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德曼身高為2米01,在內線中並沒有任何優勢,但是他擁有驚人的彈跳高度和快速的連續彈跳能力,以及出色的預判能力,讓他成為「籃板怪物」,憑藉這項能力他在NBA立足多年,並取得了後人難以超越的成就。
羅德曼曾單場搶下34個籃板,曾多個賽季場均搶下至少15個籃板,曾連續7年獲得年度籃板王的榮譽(1991年到1997年),職業生涯場均搶下13.1個籃板,非常厲害。不過他整個職業生涯的總籃板數為11954個,只排在NBA歷史籃板榜的第23位,這是為何?
一、籃板怪獸也需要成長
1986年,羅德曼在第27順位被活塞隊選中,從他的選秀順位就能看出,他並不是一開始就被人看好的球員,也不是出道即巔峰的球員。職業生涯前三年,他一直都是替補,新秀賽季場均上場15分鐘,可以搶下4.3個籃板,之後兩年場均上場時間分別為26.2分鐘、26.9分鐘,分別搶下8.7個籃板、9.4個籃板。
從第二、第三個賽季就能看出,羅德曼在搶籃板方面確實非常有天賦——場均26分鐘的上場時間就能搶下將近10個籃板,而且前場籃板幾乎佔了一半。到了第四個賽季,活塞隊開始試著讓他在一些比賽中出任首發,上場時間升到29分鐘,他的場均籃板提升到9.7個。
第五個賽季,羅德曼已經正式成為球隊首發,場均上場33.5分鐘,場均搶下12.5個籃板,籃板怪獸初長成。第六個賽季,他場均搶下18.7個籃板震驚聯盟,首次成為籃板王,之後就連續成為籃板王了。可以發現,成長的這幾年羅德曼因為上場時間少並沒有搶下多少個籃板,籃板總數也就少了。
二、缺席太多比賽
羅德曼是一個非常狂野的人,個性鮮明,除了傷病原因,他在場外的作風問題也是他出場少的一個原因,要麼被球隊懲罰,要麼被聯盟禁賽,加上他脾氣火爆,領到的技術犯規多了被禁賽,或者做出聯盟禁止的行為被禁賽,導致他職業生涯的出勤率並不高。
14個賽季,羅德曼只出場911場比賽,平均下來每個賽季出場65場比賽。在馬刺的第二個賽季只打了49場比賽,在湖人的賽季只打了23場比賽,在獨行俠的賽季只打了12場比賽……就算他再能搶,比別人少打這麼多場比賽,籃板總數也比不過別人。
三、職業生涯不夠長
羅德曼1986年進入NBA,2000年正式退役,14年的職業生涯並不算短,但是凡事都是相對的,跟籃板榜單排在他前面的那些球員比起來他他的職業生涯不夠長。舉個例子,奧尼爾職業生涯場均籃板為10.9個,場均比2.1個,單賽季場均籃板最高的是13.9個,他沒有拿過一次籃板王,但是他卻排在總籃板榜的第25位,比羅德曼高了好幾個名次,原因就在於他比羅德曼多打了5個賽季。
綜上所述,不僅不好奇為什麼羅德曼總籃板排行那麼低,反而驚嘆他花這麼少的時間、這麼少的比賽卻能達到這個高度,不愧是「籃板怪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