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新冠疫情帶來的慘痛教訓,我國上個月底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從源頭上防範和控制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天津市公安局上周便破獲了一起疫情期間通過網絡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其實生活中我們常常能看到飼養鸚鵡的人,隨便去一個鳥市,也都能找到鸚鵡,聰明可愛、羽色豔麗、且平均壽命在30-60年的鸚鵡,怎麼看作為寵物都極為合適,但如果不分清品種,買賣飼養可都是會構成犯罪的,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國家重點保護的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私人都是不能隨便飼養的,否則,一旦觸犯刑法,需承擔刑事責任。
而關於鸚鵡,如果你去查一下「哪些鸚鵡是國家保護動物」,你會發現答案是「鸚鵡科(所有種)」。看到這裡,養鸚鵡的朋友可能有些坐不住了,事實上這裡說的所有種是在我國有分布的所有鸚鵡,它們都是稀有的保護動物,但像虎皮鸚鵡、桃臉牡丹鸚鵡這些是允許飼養的。
簡單科普一下再說天津這起案件,本月7日,天津市公安局網安總隊工作發現,天津一網民通過某網絡平臺發布了出售野生保護動物的非法廣告信息。警方對此迅速展開調查摸排,確認該網民真實身份為居住在天津市紅橋區的郝某。通過他在網絡上的活動,結合實際調查,警方發現郝某長年活躍在「玩鳥圈」內,飼養、收購、出售各種鳥類,此次他發布信息要售賣的就是屬於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的太平洋鸚鵡。
3月10日,天津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郝某居住地進行突擊檢查,面對突如其來的警察,郝某沒有一絲慌亂,坦然承認自己養了大批鸚鵡,並淡定地表示這些都是允許飼養的鸚鵡,不犯法。然而太平洋鸚鵡並不屬於我國允許飼養的鳥類,郝某這一行為已經涉嫌非法出售野生、瀕危保護動物犯罪。
最後民警依法對郝某進行了傳喚和審訊,並當場繳獲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太平洋鸚鵡57隻,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