們將聯合主管部門推出電動車充電安全問題,請各位小夥伴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