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0月09日 17:35:37 中財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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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禎環保公司發布關於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安徽
國禎環保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已於2020年6月12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六十七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以及於2020年6月30日召開的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並將回購股份全部用於後續實施股權激勵或者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5,000萬元(含15,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30,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3.50元/股(含13.50元/股),回購實施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有關本次回購股份事項具體情況詳見公司於2020年7月16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0-049)。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2020年9月,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982,9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14%,購買的最高價為10.5元/股、最低價為9.9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9,999,858元(不含手續費、印花稅等交易費用)。
截至2020年9月底,公司已累計回購股份1,451,3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21%,購買的最高價為10.8元/股、最低價為9.9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14,998,386元(不含手續費、印花稅等交易費用)。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託時段符合《實施細則》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報告、業績預告或者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2)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兩個交易日內;
(3)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0年8月12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69,104,800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17,276,20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託:
(1)開盤集合競價;
(2)收盤前半小時內;
(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未達到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二)公司後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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