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法制網黑龍江訊(夏偉航 記者 王立三)在落實全省公安機關「三打兩控一遏制」百日攻堅行動中,大興安嶺新林區公安局交警大隊創新執法方式,對輕微交通違法者進行另類「處罰」,這種處罰不是罰款,而是讓違法者義務當「交通勸導員」,以這種新穎的處罰方式帶動更多的居民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您好,這位師傅,請您走斑馬線,遵守交通法規。」11月3日上午,一名不是交警的中年男子戴著「交通宣傳員」袖標,拿著「勸導員」小紅旗,站在新林區新林鎮人民路與林成路路口的斑馬線上指揮交通。當紅燈亮時,他揮動手中的小旗,對著身邊準備「闖燈」的行人做出制止手勢;綠燈亮時,示意大家通過,當看到駕乘摩託車不戴安全頭盔的人,主動上前進行勸導。
這名指揮交通的鄭先生介紹,他因為駕乘摩託車沒有佩戴安全頭盔,在這個路口被查到,交警沒有罰款,而是要求在此當起交通勸導員。鄭先生表示,這種教育方式讓他印象深刻,今後一定會特別注意遵守交通規則。
「請」被查處的輕微交通違法者加入交通勸導員行列,新林區公安局推出這種執法方式以來,已有8名交通違法人員參與到交通安全勸導工作。新林區公安局交警大隊將持續採取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方式,多措並舉,嚴查嚴處城區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切實增強轄區居民遵守道路交通法規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