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已經是2019年最後一個月了,下個月即將邁入2020年,緊接著就會進入春節。目前關於2020年的春節放假通知已經公布,一共放假7天。若是在春節被留下值班或者加班的話有權向公司要求支付三倍的工資。
一、2020春節放假通知最新安排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將2020年春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月24日(星期五,除夕)至30日(星期四,初六)放假調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春節放假通知已經出來,一般的公司會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放假,也有的公司會給員工提前一些時間放假,每個公司的規定不同,是對員工不同的帶薪休假的福利。若公司沒有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放假的就需要支付相應的加班費用。
二、2020年春節加班費如何計算
一些公司或者特殊的部門,全年無休或者需要在春節值班的,公司就需要對員工發放三倍的加班工資,一般是前三天是三倍工資後四天是兩倍工資。
春節長假放7天,而這7天是由兩部分組成的(法定休假日和法定休息日)。據悉,春節前三天是法定節假日,後四天是休息日。
休息日和休假日,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工資也不相同。
法律依據:
按《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凡在春節前三天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春節後四天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不支付加班工資怎麼辦
在法定節假日公司沒有對加班員工支付加班工資的是違反了法律規定,員工可以跟公司進行協商,若協商不成的,員工可以準備好相關的證據,如勞動合同、加班打卡記錄等去當地的勞動局申請仲裁,若仲裁也無法解決的,員工可以採用訴訟的方式進行解決。
法定節假日放假也是有薪水可以拿的,當然若沒有放假被加班的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三倍的加班工資。公司沒有按照勞動法規定支付工資的可以採用協商、仲裁和訴訟的方式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