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部灣銀行擬對股東權屬確認項目採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廣西北部灣銀行股東權屬確認項目
二、項目編號:20201214
三、採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四、供應商資格
1.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註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和經營許可,具有獨立籤訂合同的權利,具備為本項目提供相關產品及服務能力的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
2.投標人具備政府部門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律所應成立5年及以上,且在南寧有常設機構和辦公室地點;
3.投標人具備金融銀行專業的服務團隊,團隊原則上需配備至少4名以上專職律師,團隊人員需具備任職該行業的相關工作經驗;擅長銀行股權管理且具備銀行業相關的服務經驗,近三年內有相關股權清理、股東權屬確認工作等服務的案例;
4.律師事務所及其執業律師近3年內沒有因違反職業道德和違法執業行為而被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處罰;
5.投標人承諾不在同一服務期間內辦理與廣西北部灣銀行有利益衝突的法律事務;
6.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7.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8.須在廣西北部灣銀行以往採購項目中沒有過欺騙、欺詐等不良行為或不良記錄;
響應文件於 1月11日12時前在廣西南寧市青秀區青秀路10號廣西北部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06室遞交,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