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此題,元代白話碑是很好的切入點。目前這樣的碑尚存四十塊,有一些不難懂,如《免丘處機門下出家人差發稅賦聖旨》說:「丘神仙底應系出家門人等隨處院舍都教免了差發稅賦者」,或鐵木兒頒給西藏類烏寺的聖旨:「官員們不得對他們使用暴力,和尚們也不得因持有聖旨而做無理的事。如做,他豈不怕」,皆直用口語。可見古代人說話與今人相似,並不都之乎者也文謅謅。
但也正因為是口語,所以不免有些當時俗語俚詞和時代特殊語法詞彙,現在隔了幾百年就不好懂了。如奉天承運說成:「長生天氣力裡、大福蔭護助裡」;不得違悖、違者治罪,稱為:「無體例的勾當休做者,若做呵,不怕那什麼,聖旨!」
看到這些,大家可能會笑話當時畢竟是蒙古政權,文化尚粗。而其實古代《尚書》即是如此的。韓愈《進學解》說:「周誥殷盤,詰屈聱牙。」上古之誥令多不是文告,而是以口語對群眾進行勸說,如「格,汝眾!予告汝,訓汝猷,黜乃心,無傲從康……」之類。因此後世讀來便難懂了,得靠訓詁注釋才能會意。
後來文字之用漸廣,文字的跨時空傳播效果又遠勝於語言,臣民上書作奏、帝王出令降命、老百姓記事抒情,遂多乞靈於文字。越是想傳諸久、遠的事物或思想,就越會採用文字。於是社會上文字和語言並用互濟,而各有重點。
各有重點,顯示在作用上,也在階層上。一般民眾識字率不高,只能以語言為主,學士文人就不一樣。
周朝開始,所謂學習,通稱讀書,即是從識字開始的。《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漢代則是「學僮十七以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吏,又以八體試之。」
這多麼驚人!因為整本《說文解字》也不過九三五三字,難道區區小吏竟能懂得全部?也許是八體都要考試,合起來九千字吧?但不管如何,一般民眾識字已多是無疑的。秦朝識字課本《倉頡篇》《爰歷篇》《博學篇》,收3300字。漢代《急就篇》《凡將篇》《訓纂篇》《滂喜篇》等字書收了5340字,也都可以證明當時一般人之識字量,跟今天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再看磚銘、鏡銘、印璽、碑刻上的文字,其字句和藝術美感,也都遠在現在一般工匠之上,後世篆刻家甚至都以漢印為典範。足見文字的使用,漢代已臻高峰,出現枚乘司馬相如之辭賦、史遷班固之文章、蔡邕之碑誌、鄭玄之註解,不足為奇。
在這樣的時代,以文字通情達意,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此即所謂文言。是一種不同於自然語言的話語系統,通行於讀過書的人之間。
文學,是這套系統中的鑽石。它不只是簡單的通情達意而已,更要精煉、華美之,以顯其文採。禽獸皆有毛羽,可是鳳凰才足以耀其文章。
故我國寫文章的標準,向來皆如曹丕《典論・論文》所說,是「詩賦欲麗」。如何麗?有人偏於從詞藻說,如《梁書.謝幾卿傳》:「春藻之辭,麗文無以匹」;有人則強調氣脈之「上抗下墜、潛氣內轉」;還有人認為這是六朝儷體之特徵。其實早在漢代,揚雄已說「詩人之賦麗以則」,「王充更是自誇「辯言無不聽、麗文無不寫。」故詩賦欲麗,允為通則。
唐代古文運動,雖反對這個標準,提出更高的「文以載道」要求,但也只能說是在這個基礎上再予深造罷了。
以文字構造華章麗辭的傳統,到五四運動卻斷了。而且被汙名化,說是死文學、貴族文學。要效法西方「言文一致」,寫白話文。
白話文,早期只以古代詩文中較通俗易懂的為典範,如胡適《白話文學史.上卷》那樣,後來又找上宋元明清通俗小說。
可是詩文中通俗易懂的,如白居易王梵志之詩,其實仍是文言。通俗小說如《三國演義》之類也只是加上若干口語詞的簡易文言,其中直接引用詩、詞、駢文,甚至奏摺史傳,乃是通例,許多小說更是逕自標名為「詞話」「詩話」,白話云乎哉?
