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熱點千萬條,評評哪條最頭條。
轉瞬之間,2019年已接近尾聲。這一年,社會熱點事件層出不窮,引得各路「吃瓜」群眾強烈圍觀。這其中,究竟有哪些「瓜」值得細嚼慢咽?記者此番就挑選十條,與各位看官一同分享。
在這裡,萬望讀者朋友不要做「槓精」,也不要說「雨女無瓜」。熱點事件眾多,萬裡挑十不易。記者實在是太難了,別的不說,盤它!
「ZAO」化弄人,誰在盯著你的臉?
你造嗎?一夜之間「ZAO」火了。
這款主打視頻換臉功能的App似乎有著非凡魔力,在2019年8月31日凌晨突然躥紅。許多人一打開朋友圈,便發現親朋好友搖身一變,紛紛儼然「影帝」「影后」,成為各色經典電影情節中的主角。
實際上,ZAO的玩法並無甚特別:用戶上傳照片(通常是自己的照片),通過人工智慧(英文縮寫「AI」),將面部數據與明星進行替換,從而實現與「愛豆」同框。
這款軟體受到了年輕人的追捧,但其安全性和隱私性也引發了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有網友提出疑問,萬一照片被不法之徒盜用,那後果豈不是不堪設想?
近兩年AI的風口已經吹遍了整個網際網路,前有AI變音,後有AI換臉。毋庸置疑的是,AI技術已經廣泛進入日常生活,人臉識別無處不在。
此前,中國藥科大學(江蘇南京)的學生們在入校時發現了一個大變化:不僅校門、圖書館等安裝了新的人臉識別門禁,教室內也裝上了人臉識別系統進行考勤,學生發呆、玩手機都能被感知到。由此,在網絡引發眾多討論。
有關人臉識別、大數據等高科技應用,涉及數據安全和隱私等敏感的權利問題,因而每每爭議不斷。
不可否認,AI技術在方便人們生活的同時,對於改善社會治理有著積極的作用。例如,醫學領域,人臉識別掛號系統讓號販子無從插手;公益領域,「人臉尋親」幫助人們尋找走失的老人和兒童。但是,這其中流通著大量的個人隱私,如何確保這些信息能安全規範使用是當務之急。
因此,想真正讓高科技服務於人類,相關立法同樣需要與時俱進。通過立法將個人信息作為重要的基本權利加以對待,對於相關行業設立倫理審查機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人臉識別等高科技帶來的倫理和法律的爭議,有效防範技術手段的濫用。
「益」心一意,誰在消費你的愛心?
點擊、付款、轉發……只需輕輕地動動手指,你就可能為另一個家庭帶來生存的希望。
在朋友圈,為患病親友籌款的求助信息,你一定不會陌生。近年來,「輕鬆籌」「愛心籌」等網際網路募捐信息平臺快速發展,為連接網友愛心、助力善款籌集提供了便利。
然而,本是快速發展的慈善舉動,在屢次曝光的負面新聞中屢遭質疑。
2019年6月,年僅33歲的德雲社某相聲演員因突發腦溢血住院,其家人在網際網路募捐信息平臺「水滴籌」發起100萬元籌款項目,熱心網友紛紛捐款、轉發。隨後,便有知情網友指出這名相聲演員在北京有兩套房、一輛車,卻在眾籌時還勾選了「貧困戶」標籤。
事實上,這已不是網絡眾籌首次遭遇信任危機。此前,深圳白血病女童羅一笑的父親眾籌治療費時,也被指圈錢營銷,引起網友鋪天蓋地的質疑。
近期,「掃樓籌款得提成」事件令水滴籌這一大病眾籌平臺再次陷入信任危機。公益眾籌這一民間救助模式,也因此陷入了尷尬境地。
無獨有偶,2019年12月,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旗下有著近30年歷史的春蕾計劃也爆雷了。因為這個專注於保障困境女童受教育權利的慈善項目,擅自改變了資助對象,在最近一批次「春蕾一幫一助學」項目資助的1267名高中生中,有453名男生,佔受助者人數近四成。
自公益眾籌誕生以來,「詐捐」「虛假信息」始終是網際網路公益平臺揮之不去的陰影。一系列負面事件挫傷了公眾的愛心和熱誠,而信任危機的爆發不管對公益行業還是對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群體來說,都是巨大的損失。
公益慈善機構應該意識到,大環境越來越透明是大勢趨勢,任何一個不規範操作,都可能引起軒然大波。品牌公信力積累難,坍塌易,因此,必須依法依規行善。只有在專業公益的道路上不斷向前走,才有可能行穩致遠。
「明」揚四海,誰在「欠費」素質額度?
