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當地時間晚上19點16分,瑪哈·哇集拉隆功皇儲接受國家立法議會議長蓬培的奏呈,宣布正式繼承王位,尊稱為「頌綠帕昭育華瑪哈哇集拉隆功」皇上,這標誌著泰國曼谷王朝拉瑪十世時代到來。據悉,哇集拉隆功青年時代常年生活在國外,關於他的新聞報導也很少,小編今天整理了一些拉瑪十世的報導,讓大家來了解一下這位新國王。
瑪哈·哇集拉隆功,1952年7月28日在曼谷王宮出生,為已故國王蒲美蓬·阿杜德和詩麗吉王后唯一的男性子嗣,在四個孩子中排行第二。他的泰文名字主要意思為」擁有雷霆威力之人」。曼谷王朝的王室成員均有中文名,而他的中文名為」鄭冕」。
蒲美蓬國王對王子寄予厚望,所以很小的時候就送他到國外讀書。1966年先後前往英國和澳大利亞接受中學教育,1970年8月到澳大利亞雪梨帕拉馬塔的國王學校學習,後來又在澳大利亞坎培拉的皇家軍事學院受訓。1972年被確立為王位第一繼承人。
此外,瑪哈·哇集拉隆功還擁有皇家陸軍、皇家海軍和皇家空軍的上將軍銜,並擔任皇家禁衛軍第一師禁衛團團長等職務。他精通各類飛機駕駛技術。哇集拉隆功2006年完成民用客機駕駛 技術課程,通過考核,成為泰航公司的機長;2009年還獲得泰航公司頒的航空督察員與航空教練資格.他駕駛過泰國空軍的每一種飛機和直升機。哇集拉隆功還有過率領軍隊作戰的戰績.上世紀70年代,哇集拉隆功曾率領泰國軍隊對抗越南軍隊.1976年,他曾奉國王之命,赴泰國東北部慰問與地方武裝作戰的前線官兵。原定的探視任務完成後,哇集拉隆功主動率領軍隊進入叢林,與武裝分子交火。期間他與前線士兵同吃住共進退,並向他們傳授作戰技術。
哇集拉隆功熱愛體育,音樂和詩歌。他擅長踢足球,演奏薩克斯,少時常與酷愛音樂的蒲美蓬國王合奏爵士樂。
泰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國王是國家元首,名義上不能干涉政治。不過,泰國是非常特別的君主立憲制國家,憲法賦予國王許多權力,軍隊效忠國王,所以國王往往能在關鍵時刻發揮一錘定音的決定性作用。國王有哪些權力呢?
憲法總綱明確規定,泰王國是以國王為國家元首的民主體制國家;國王處於至高無上的地位,任何人不得侵犯,任何人不得指控國王;國王是佛的信徒和最高維護者;國王是泰國的最高統帥。這些條文實際上確立了國王不僅是泰國的國家元首,而且是軍隊的最高統帥,還是維護佛教的最高權威.同時,泰國國王的具體職權也被明確寫入憲法。
[人事任免權]國王有重要人事任免權.每一屆國會上議院中都有一部分議員由國王挑選和任選;國王有權根據國會上下議院推薦任命兩院議長和副議長;國王有權任命內閣總理和內閣部長;國王有權在執政黨成員中任命執政黨領袖,在非執政黨成員中任命反對黨領袖;國王有權根據總理建議解除內閣部長職務;國王有權任免軍政官員;國王有權任免法官.
【法案籤署權】國王有法案籤署權。所有法案在經國會通過後需由內閣總理在30天內呈遞國王籤署御令後才能頒布實施。如果國王不予籤署或未在90天內籤署御令,國會需重新審議法案內容。不過,蒲美蓬國王在位期間,法案未獲籤署或被退回國會的情況極少發生。
【解散下院權】國王有權解散國會下議院並決定重新選舉。國王有權召集主持國會、召集主持國會特別會議等。國會特別會議的會期等事項也由國王決定。
【重大法令頒布權】國王有法令頒布權。泰國憲法規定,在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維護經濟穩定等利益時,國王可在必要時頒布重大法令並即刻付諸實施。國王頒布的法令可廢除或修改現行法律。國會可否決國王頒布的法令,但在被國會否決前國王頒布的法令一直有效。此外,國王還有權根據軍事管制法宣布緊急狀態或取消緊急狀態;國王有權根據國會的決定宣布戰爭狀態。
【外交權】國王有權與世界各國及國際組織籤訂包括和平條約、停戰條約在內的重要條約。只有涉及泰國疆土或管轄範圍的條款須經國會審批。
【其他權力】除涉及政治、外交等重要權力外,國王還擁有一系列其他權力,如決定大赦、冊封(或撤銷)爵位、賜予(或收回)勳章的權力等。(來源:泰國中華網、亞太網、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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