因此胡適後來說:「我們所提倡的文學革命,只是要替中國創造一種國語的文學。有了國語的文學,方才可有文學的國語。有了文學的國語,我們的國語才可算得真正的國語。」
換言之,古代的所謂白話文,都是被他假借來當大旗的虎皮,古代本無此物,有的也是元代白話詩碑一類東西。是在其中參用了若干口語詞或對語言的譯寫之文言。真正的白話文,是要從新時代的語言(也就是國語)中創造出來的。
這也就是胡適等人從來不提清末以來即已大盛的白話報、白話小說以及傳教士中文翻譯作品之原因。五四以後的白話文運動,跟那些乃是兩碼事。
過去的文學,建立在文字上,現在則要建立在語言上了。過去的通俗白話,只是文字體系中用以親近民眾、輔助教化的部分。現在卻是要拋棄文字,由國語中生成新的文學;並用這種國語文學,來證明國語有獨立存在的價值,非文字之附庸,「可算得真正的國語」。
因而,國語運動接著就如火如荼的展開了,文學的嘗試也同時登場了。
最早出現的是《新青年》上發表的白話詩。接著散文和小品文也證明了「 舊文學之自認為特長者,白話文學也並非做不到」(魯迅.小品文的危機)。
可是,高興還太早了,嘗試的熱情很快就被潑了涼水。
傳統陣營的冷嘲熱諷都不說了,新派人就多不滿意。胡適自己參加的新月派就是反對胡適而講格律的,聞一多、徐志摩、朱湘等人都發展著格律詩。朱光潛 〈替詩的音律辯護〉更認為胡適「作詩如說話」之說錯誤已極。後來臺灣瘂弦、紀弦〈論新詩〉等亦認為新詩嘗試失敗,詩人應展開「文學再革命」。新詩最終改稱為「現代詩」,即以此故。
再革命,事實上就是革五四之命,重新接合與文言文斷裂了的關係。
葉維廉就指出:以文言文為代表的中國文字體系含有許多特性,例如有鏡頭意味的活動、傾向於短句和精簡、沒有跨句、情境與讀者直接交往等等。這些特性能將情境普遍化,容許詩人不是分析性地呈現主觀的經驗。五四文學革命以後,新詩人放棄文言,改以白話,致使不少詩人將人稱代名詞、指示時間的文字帶入了詩中。如曾、已經、過指示過去,「將」指示未來,「著」指示進行。還有不少跨句。而古詩極少用連接媒介,卻能產生一種類似水銀燈活動的戲劇性效果,白話的使用者卻在有意無意間插入分析性的文字。因此:「相當諷刺的是,早年的白話詩人都反對側重倒模式的說理味很濃的儒家,而他們的作品竟然是敘述和演繹性的。」
改變之道,在於接合與文言文斷裂了的關係。如連接媒介進一步的省略、更深一層的與外物合一、儘量不依賴直線追尋的結構、代之以很多的心境上而非語意上的聯繫、重新納入文言的用字以求精省等等。所以余光中說要下五四的半旗:「偉大的五四已經死了,讓我們下半旗誌哀,且列隊向她致敬。……五四最大的成就,仍是語言上的;五四文學最大的成就,也是語言的解放,而非藝術的革新。」
可見魯迅所以為的「 舊文學之自認為特長者,白話文學也並非做不到」,畢竟只是盲目樂觀。
但,無論說再革命也罷,下半旗也罷,也沒完全顛覆五四,仍只是在其論域中發展著。像余光中說:「口語,在它原封不動的狀態,只是一種健康的材料而已。作家的任務在於將它選擇而且加工,使它成為至精至純的藝術品」,事實上依然是國語的文學之意,只是惋惜過去語言加工不夠而已。
然而,語言加工了就能成為文學嗎?麵粉再怎麼加工,能變成米飯?