從高鐵「霸座」到公交「互毆」再到地鐵「鹹豬手」,發生在公共場域的種種不文明乃至違法行為,受到公眾普遍譴責,也引發公眾對於社會文明的思考。
近年來,公共運輸工具上的性騷擾事件時有發生。但此類行為,在處罰上卻面臨尷尬——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猥褻的嫌疑人視情節被處拘留5至15日。對此,有人指出,這樣不痛不癢的處罰,實際上對這些敗類是一種變相縱容。
2019年8月26日,上海市首例「鹹豬手」入刑案件引起廣泛關注。據悉,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判決一出,贏得叫好聲一片。
「鹹豬手」被「斬」可謂是大快人心,及時剎車就能即刻止損,而剎不住的車就只能衝向生命的盡頭。2018年11月,因坐過站,重慶萬州一乘客與司機爭執互毆,車輛墜江,15條鮮活的生命瞬間消逝。
當我們回想起這場事故並為之悲痛時,2019年因不文明出行而引發的網絡熱點話題依舊屢屢佔據頭條:
1月11日,貴陽再次出現乘客搶公交車方向盤事件;
2月24日,浙江省瑞安市一公交車司機被打車輛險墜河;
5月27日,廣州至深圳的一趟高鐵上,男子一人佔三座並讓勸導乘務員「滾蛋」;
8月20日,湖南省長沙市一位老人強行讓女子讓座,叫囂「打死你」……
除此之外,頻頻出現的高鐵霸座現象,因航班延誤而大鬧機場的行為,因診療分歧痛毆甚至砍殺醫生的事件……劇情之誇張,強度之大,總會讓人詫異。
改革開放四十餘年,我們國家的物質文明有了極大進步,但精神文明提升卻依然有很大空間。正如《人民日報》評論而言,我們社會太需要一場「文明革命」。一方面,我們需要通過諸如誠信黑名單等制度規範倒逼規則意識與法治思維的提升,讓這個社會少一些規則的「無知者」、法治的「局外人」;另一方面,我們依然需要不斷喚醒我們古已有之的善意與良知,用德治蕩滌社會風氣、推進社會文明,讓身邊多一些美德的「繼承者」與「發揚者」。
「暴」藏禍心,誰在傷害最親密的人?
2019年11月25日是第20個「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
這一天,網紅博主宇芽在微博上發布了控訴前男友沱沱(原名:陳鴻)家暴的視頻。視頻中,沱沱拖拽著宇芽的雙腳,宇芽拼命反抗並試圖用腳抵住電梯門,但最終被拖拽出電梯,接著就是一頓暴打。
不到24小時,這條視頻在微博上就有了過億的播放量、幾十萬的轉發和評論。
緊接著,演員蔣勁夫又被來自烏拉圭的新女友朱莉塔指控家暴:「和JF住一起的日子很像在監獄裡面。」「他是個控制狂、暴力狂和妒忌心很強的人。」朱莉塔稱蔣勁夫多次對自己使用暴力,捏她頸,拳打她肚子甚至威脅要殺了她。而在去年11月,蔣勁夫因對其同居日本女友中浦悠花實施家暴造成重傷而被日本警方逮捕。
從網紅再到明星,家暴可能發生在每一個家庭。據全國婦聯的統計數據,在中國2.7億個家庭中,約30%的家庭存在家暴,其中90%的受害者是女性,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毆打。
面對家暴,許多人都發出過同樣的疑問:為什麼不站出來反抗?然而,一切似乎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簡單。要知道,被家暴者往往還需要承受來自輿論的壓力,許多女性為了顧全家庭,不得不選擇忍氣吞聲、息事寧人。
目前,我國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已開始實施,但立法與普法之間存在距離,社會觀念的變革與個體行為模式的改變則是更緩慢的進程。女性常是家暴的受害者,但反家暴絕不只是女性議題。家暴是文明社會的疤痕,抵制家暴需要每個人的努力。
「精」心動魄,誰會引爆這顆「定時炸彈」?
