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還在紐奧良打球的克裡斯·保羅(Chris Paul)在幫一個單位錄製教學時,曾經提到:那個時代的防守人,面對進攻者快速切入時只會有兩個選項,第一踩著罰球線逼其快速去做決定,賭其中一個方向;第二沉退到禁區,試圖蓋帽或製造進攻犯規。「所以我現在都用歐洲步。」他自信的在視頻最後這麼說著。
他當時不知道的是,十年過去後,他的隊友詹姆斯哈登將會劇烈的改變所有傳統防守思維。
每個時代總會出現那些與眾不同的籃球天才,對技術層面興起格興。在2005年,當馬刺終於從活塞的鐵桶陣中勝出,所有人都開始為吉諾比利的歐洲步所驚豔,並開始大量效法,這時候那些頂尖切入者都欣喜若狂,以為已經找到了一種適用於各種情況的籃下終結技巧。
但一個成熟的體育競技項目,他的攻守兩端永遠是制衡的,防守者永遠都會找到方式去限制那些出色的得分手,然後等到這項技術被研究透徹後,防守者會開始佔上風,直到下一個天才的出現。
而哈登的特別之處在於,他有一段時間從韋德的手中接下了歐洲步王者的權杖,可是過幾年之後,在莫雷(Daryl Morey)的要求下,他必須提升自己在三分線外的出手次數,於是他開始改良後撤步。在那之前詹姆斯、庫裡(Stephen Curry)、歐文(Kyrie Irving)這些頂尖好手也都會使用這一招,但是從來沒有人能把它作為一種常規性的武器,而只是規避防守者的一種權宜的方式。
但哈登每一場都要用這種方式出手超過10次,他和訓練師羅蘭德(Irv Roland)一起改進啟動系統,讓他在開始急停之前、持球再撤一步,如此他比別人多了三分之一臂展的空間,也由於他壯碩的身體,這讓防守者無法再進行封蓋。
甚至因為他移動的方式太特別,就好像是闖進紐約的吉賽兒公主一樣突兀,於所有人—包括那些和他一樣優秀的高手都無法有效的去預測他的動作。他的腳步不斷的遊走在違例邊緣,但又因為太連貫和迅速,因此難以分辨,以至於聯盟有將近一個月的時間,必須針對哈登每一場比賽的每一個後撤步回合去分析,以確保執法的公信力。
他已經變成了喬丹之後,最強的外線持球手,這一季常規賽沒有任何一名球員、任何一套戰術,比哈登在外線持球單打更讓人放心的了。
但就如歷史所告訴我們的,有喬丹就會有杜馬斯(Joe Dumars)、有科比就會鮑文(Bruce Bowen)、有詹姆斯就會有雷納德(Kawhi Leonard)、有杜蘭特就會有託尼阿倫(Tony Allen),偉大的進攻者需要偉大的防守者來襯託,他們相輔相成。而不同於天才們,這些大鎖們背後總有一支球隊做後盾,他們的工作只是最大化場上五人的防守力量,好讓對手難以施展天賦。
羅伊斯奧尼爾(Royce O'Neale)就是那麼做的。
在首輪的對決,猶他爵士被火箭體無完膚的給擊敗了,在各方面他們都不如對手,然而他們的確做到了有效限制哈登,尤其是在最後的三場比賽。
G3:全場20投3中、三分13投2中,得到22分、10助攻、6抄截,發生4次失誤,火箭贏3分。
G4:全場19投8中、三分12投6中,得到30分、4助攻、2抄截,發生8次失誤,火箭輸16分。
G5:全場26投10中、三分12投3中,得到26分、6助攻、4阻攻、3抄截,發生5次失誤,火箭贏7分。
有鑑於命中率出現極大的差異化,加上賭博性防守的出色數據,以及偏高的失誤率,我們可能會認為這是威斯布魯克打出來的數據,如果不是米切爾(Donovan Mitchell)在進攻端災難性的進攻表現,爵士非常有可能至少能拿下兩勝。
