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設計內容
1 明確結構設計要求
根據工作原理、設計方案,明確結構的主要要求和限制條件,主要有:與產品功能有關的載荷、速度和加速度,以及單位時間的物料通過量等參數;與費用有關的允許製造成本、工具費等;與製造有關的工廠生產條件、製造工藝條件等;與運輸有關的運輸方式。道路寬窄等;與使用有關的佔地面積限制、使用地點條件等;與人機學有關的操縱、調整、控制、修理等要求,以及噪聲、安全、外觀、色彩等要求。
2 確定主要結構形式和尺寸
零部件的主要結構形式和尺寸,在實現產品功能中起到主要作用,是主功能載體,如工具機的主軸、內燃機的曲軸、減速器的尺寸直徑等。
3 確定次要結構的形式和尺寸
零部件的次要結構形式和尺寸相對於主要結構形式和尺寸而言,是輔助功能載體,如軸的支承、密封、潤滑等。次要結構應儘可能採用標準件、通用件等。
4 進行各部分的細節設計
待主、輔功能載體確定後,應遵循結構設計基本原則,進行詳細設計。包括選擇零部件材料及製造方法,零件形狀、尺寸、公差、配合和技術條件等。
5 評價和初定結構方案
利用評價方法從眾多結構方案中篩選出滿足功能要求、結構簡單、成本低廉、便於加工、易於維護、外形美觀的較優方案。主要評價方法有:技術—經濟評價法、模糊評價法和評分法等。
6 完善和改進結構方案
對選擇出的結構方案進行完善,消除評價中發現的缺陷和薄弱環節,仔細對照各種要求及限制條件,進行反覆修改。
7 繪製總體結構生產用圖
繪製全部生產用圖即加工圖紙,準備技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