精神病人是很多人避諱的話題。因為他們大多數沒有民事行為能力,衝動易怒、缺乏理智。而越來越多的精神病患者發病傷人事件,也讓民眾對此諱莫如深。
2019年7月20日,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尖刀刺傷了演員任達華,也刺中了大眾憂慮。緊接著,11月5日在湖南長沙,一名陌生男子在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下,將一名九歲男童毆打致死。監控錄像顯示,施暴男子騎坐在男童身上,用螺絲刀多次刺向男童羅某星的身體和頭部,並掐住喉嚨。在持續15秒的視頻中,被壓住的男童已無法動彈。
事後,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經過調查得知,該名男子曾因患有精神分裂症兩次入住精神病醫院治療。由於此案涉及精神病患者和弱勢孩童,引發持續熱議。
據了解,截至目前,我國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數已經超過1600萬,社會上把具有重大社會危害暴力行為的精神病人稱為「武瘋子」,而這類病人往往缺乏有效監護,不發病時又與常人無異。
從社會層面來看,精神病患者確實屬於弱勢群體;但是在行為不受控的發病者面前,毫無防備的民眾亦是弱勢群體。這其中,責任的認定便不僅僅是科學的範疇,同時也涉及社會容忍度的問題。
時有發生的「武瘋子」傷人事件警示我們,精神病患者的監護管控,不能僅僅滿足於醫療機構的救治,一定要加強社區的防治。應當儘快建立健全政府、社區、社會與家庭的聯動機制,加強社區信息登記、相關職能部門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引入專業社會工作者的心理輔導和照顧護理,降低精神病人發病風險,切實維護公共安全。
「公」虧一簣,誰能護我生命周全?
「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因為一旦發生公共安全問題,定會產生一定的人員傷亡。
2019年10月10日18時10分許,江蘇省無錫市312國道K135處、錫港路上跨橋發生橋面側翻事故。側翻橋面上共有5輛車,其中3輛小車、2輛卡車。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據報導,經初步分析,此事故系運輸車輛超載所致。
網絡瘋傳的一段視頻,完整記錄了橋塌的場景:立交橋整體垮塌,側傾地面,兩輛拐彎的小車被不幸砸中。如此殘酷的一幕震驚了網民,再一次衝擊了整個社會的安全感。
實際上,類似事故已不是第一次。2019年12月3日,浙江省海寧市許村鎮發生一起汙水罐體坍塌事故,9人死亡;12月1日,廣州市廣州大道與禺東西路交界處發生道路坍塌事故,有3人墜入塌陷區;11月26日,雲南雲鳳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安石隧道出口處發生突泥湧水,13人被困;4月23日,廣西南寧一基槽邊坡坍塌,1人死亡……
屢屢發生的公共安全事件,顯然已不能用偶然事故來解釋。其背後暴露的,是公共安全管理的嚴重不足。因此,對於個案追責固然必不可少,同時也要重視事故背後的共性問題,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彌補相關法律制度的漏洞,紮緊公共安全的籬笆。
如此,才能告別悲劇,給公眾以踏踏實實的安全感。
「天」降橫禍,誰來祛除城市上空的痛?