前兩戰哈登拿到了接近他常規賽水準的數據,場均30+10,前中一場三雙,火箭團隊則是拿到了120分左右的分數,兩場淨勝了對手52分,這顯示哈登進入到季後賽的狀態並沒有很差。
這兩戰猶他學習了常規賽密爾沃基對哈登的防守,他們高舉雙手,然後站在持球者的慣用手側邊,當哈登開始往禁區運時,所有人開始收縮。
這並不是一個很稀奇的戰術,甚至在很早之前,科比就親自示範過他是怎麼用這種方式防守的,其原理就是拿掉進攻者的選擇,讓他們只剩下一到兩條路可以走,雖然防守者放出更多空檔,但是協防人也已經在路上。科比在用這一套防守動作時,甚至會把手搭在進攻者的慣用手上,讓他不好起身投籃。
但雄鹿採用這種方式,一定程度是為了不要讓哈登使用後撤步,因為與其讓他投進5記三分球,你會寧願讓他拋投5次。
爵士在改良後變成直接在哈登運球過半場後站在他身後,顯然為了防止他製造犯規,他們選擇了直接把手背到後面,而這也不是新招了。
不過這種效果驚奇大於實用性,原因在於哈登太容易進去罰球線的寬廣地帶,因此給了他很多的傳球選擇,他用助攻瓦解了防線。而且前兩戰的實踐者盧比奧(Ricky Rubio)雖然是經驗老道的防守者,但他能給予哈登在起身投籃後的壓力實在太小了,後者還是肆無忌憚的拔起跳投。
盧比奧在第二戰中有26個回合是在防守哈登,這是爵士全隊最高的。在這些回合中,哈登7投4中得到10分。盧比奧並沒有退縮,但效果有限。
不過所謂的防守策略其實就是所有對位經驗的歸納和總結,爵士並沒有害怕改變,他們讓奧尼爾去主防他,這位15年的落選秀,17年在夏季聯盟被打斷牙齒後得到史奈德的欣賞。
後三戰爵士回到了正常位置的防守,奧尼爾會側邊領防,但僅僅只是用身體踩住一個角度,不會全部讓出前面的位置,讓哈登直接一馬平川的進入到心臟地帶。如此,他可以幹擾投籃,又可以不在被過了之後追趕上去。
但他能這麼做,也是因為他本身的臂展和體能條件足夠優秀,如果換成盧比歐,這就難以阻止後撤步的出現了。
那一場哈登20投3中,兩次三分命中,一次是由英格爾斯、一次是盧比歐防的。
後面兩戰哈登都打得極其痛苦,就像去年這個時刻一樣。上一季爵士也是4:1,但在埃克薩姆(Dante Exum)及歐尼爾的防守下,讓哈登最後兩戰三分14投只中1,罰球12罰10中,助攻合計僅7次,GmSc效率值是可憐的9.5和7.2。
從任何層面來看,爵士的確已經找到了限制哈登的方法了,但是他們自己沒辦法投進球。米切爾整個系列賽被戈登(Eric Gordon)給守得不能自理,命中率只有32%,但是沒他還是得繼續投,因為爵士除了他之外沒有其他人能在這種等級的防守中,自主創造投籃機會。
但稍早結束的雷霆開拓者系列賽已經證明,如果你空有速度,但是不懂的改變節奏,那麼有經驗的防守者可以很輕易的把你擋下來,甚至製造一次犯規。
不過在第二輪對上勇士,就不可能讓他們以這種方式獲勝了,對手是常規賽聯盟第二會得分、進攻效率排在第一的球隊。
而對火箭來說,上一輪給他們的警訊,不只是哈登的問題。保羅也不再是那個「聖保羅」了。
上季他在對爵士的5戰中拿到123分,包括收官戰的41分,三項命中率是48/44/84%。而今年面對同樣的對手,他5戰只有87分,三項命中率為45/21/93%,除了他之外,卡佩拉的發揮也沒有去年那麼好。
