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瀟湘晨報(xxcbwx)
拍攝行兇視頻引爭議;執法車屬於沅陵園林綠化所,非網傳的公安機關車輛
目睹當街發生的持刀傷人事件,坐在「執法車」中的人員沒有制止,還拍攝視頻上傳網絡。這一行為引發網友爭議。
有網友質疑,執法人員此舉顯得太「冷漠」。也有網友說,涉事執法車並非公安車輛,而是綠化監察車,車上的人員在法律上沒有去阻攔的責任。
目前,當地紀委、監察委已介入此事。
12月12日起,一段拍攝於懷化沅陵縣的視頻引發網友爭議。視頻中,一名男子當街用匕首捅傷一對夫妻。視頻拍攝者拍攝時疑似坐在一輛印有「執法」字樣的車輛內。
12月12日,懷化沅陵,從執法車內拍攝的男子持刀行兇視頻截圖。
監控視頻顯示,行兇男子持刀傷人的地點,離執法車非常近。
「執法人員不上前制止,反而有時間拍視頻。」網友斥責視頻拍攝者「冷漠」,還說如果這輛執法車屬於公安系統將涉嫌玩忽職守。
12月13日,據沅陵縣有關部門消息,涉事車輛為沅陵縣住建局二級單位沅陵縣園林綠化所所有。目前,當地紀委、監察委已經介入。
從執法車內拍下當街行兇視頻
記者從網傳的視頻中看到,該視頻是從一輛引擎蓋標有「執法」字樣的白色小車主駕駛位的角度所拍攝。視頻中,一名男子手持匕首,將一名黑衣男子推倒後,與黑衣男子同行的短髮女子上前阻止,持刀男子轉向將女子推倒,並用匕首連續朝其腹部捅了四下。黑衣男子見狀趕緊起身上前制止,並將持刀男子壓在身下。期間,疑似拍攝者邊拍邊說「殺人啦」。隨後,一名男性路人駕車路過此處時,靠邊停車後上前查看,並將持刀男子手中的匕首奪走。
記者從現場的監控視頻看到,黑衣男子最初從停在路邊的一輛車上下車,隨即與持刀男子發生打鬥。在持刀男子與黑衣男子打鬥期間,那輛標有「執法」的車輛剛好經過此處,在要轉彎時停車,網傳視頻應就是在這段時間由車內人員拍下。記者注意到,這輛執法車尾部還標有「懷化監察」四個字。
疑似由「執法」車輛人員拍攝的視頻在網上熱傳後,有網友指責車內人員「冷漠」:路人尚能上前奪走匕首,以防更大傷害發生,作為「執法車」上的人員,為何有時間在車上拍視頻?
12月13日,記者核實到,視頻中的事情發生在12月12日下午3點左右,沅陵縣辰州路某超市附近。
沅陵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經初步了解,行兇男子與被捅男子均為當地某銀行的職工,被捅女子則為被捅男子的妻子,事情起因為兩名男子之間的個人恩怨。案發後,公安機關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將行兇男子帶走,將受傷男子和女子送往當地醫院,兩人均為輕傷,無生命危險。網傳視頻所涉的「執法」車輛為沅陵縣住建局下屬二級單位沅陵縣園林綠化所所有,為監督執法車,並非網傳的公安機關車輛。目前,當地紀委、監察委已經介入調查。
上述負責人表示,雖然涉事執法車輛並非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部門所有,但作為國家工作人員,他們可以上前進行勸阻。另外,根據相關部門對於黨員幹部網絡行為的規定,涉事人員將相關暴力視頻上傳網絡也有不妥之處。「可能面臨通報或者誡勉談話。」上述負責人說。
沅陵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該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對於執法人員的行為,網友評論不一。一名沅陵網友稱,「兇徒行兇的時候我覺得人怕死也算人之常情,但是兇徒被壓倒後還在拍視頻,我就覺得過分了。」另一名網友稱,「除了警察,普通公務員和普通人一樣,沒有一定要上的責任吧。」
湘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永紅表示,在制止違法犯罪方面,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與一般公民沒有區別。雖然公民都有制止違法犯罪的義務,但公民沒有制止違法犯罪的責任。對於公安機關及人員,制止違法犯罪既是職權也是職責,他們不履行此種職責,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可能涉嫌玩忽職守罪。
湖南工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申驗認為,作為政府工作人員,雖然沒有制止違法犯罪的法律義務,但有道德上的義務。「公務員法中有規定,公務員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義務,從這個角度講,這種義務要比普通公民要強一些。」申驗說,作為政府執法人員,將相關視頻拍下並上傳網絡,肯定是不合適的,理應採取勸阻或者報警等措施。
@前路還有花:那是綠化監察車,又不是警車,不一定非要上去阻攔吧。
@路邊有家咖啡店:兇徒行兇的時候我覺得人怕死也算人之常情,但是兇徒被壓倒後還在拍視頻,我就覺得過分了。
@託雷拉小神仙:這事兒,別人手上有刀,不敢上去阻攔也無可厚非。不過,報個警不難吧。視頻內那句輕描淡寫的「殺人了」,還是讓人寒心。
@信封信風:下車制止?你以為人人都是喬峰會降龍十八掌?下去被殺了一家老小網友來養?
@從ins看世界:園林綠化,又不是武裝部門,沒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怎麼上?
@黃健:對方有輔助有刀誰敢上啊?自己血又不厚!去送人頭啊?
@洗個痛快:我只有一個觀點:他只要報警了,就沒有任何問題!錄像還能幫警方取證。但如果他警都沒有報,從道德層面來說是有點冷漠了。
原標題《該譴責嗎?男子當街捅人,「執法」車輛人員不制止反拍視頻引網友熱議》
編輯:樸麗娜
責編: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