文學,是文字藝術。聲音或語言當然也可以有其藝術,聲音有口技、歌唱、音樂、獅子吼等等;語言有相聲、演講、說話等等,如宋代說話人四大家數,小說、說經、講史、合生,或名演史、或稱舌耕、或作挑閃。但這些都不是文學,猶如球類運動和武術,乃是兩路。即使是曲棍球、太極球,也有偏重哪一類之分。曲棍球是球類,太極球就只是武術運動。戲曲、說話,除非寫成劇本、話本,否則便是表演藝術、說話藝術,不是文學。猶如貓與鷹,乃是兩物,稱為貓頭鷹的,終只是鷹不是貓。
白話文運動起來時,把這個基本區分混淆了,戲曲小說都拉進文學陣營,且要推為正宗。小說既是說,巷議街談,要稱為文學,便只能去講「說話人的底本」,所謂話本。而其實沒有這樣的東西,「宋話本」是個誤會。明朝人才有擬話本,是以文字部分模擬言說而寫成的故事與文字藝術。
故「白話文」是個自我矛盾的生造詞。不管是不是話,寫成文章,便只是文言,不是話。是文字的一種舞蹈,而非語言之技藝。就像演講,唾咳珠玉,自顯語言之美,但若要用文字記錄下來,卻總要花大氣力仔細筆削潤色一番不可。文字的邏輯,不同於語言的韻律,所以無法「我手寫我口」。真要我手寫我口,最多就只能像香港報刊「明明覺得無問題,偏偏寫出黎就系怪怪地,都系用返書面語好睇啲」「其實書面語都有講究嘅,有啲人唔識打就求其搵個字出來頂。打簡體字系冇所謂,至緊要唔好亂改嗰啲字 」這樣,形成一套廣東話文;或「 阮suah m̄知beh對toh位講起,講起阮khǹg tī心肝仔內ê歡喜kap憂愁」「文學反映儂佮土地兮感情;啥乜所在兮儂」之類的臺語話文。
撇開政治意識和鄉土感情,從學理上說,這都是模仿西方「書面語」的作為。可是西方有書面語,是因他們沒有文字,只能將記音符號組合起來,形成口語的紀錄。我們現在其實仍是在漢字體系中,增多了狀聲詞、仿音字、同音替代字、方言俚語字和一些聲調符號。另有些方案,則改投西方懷抱,用拉丁字母或羅馬拼音,以轉入語言系統,如"Aix suie mxkviaf laau phvixzuie."(愛媠毋驚流鼻水)。或徑直用注音符號和漢語拼音來寫,如日本假名、韓國訓民正音、越南喃文那樣。
這是中國文學的出路嗎?恐怕大部分人皆會不以為然。
至少,如此只從聲音方面去講求,形文是難以兼顧的。《文心雕龍》嘗曰:「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聲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色雜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性發而為辭章」。形文是說靠文字的字形即可以造成美感,現在文字都難以保全了,何有於形文?
白話文云云,除了有這些難題或麻煩之外,還在於主張白話文的文學人,在評論文章時,其實並不能守住立場。看中的,皆不是話之白,而是文之彩。魯迅就是明擺著的例證。
他談小說,絕不承認小說出於巷議街談,反而把小說的寫作群體歸於文人,尤其稱道唐傳奇,說它們「敘述宛轉,文辭華豔……,源蓋出於志怪,然施之藻繪,擴其波瀾,故所成就乃大異」。
宋元以降之小說,他依然是以這種觀點去看。例如說《全相三國志平話》立意與《五代史平話》無異,「文筆則遠不逮」。《隋唐演義》「文筆乃純如明季時風,浮豔在膚,沉著不足」。只七十回本《水滸》「字句亦小有佳處」。
對於從說話發展來的白話小說,顯然他只就其文採估價。
不只如此,他還暗暗地把這個起於唐代「只說古今驚聽之事」的口說傳統,逐漸拉回文字傳統中。
他一來是用「底本」說,把口傳的轉為文字的,謂:「說話之事,雖在說話人各運匠心,隨時生發,而仍有底本以作憑依,是為話本」。在此,話本已非說話,而是文書。因此可由文辭方面討論其優劣。
其次,是他直接說「平話」就是「以俚語著書,敘述故事」「即今所謂白話小說者是也」。白話小說,是文不是話。故他根本拋開了說話人說話的問題,逕指其為著書,連「底本說」也不用了。故《宣和遺事》「乃由作者掇拾故書,益以小說,補綴聯屬,勉成一書」,《大唐三藏取經記》也一樣。它們本身雖文字粗略不足觀,但已是由語而文了,因此他說:「說話消亡,而話本終蛻為著作,則又賴此等為其樞紐而已」。
說話消亡、話本蛻為著作,他講得多麼清楚呀!