所以,如果哈登不能打出爆炸性的表現,讓勇士被迫得全程夾擊他,然後給他們射手製造出手空間,那麼火箭是很危險的。
對於勇士來說,他們選擇無限去換防哈登,因為他們的鋒線防守能力足夠優秀,這一點和爵士一樣;但重點是後面這個:他們的鋒線有足夠的能力去和火箭拚得分,所以他們經的起消耗,不用像猶他人一樣來賭博。
但勇士也有一個問題,在於他們怎麼去很好的隱藏庫裡,後者可能是「死亡五小」中唯一可能的缺口。
對此前兩場金州已經表現的很明白了,庫裡會上去延誤直到原本的防守球員回位,這在首場比賽起到了一些作用,因為就算哈登堅決再換回來,勇士也因此消耗了一些進攻時間。
不過這個戰術始終起到了一些作用,庫裡這兩戰都有非常嚴重的犯規問題,幾乎就在第三節一定會領到四犯,而這個時間點本來應該是他們暴量得分、一舉甩開對手的時刻。而火箭用進攻代替防守,有效的限制住了對方一名巨星的發揮。讓他兩戰只拿到38分,三分命中率不到三成。
但勇士也有辦法用同樣的方式如法炮製,庫裡在這兩場雖然外線手感低迷,但他至少做到了單打對方內線的絕對優勢,所以火箭第二戰根本不敢再多用法裡埃德(Kenneth Faried)和內內(Nene Hilario),改而代之的是:格林(Gerald Green)或小裡佛斯(Austin Rivers)配4首發的超迷你陣容。
而結果就是籃板遭到對方的統治。
本系列賽的進攻籃板率為:18.6%比32.5%。火箭只有兩個陣容的籃板率高於對手。一個是:C. Capela | J. Harden | D. House | A. Rivers | P. Tucker;另一個:C. Capela | J. Harden | C. Paul | A. Rivers | P. Tucker
他們必須要有卡佩拉在場上保護籃板,但數據顯示當他站在場上時,效率值為全隊最差的-31.3%。
這變成一個無解的難題。
去年伊格達拉受傷之後,勇士露出了缺口,所以火箭找到了無限單打魯尼、喬丹·貝爾等人的機會,搶先在季後賽領先。
今年火箭面對捲土重來的五小,沒辦法給出好的答案,這讓他們系列賽至今都處於追趕的局面。而他們之所以能咬住比分,讓比賽沒有瞬間崩潰,在於他們確實將有效命中率(.546)和罰球比(.291)維持的不錯。尤其是罰球,這也是為什麼哨聲在這個系列賽第一戰就引起了這麼大的爭議,因為對於火箭這種需要大量單打的球隊來說,吹判的鬆緊程度,直接影響了最後的勝負。
哈登的製造犯規的能力是籃球史上一個特殊的技藝,雖然近十年哨聲有越來越對進攻者得利的趨勢,但也沒有哪個人能像他一樣在過去7季製造了10520次罰球機會。
一切的關鍵在於他的可怕的護球能力,一雙麒麟臂讓他能在主動尋求碰撞、甚至和對方肢體糾纏在一起時,仍能完成法定的一次合理出手。而這在他精通後撤步後變得更加誇張,由於他縱向的幅度太大,所以防守球員沒辦法不跳起來阻止他。
就像是系列賽第一戰看到的,當湯普森和格林起跳,那哈登就能主動爭取對抗,而在大部分時候,裁判會選擇保護進攻球員的圓柱體。
這就是為什麼這系列賽才打兩場,他就有了23個罰球。
如果這些球沒有吹犯規呢?那麼如果勇士拿下籃板,一人倒地的情況下,有很好的攻防轉換機會能得分。如果一個系列賽少吹兩次,像第一戰一樣,那結果可能就完全不同了。
已經出局、但舌頭還是停不下來的杜德利(Jared Dudley)說的很對,這兩戰絕大多數的那些爭議球,在常規賽應該是會吹防守犯規的,因為那無關緊要;但到了季後賽,任何一回合都可能影響比賽,更多雙眼睛在關注著細節,裁判要吹平衡哨那就很困難了。他們只能認真檢視哈登的每一次跳投,但困難的地方在於你幾乎無法辨識他是真的、還是演的。
