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11月23日,山東省掃黑辦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布會,發布5起行業領域黑惡勢力典型案件情況,濰坊王雷案的犯罪情節格外引人關注。他曾叫囂:「如果我不高興,不要說濰坊,全山東也別想吃一個好海腸。「
2018年8月,濰坊市公安機關一舉打掉了盤踞在濰坊北部海域多年以王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剷除了長期欺壓殘害漁民的海霸、漁霸毒瘤,當地漁民拍手稱快。2019年12月30日,青州法院依法做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11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王雷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10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萬莉有期徒刑20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數罪併罰,分別判處被告人袁愛蓮等31名被告人17年至1年1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的財產刑。2020年8月21日,濰坊中院二審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自2006年起,以王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立所謂「海上看灘隊」駕船巡邏,對進入海域內捕撈作業的漁民採取恐嚇、綁船、撞船等手段,以「賣旗」方式強行收取「場地費」,為非作惡,稱霸一方。首要分子王雷甚至叫囂:「如果我不高興,不要說濰坊,全山東也別想吃一個好海腸。」
發布會通報稱,此案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犯罪行為涉及海域面積廣,受害群眾多。此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化整為零、分散報批」等手段,違規佔有了濰坊市可用於生產作業的2/3左右的海域,違法「圈海收費」、欺壓百姓、肆意妄為。二是犯罪組織分工明確,攫取經濟利益巨大。本案組織者、領導者、積極參加者、一般參加者,層次分明、分工明確,通過違法犯罪以及採取轉讓、轉包海域,利用非法所得投資、控股等方式獲取巨額經濟利益。三是黑惡組織存續時間長,犯罪起數多。該組織自2006年開始萌芽,存續十幾年間有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160餘起,僅主犯王雷就涉及11項罪名。四是拉攏腐蝕公職人員多,形成非法控制。該組織通過圍獵國家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打擊競爭對手、確立強勢地位。隨著「打傘破網」的深入,王雷「保護傘」「關係網」先後被破獲打掉,共有84名公職人員被處理,其中62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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