可是這還不夠,魯迅更要把元明白話小說之源,說成是本來就出自書傳。他考《水滸》成書之經歷,謂宋江等聚嘯泊之事,「宋末已有傳寫之書。《宣和遺事》由鈔撮舊籍而成,故前集中之梁山泊聚義始末,或亦為當時所傳寫者之一種」。其後,「或雖已有種種書本,而失之簡略,或多舛迕,於是又後有人起而薈萃取捨之,綴為巨帙,使較有條理,可觀覽,是為後來之大部《水滸傳》」。
這樣的論述,實在有趣!
他明知宋朝時「宋江事見於街談巷語」,雖亦有「高如李嵩輩傳寫」其事,但他偏只就傳寫這一點立論,把更多談說其事的街談巷語摒棄不顧。元人雜劇唱演其事者,現在知道的,尚有二十多種,他全不管,只去說那傳寫的「種種書本」,豈非有趣?
至於高如李嵩之「傳寫」。高如是誰,不可考;李嵩則是畫家,為畫院待詔李從訓之養子,工山水、道釋、人物,於光宗、寧宗、理宗三朝亦任畫院待詔。故其所傳寫者,必是「傳移摹寫」之畫,而不是什麼小說故事傳記。
魯迅對美術史夙有究心,我認為他不可能不知道李嵩是何許人,可是他卻貪著那「傳寫」二字,順著去講《水滸傳》如何生成於這一個大書寫傳統中。這不是心有縈注,所以才在論述上取了巧嗎?
而且這個書寫的傳統,終究仍在文人團體手上。他說明代神魔小說:「但為人民閭巷間意,蕪雜淺陋,率無可觀。然其力之及於人心者甚大。又或有文人起而結集潤色之,則亦為鴻篇巨製之胚胎也」。論《西遊記》的作者,也說那乃是「有明一代淮郡詩人之冠」的吳承恩。接著說《金瓶梅》作者不知為誰,或云為王世貞或雲乃唐順之。「明末,則宋市人小說之流復起」,而作者亦皆文人,如馮夢龍、凌濛初等。其所作,如《西湖二集》,亦是「發揮文士不得志之恨者」「大為寒士吐氣」。
市人小說尚且如此,擬晉唐小說就更是如此了。他認為明末風氣「文人雖素與小說無緣者,亦每為異人俠客童奴以至虎狗蟲蟻作傳,置之集中。蓋傳奇風韻,明末實瀰漫天下,至易代不改」,也就是整個文人團體都喜歡從事傳奇的寫作。才學小說、狹邪小說、人情小說、諷刺小說的作者群也都是文人。
唯一的例外,是俠義小說。魯迅曰:「《三俠五義》及其續書,繪聲狀物,甚有平話氣息。……文康習聞說書,擬其口吻,於是《兒女英雄傳》遂亦特有『演說』流風。是俠義小說之在清,正接宋人話本正脈,固平民文學之歷七百年而再興者也」。俠義小說是唯一接續宋人話本的類型,可知其他小說俱是文人所作。
而就是這唯一之正脈,其存在亦有賴於文人。怎麼說?一是賴文人為之訂正潤色。凡未經文人修潤的,魯迅都斥為拙劣荒率,評價極低。二是文人擬作,如文康之《兒女英雄傳》,雖具演說流風,畢竟出於文人手筆。三則是因文人所作小說已太多,這類小說才能生存,所謂:「值世間方飽於妖異之說、脂粉之談,而此遂以粗豪脫略見長,於說部中露頭角也。」吃慣了珍饈,偶吃野菜也不錯,其生存之邏輯,魯迅以為即在於此。
可是不管怎麼說,如此得以生存的東西,價值總是有限的。清代興起的俠義小說,魯迅評價都很差,謂:《兒女英雄傳》以下諸「擬作及續書,且多惡濫,而此道又衰落」。
綜合以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文人才是整個小說史的主幹,他們所作的小說,當然是文字書寫體系中之一部分,其評價標準,主要也是看文字好不好。