每一次判決都將影響球賽的節奏,勇士當然是想打快的,火箭則希望回歸到一球一球單打的回合。
隨著季後賽的允許對抗程度變大,球員可能必須要有更誇張的動作,才能吸引裁判的關愛。這一切並不是哈登的錯,他只是很好的運用了規則罷了。
但這會變得很有趣的,從前不管該場比賽的哨子嚴不嚴,裁判總能做到儘量讓實力決定比賽,因為他們只要一視同仁就行了,更強的那一方會贏得勝利。
但現在不一樣了,哈登的技術是特有的,只有他一人、其他人難以模彷,或是無法製造出相同效果的專利性技術,那要如何去做到公正?特別是在肉眼難以分辨雙方所謂「圓柱體」位置的時候。
接下來回到休士頓,在主場球迷的鼓譟下,裁判會更難以分辨真假。這畢竟不是網球場,可以逐回合用鷹眼來挑戰,在沒停表的時刻下,誤判就是誤判了。
我們只能祈禱當天值勤的裁判,每一個都像賈維(Steve Javie)和巴維塔(Dick Bavetta)一樣明察秋毫了。
這讓我想起一件事,1985-86賽季第2場比賽,彼時還沒進化成完全體的喬丹,對上了還沒有完全壞起來的活塞,最終公牛終場以3分之差贏球。
不過真正讓那場比賽名垂青史的,還是藍比爾(Bill Laimbeer)在比賽中對喬丹的一次兇狠的惡意犯規,直接讓阿爾貝克(Stan Albeck)和戴利(Chuck Daly)兩位看似優雅的總教練直接在場扭打了起來。
而有趣的點在於,儘管現在來看,藍比爾是不折不扣的惡棍,他應該被抓去警察局。但是對當時來說,那卻是一個絕佳的防守。
場邊的播音員如此評價道:「喬丹必須了解,如果他想得分,那就得付出代價,就算他是超級球星也一樣。」
「阿爾貝克很情緒化的想保護他的球員,但藍比爾這是一個好的犯規,一個聰明和正確的犯規。」
「就是這樣。」
那時候的風氣就是這樣,沒有人會對喬丹的遭遇感到同情,他們只覺得那是一名新星必須繳的學費。「歡迎來到NBA!」
但僅僅一年之後,風氣就開始轉變了。
當時看慣經典比賽的凱爾特人傳奇的播報員莫斯特(Johnny Most),無法理解底特律怎麼能把這麼粗野的暴行帶到球場上,於是他氣得大吼:「暴力!暴力!暴力!」、「藍比爾做出了一個典型令人作嘔的犯規!」
也是在這個時候開始,美好的「Show Time」時刻要到尾聲了,籃球聖殿將進入到九零年代的鐵血風格之下,而所有球隊的模彷對象,就是那一支活塞。
技藝的進展是如此的快,每當有天才小鬼又冒出時,球場惡漢們就會想到新的方法來修理他們,自古皆然。
哈登讓我們驚奇的地方在於,他改變了進攻者和防守者之間的立場,他利用了裁判必須保護球賽觀賞性的義務,來作為自己的後盾,事實證明這很有效。
你必須學著去欣賞他,就像當時的人們欣賞藍比爾和那支活塞一樣,哈登在這三年用他的天賦打出了歷史級的進攻表演,至少在常規賽是這樣。
這一個系列賽打到現在,雙方球員和教練至今還保持著冷靜,著實讓人有些驚訝。連一向口無遮攔的德拉蒙格林都只是要大家將關注轉回比賽本身。
是的,不要那個急著為某一人、某一球做出永恆的判決,讓時間去給他最公正的評價,我們需要做的事去記住詹姆斯哈登其人,以及他怎麼去改變一個時代。這於我來說,不只是一個較為聞名的看球方式,也多了些對於比賽的敬畏和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