高空拋物,這一把懸在城市上空的劍,每次登上熱搜,都幾乎帶著悽慘的血色,帶著痛苦的哀號,輕則重傷,重則殞命的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2019年,慘劇一再發生:
廣東深圳一5歲男童被高空墜落的玻璃窗砸中,不幸身亡;
江蘇南京一女童在路上行走,被樓上8歲男童高空拋物砸中;
一名女子在經過深圳南山地鐵站出口時,被高空墜下的一塊啞鈴片砸中;
貴州貴陽一女子被高空墜物砸中身亡,經查,是樓上一個10歲男童扔下滅火器……
一次次慘烈的事故,讓「頭頂」安全一次次刺痛人心,也一次次拷問著社會良知。在為受害者扼腕嘆息的同時,人們的驚懼和憤怒也被一再激發。對於那些「手賤」,只顧自己「一時爽」,置他人安危於不顧的高空拋物者,有沒有有效的管制辦法?
於是,一則「高空拋酒瓶被物業停電30天」的新聞引發網友熱議,被瘋狂點讚,建議全國推廣;浙江杭州一小區為擺脫高空拋物之苦,物業在半空中拉了一張60米長的尼龍大網。同在杭州,一小區為防高空拋物,由街道特地出資購置了47個「防高空拋物監控」,實行無死角監控。
以上這些治理高空拋物的能動補位,不過無奈之舉,治標難治本。慘烈的現實,無奈的自救,亟須法律登場。高空拋物不能止於社會輿論的道德譴責,而應訴諸法律,像對待酒駕一樣進行懲治,使道德規範真正「硬起來」。
這是社會的呼聲,也是民眾的心聲。2019年8月23日,中國法學會組織召開高空拋物墜物法治工作座談會,來自各方面的法學法律工作者發表意見。會議建議,應從法律上明確規定高空拋物屬於違法行為,明確予以禁止。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規定故意高空拋物根據具體情形,予以懲處,最高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意見》的出臺是罪與罰的一次平衡,不再是簡單的公德心問題,而是一條不能逾越的法律紅線,目的不只是讓肇事者受到懲罰,更是要讓所有人心存敬畏,心中有法、眼中有規。
「俠」路相逢,誰用鍵盤謀殺他人?
在「人人都是自媒體」的時代,請別用鍵盤「殺人」。
2019年10月14日下午,一則新聞在網際網路飛速傳播:「下午(韓國時間)4點半左右,在城南水井區某公寓內,一起工作的同事發現崔雪莉已經死亡。」這則消息甚至讓新浪微博系統一度崩潰。
韓國女藝人崔雪莉自殺事件引發了網絡熱議,網友紛紛斥責此前對於崔雪莉的網絡暴力行為。更令人憤怒的是,有人因站出來發表觀點被強行貼上「蹭熱度」的標籤,還有人因未站出來公開表態被硬扣上「冷血」的帽子,這些人無一例外地成了「鍵盤俠」的下一個目標。
網絡暴力就像藏在網絡背後的劊子手,從言語謾罵到人肉搜索,都會對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工作生活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極易造成嚴重的後果。2018年8月德陽女醫生事件中,被單方面事實支配的網絡輿論不斷發酵,演化成人肉搜索,最終逼迫女醫生自殺。
放任網絡暴力,人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我們不應以沉默應對,任其肆意發展,而應該從多個層面進行管控。
一方面,需要對其在法律上進行約束。對此,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於2019年12月20日發布《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明確規定網絡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臺不得開展網絡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帳號等違法活動。
另一方面,在於公民的道德培養。其中,提升個體乃至群體的理性意識尤為重要。旁觀者也要摒棄「看客」心態,不做網絡暴力的「幫兇」,共同維護和諧有序的網絡環境。
「未」雨綢繆,誰來保護少年的你?
