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浙安委[2020]17號)文件精神,推進浙江省第二輪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深入開展,結合我市正在開展的全省危化品全生命周期安全重點整治, 10月16日,龍港市應急管理局印發《龍港市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小化工」專項整治。
一是全面排查底數,徹底查清重點。龍港市應急管理局召開「小化工」專項整治部署會,要求以各科(室)、大隊、中心、新城所為網格單位,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全面排查,以明察暗訪、突擊夜查、交叉互查、群眾舉報線索等形式查清底數,建立非法違法「小化工」清單臺帳。
二是分類打擊整治,徹底消除隱患。我局根據前期排查的非法違法「小化工」結果,分類處置,從嚴從快打擊非法違法行為,確保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依法限期辦理手續、停產整頓、拆除裝置等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三是從嚴從重處罰,確保取得實效。我局堅持邊檢查、邊整治、邊問責,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要求在 2021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非法違法行為的追責問責。
【來源:溫州市應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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