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聊通社小編從聊城市陽穀縣人民檢察院公開的一份起訴書獲悉,曾因犯強姦罪、搶劫罪被判處徒刑六年的茌平籍男子崔某,出獄後不思悔改,又夥同好友將兩名女子劫持後在同一房間的同一床上強行發生關係,其行為令人不齒。
2019年3月30日凌晨2點左右,被告人崔某夥同李某駕車在一處廣場與菜市場北側交匯處,強行將被害人高某、王某拉拽到車上,然後劫到東阿縣李某的出租屋內。李某持刀逼迫兩名女子就範。
李某、崔某和王某、高某同時、多次在同一房間、同一雙人床強行發生性關係。當日8點,崔某和王某又強行發生一次性關係。當日11點,李某又同高某發生一次性關係。隨後,李某和崔某將兩名女子送回陽穀縣。
在認定上述事實的抓獲經過等書證、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公安刑事鑑定意見、現場勘察等筆錄以及案發現場監控視頻後,陽穀縣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崔某以暴力、脅迫手段強姦婦女,為二人以上輪姦,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因其繫纍犯,應當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