《中國小說史略》中對小說的文字工夫,討論極多,如謂《孽海花》「描寫當能近實,而形容時復過度,亦失自然。蓋尚增飾而賤白描,當日之作風固如是矣」;其他黑幕小說,「徒作譙訶之文,轉無感人之力。……又或有嫚罵之志而無抒寫之才」;《二十年目賭之怪現狀》「描寫失之張皇,時或傷於溢惡,言違真實,則感人之力頓違」;總評譴責小說,則謂其「辭氣浮露,筆無藏鋒」。又贊《海上花列傳》:「寫照傳神,屬辭比事,點綴渲染,躍躍如生」,而批評其他狹邪小說:「大都巧為羅織,故作已甚之詞,冀震聳世間耳目,終未有如《海上花列傳》之平淡而近自然者」。
詳看這些評語,我們就會發現它確實是一位作家寫的小說史。裡面對於「如何描寫」著墨甚多,金針度人,不乏甘苦之談。比起一般只從主題意識、社會背景、淵源影響論小說史者,確實掌握了文學的特性,不愧為小說之史。
以往的研究者常會誤以為魯迅評小說之標準,兼重「文採與意想」,文採謂形式,意想指內容主題。其實魯迅衡文,只重文採。有文採,意想亦佳,固善;就是主題思想不莊不端,甚至毫無足取,只要文採動人,仍然是好的。
如《海上花列傳》欲訾倡女之無深情,他覺得是「責善於非所」,但文章甚佳。《鏡花緣》對社會制度的批評以及它的理想,魯迅也覺得它「仍多迂拘」,但建議不必管這些,「不如作詼諧觀,反有啟顏之效」,視為俳諧文字,聊取怡情。《蟫史》徒取奇崛而無深意,可是魯迅也說它:「以其文體為他人所未識,足稱獨步」。《燕山外史》事殊庸陋,不過一切才子佳人小說之濫套,魯迅卻說此書「殆緣轉折尚多,足以示行文手腕」。他又說:「《金瓶梅》作者能文,故雖間雜猥詞,而其他佳處自多。至於末流,則著意所寫,專在性交。……其尤下者意欲媟語,而未能文」。論《西遊補》時,也認為作者意想未奇,「主眼所在,僅如時流」,「惟以造事遣辭,則豐瞻多姿,恍忽善幻,奇突之處,時足驚人,間以俳諧,亦常俊逸,殊非同時作手所敢望也」。……
這類評價,態度都很明確:主題思想縱令陳腐迂拘,甚或錯誤如《西遊補》,所寫過於淫穢如《金瓶》,都不打緊,重點是文字怎麼樣。
這種態度,又不只表現在上述諸評價語中,更表現在它整個論述型態上。例如《水滸傳》的主題意識,自來爭論不休,到底水泊諸人是「忠義」還是盜匪?主旨是讚美官逼民反、替天行道;抑或要招安、要懲戒、要殲渠魁首,乃是《水滸》研究上的大問題。可是魯迅完全不涉及主題意識的爭論,只就幾個不同版本做比較,說百回本「於文辭大有增刪,幾乎改觀,除去惡詩,增益駢文,描寫亦愈入細微」,百二十四回本「文詞脫略,往往難讀」,百二十回本「字句稍有更定,詩詞文較多」,百十五回本「文詞蹇拙,體制紛紜,中間詩歌,亦多鄙俗」,七十回本「字句亦小有佳處」等等。金聖歎腰斬《水滸》,導致主題意識上產生重大變化,他也沒什麼討論。
其說《閱微草堂筆記》尚質黜華,追蹤晉宋,敘述雍容淡雅、天趣盎然;謂《醒世恆言‧陳多壽生死夫婦》述二人訂婚諸節,皆不務妝點,而情態反而如畫,《拍案驚奇》,敘述平板,引證貪率,不能及此;評《兒女英雄傳》十三妹,雲此殆作者欲使英雄兒女之概備於一身而意造之人物,然因此性格失常,言動絕異,矯揉之態,觸目皆是;又比較宋明話本云:宋市人小說主意在述市井間事,用以娛心,明人擬作,末流乃誥戒連篇,且多豔稱榮遇,故形式僅存而精神迥異……等,皆文章家言,無關白話。
魯迅寫白話小說、論古代小說,是五四運動後建立小說新典範的旗手。但其文人心態及文人審美觀如此,與「引車賣漿者流」的心態和語言觀,顯然大相逕庭。