你保護世界,我保護你!
2019年10月25日,電影《少年的你》在全國熱映,再一次將校園霸凌話題帶入公眾視野。而實際上,真實世界裡的校園霸凌,遠比《少年的你》要觸目驚心,類似的案例屢見不鮮。
2019年12月,福建莆田一女生被圍毆被逼下跪的視頻在網絡傳播,警方初步查明,因同學間發生口角,一女生夥同校外人員毆打同學;11月5日,廣州天河區,一女生被室友扒衣錄像;4月23日,甘肅隴西縣渭河初級中學一名初二男生被五名學生毆打致重傷,送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
除了校園暴力,現實中,以未成年人為性侵對象的犯罪案件時有發生,有的利用網絡誘騙未成年人並進行性侵害,有的利用自己的教師等特殊身份和便利條件性侵。這些現象已成為社會痛點。
2019年11月,四川成都一名七旬老人,在其出租房內,多次對一名患有輕度精神發育遲滯的幼女猥褻、姦淫;11月14日,廣東茂名的12歲智障女孩兒再遭性侵,導致二次懷孕;7月9日,江蘇盱眙縣一小學的55歲男教師,因涉嫌猥褻未成年女學生,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未成年人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採取零容忍的態度,一直是司法機關的努力方向。2019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性侵兒童案件,堅決依法判處死刑。
對性侵兒童的犯罪分子亮出利劍,彰顯了我國司法堅決保護未成年人安全的立場和決心。然而,保護孩子的安全,不僅是司法機關的事,更需要全社會共同發聲、共同努力。只有形成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和司法保護相銜接的合力,才能有效預防、減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發生。
「金」誠所至,誰來保障你的休假權?
牽動人心的2020年全國放假安排公布了!
2019年11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發布。其中最引人關注的莫過於「五一」假期延長到了5天。
事實上,近年來關於恢復「五一」黃金周或是增設長假黃金周的議論此起彼伏。隨著當前國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旅遊已經成為人民幸福生活的必需品之一,假日經濟更是帶動地方消費升級的一股重要力量。然而每逢「十一」黃金周,遍地「人從眾」的擁擠景象卻讓旅遊品質大打折扣。
基於此,近年來帶薪休假制度也被不斷提起,有的人得益於此而選擇錯峰出行,然而更多的人卻囿於現實中帶薪休假所面臨的種種困難。2020年「五一」假期變為5天,雖說只是增加了兩天,但似乎是否會成為未來趨勢?
就在2019年全國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委員發出了恢復「五一」長假的呼聲,全國政協總工會界也為此提交了提案,由此引發的公共討論甚至一度衝上微博熱搜第一。
雖然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兩會答記者問時明確表示「還需要有關方面深入研究」,但其潛臺詞已表明,是否恢復「五一」黃金周,已到了必須認真對待的時候。
不容忽視的是,休息權是一項重要的公民權利。與此相關的假日制度改革,除了由行政機關主導的民主決策機制外,還有必要納入人大的審查和批准程序,由民意機關對此類重大事項行使決定權。
回顧歷史,從1993年實行大小周末制度,到1995年全面推行周五工作制,再到1999年實行黃金周制度,直至2007年取消「五一」黃金周,事實上都是由行政機關控制了最終決策權。
對此,有專家指出:未來,這樣的決策遺憾應當盡力避免。原因就在於,經由人大這一更高層級的法定民主決策程序,不僅能進一步夯實公共決策的民意基礎,提升其合理性,更能從根本上確立其合法性。
「五一」黃金周能否恢復,能否儘快列入議程,還有待觀察。但無論結果如何,最重要的應當是由民主決策說了算。同樣,相對於黃金周這一具體議題,更重要的也是公共決策的含金量。
2019年,你關注了這些事件中的哪些呢?而哪些還將持續吸引著我們的目光,走向2020年?新的一年又將有怎樣的熱點、爆點和關注點呢?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