我曾一再指出:五四新文學運動,表面上推倒了文的傳統,白話取得了全面優勢,但實際上這個話乃是文中之話。故所建立的,不是個語的傳統,而仍是文,是對文另一種型態的強化與鞏固。以小說為例,五四以後的小說論者,所欣賞的都是文人小說家(scholar-novelist)而非民間說話傳統,所偏愛的小說,也仍以文採可觀者為主。這些論者,在理念上固然高唱文學從民間來、鼓勵研究民間通俗文學,可是在文學品味上卻很難認同平民文學。早期的話本,出於市井,固然可由其歷史性質而尊崇之,可是明清以後,評價就困難了。迄今為止,那些職業說書人或編書人,如羅貫中、熊大木、天花藏主人等,不但還不甚了解其年齒爵裡,其小說史地位更是遠不如吳承恩、董說、夏敬渠、吳敬梓、李汝珍和曹雪芹這些文人小說家。批評者所喜愛的,乃是脫離民間說唱傳統,成為表達作者做為一個文人或知識分子之情操、趣味及理念的作品。這些作品,文字當然遠較民間說話傳統更「文」,也趨近書寫傳統而遠離說與唱的表演。其內容則遠較民間說唱傳統「雅」,較接近文人的世界觀,因此它也比民間文學更易博得文人的稱賞。
這段話,在魯迅身上完全適用,而且魯迅恰好便是這一現象的代表。
早在馮夢龍撰寫〈古今小說序〉時,便曾討論過這個「文/言」之分。他說:明代的「演義」往往有過於宋人者,「而或以為恨乏唐人風致,謬矣!」他認為:「唐人選言,入於文心」,訴諸的是文字上的感染力;宋以後的小說,則「諧於裡耳」,故不能以乏唐人風致為病;且因世上文心少而裡耳多,所以諧於裡耳反而是優點,影響力會大於文人文學。馮夢龍之所以如此說、之所以能發現宋以後演義小說之優點,反駁時人(當時文人)對它的惡評,就是因為他有另一副眼目,能見著民間說唱諧於裡耳者的好處。
魯迅也明白這「文心」與「裡耳」之分,故《小說史略》廿七篇云:「明季以來,世目《三國》、《水滸》、《西遊》、《金瓶梅》為四大奇書,居說部上首。比清中葉中,《紅樓夢》盛行,遂奪《三國》之席,而尤見稱於文人。惟細民所嗜,則仍在《三國》、《水滸》」。一種是見稱於文人的,一種是細民所嗜的,兩者顯分畛域。而魯迅自己站在哪一邊?
魯迅跟馮夢龍的不同,在此就顯出來了。四大奇書中,「尤見稱」者,當然還是文人喜歡的《紅樓夢》。不惟欣賞其「文章的旖妮和纏綿」,更強調所寫即作者個人之遭遇,表達了他個人的心情。其次是《西遊記》。此書本是歷來民間講說西行取經故事的集編和改寫,向來也「諧於裡耳」、為「細民所嗜」。但魯迅跟胡適一樣,刻意將它與民間說唱脫鉤。先說它是吳承恩這位「淮郡詩人之冠」的文人所作,次說他敏慧淹雅,取材於西遊故事、唐人傳奇及當時世態,但「加以鋪張描寫,幾乎改觀」;再則說其中寓有玩世不恭之意,乃作者秉性使然。於是《西遊記》便與《紅樓夢》同樣,都屬於文人小說了。
《三國》《水滸》這些細民所嗜的小說,魯迅則都沒什麼好評。論《三國》但云: 據舊史,即難於描寫;雜虛評,復易滋混淆。故明謝肇淛既以為「太實即近腐」,清章學誠又病其「七實三虛,惑於觀者」。至於寫人,亦頗有失,以致欲顯劉備之長厚而似偽,狀諸葛之多智而近妖。後來在〈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也舉了三個缺點:容易招人誤會、描寫過實、文章和主意不能符合。優點則只有一點點兒:描寫關羽還不錯。《水滸》則連這一點好話,魯迅也沒說。論其書,只道其版本,談六個本子的不同,並從文字上論其優劣而已。
其他細民所嗜的小說,當然評價還要低於《三國》《水滸》。如雲《包公案》文意甚拙,乃僅識文字者所為;《三俠五義》構設事端,頗傷稚弱;《小五義》荒略殊甚;《彭公案》等,字句拙劣,幾不成文;《施公案》等,歷經眾手,共成惡書。
〈中國小說的歷史的演變〉說得更刻薄:「大抵千篇一律,語多不通。我們對此,無多批評,只是覺得作者和看者,都能夠如此之不憚煩,也算是一種奇蹟罷了!」
這番話,便顯示魯迅對於「細民所嗜」之物,內心實不以為然,《小說史略》及這篇講辭,雖然語多保留,不願深談,但好憎之情,畢竟掩藏不住。
他說民間歡迎的東西,內中往往還保留著原始的糟粕。小說史的原始時期,就是神話和古老巷議街談的階段了。可是魯迅卻說古小說之巷議街談,「並無現在所謂小說之價值」;神話則彷彿人類兒童期,若不進步,只信神話可就糟了。如此評價,對爾後生於市井,亦流行於市井,仍具神怪迷信及巷議街談性質的演義評話,又怎瞧得上眼?又何況,魯迅是要改造國民性的,老百姓靈魂內裡,自有許多他認為的糟粕,需要他清除;論小說,他當然也就不可能站在細民所嗜的那一邊。
所以,綜合地看,古代並無白話文,說的是話,寫的是文。五四白話文運動想創造的是國語文學。但「言文合一」的理想和其實踐,並不如一般人所以為是成功的,文學人常欲修正或扭轉之。目前以折衷方式為主,想重新接合與文言的斷裂關係。
我則以為「白話文」本來就是文言,不是話,故將來也只能繼續朝文採斐然的路子發展。因為即使是魯迅,也不可能容忍市井口吻、俗民意識、鄙俚文字。既是文學,總是要在文字上講究的。
而什麼文字可以參考呢?魯迅選擇「魏晉文章」,周作人選擇明人小品,胡適推薦了白居易等人的詩,又選注了《詩選》《詞選》,聞一多則讚美李商隱,甚至將李商隱「蠟炬成灰淚始幹」之句作為他整部詩集的題辭。陳獨秀、魯迅、鬱達夫、俞平伯等人繼續大做舊體詩,也是大家都知道的。
可見新文學運動之後,文學的發展仍不能離開文言文這個大傳統,仍須以它為資糧。近年臺灣一些人大肆刪減教科書中文言文的比例,正是昧於這個事實的不智之舉。
須知文言文不只是離不開、可供參考。剛才說了,將來文學必然要繼續朝文採斐然的路子發展,這事實上即是文言的深化、精緻化(雖然它也必要加上時代的新成分)。近年看似已被打倒之文言文在大陸的回潮,即可視為此一發展的小徵兆。
魯、巴、茅、郭、老、曹,如今皆已淡出舞臺,書印得少了,教科書裡也漸漸撤掉了。反之,易順鼎、胡先驌、錢仲聯、錢鍾書、陳匪石、張瀾、沈均儒、陳叔通、黃炎培、馬敘倫、劉永濟、馬一浮、唐玉虯、吳世昌、喬大壯、張伯駒、徐英、成惕軒、周棄子、羅尚、張夢機等無數民國以來的詩人集子被編輯刊印出來了,無數青年傳統詩社、詞社、楹聯社成立了,無數傳統詩文獎項在評選,無數詩詞影視節目在制播,無數城市在聘人替他們寫詩作賦,網絡詩壇文壇蠭起了,研究項目開始可以申報了。徐晉如、季惟齋、鄧秉元、程羽黑等一大批青年作手,甚至可以文言著書,完全不讓古人。整體光景,實在比目前懨懨一息的新文學陣營熱鬧也有希望得多。
也許,有些人會不同意我這樣的論斷。那也難怪!中正機場都能貼出狗屁不通的賦了、總統都能寫出自自冉冉的春聯了、課本都能大刪文言了,在這樣輕藐文字與文學的社會裡,我還高談文字之真賞、期待文學之鷹揚,本身就是不合時宜的呀!
龔鵬程
龔鵬程,1956年生於臺北,當代著名學者和思想家。著作已出版一百五十多本。
辦有大學、出版社、雜誌社、書院等,並規劃城市建設、主題園區等多處。講學於世界各地,現為世界漢學中心主任、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推廣中心主任。擅詩文,勤著述,知行合一,道器兼備。
-長按關注-
✬如果你喜歡這篇文章,歡迎分享到朋友圈✬
添加助理小編微信號:yyssss315,可加入「龔鵬程與我們的時代」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