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星成長計劃」究竟屬不屬於「用投資包裝的高利貸」?
羊城派記者 李煥坤
近日,兩年前畢業於中山大學的李先生向羊城派反映,他畢業時參加的「晨星成長計劃」有高利貸之嫌。
羊城派記者在網絡問答社區「知乎」上發現,不少的大學生舉報「晨星成長計劃」是「用投資包裝的高利貸」。究竟是怎麼回事?記者展開了調查。
借款2.4萬元 還款利息1.3萬元?
2016年2月,中山大學應屆畢業生李同學在網上看到了「晨星成長計劃」廣告。廣告中稱,該項目由100多家上市公司聯合發起,是「用商業模式做公益,用投資的思維去資助學生」,李同學感覺項目挺靠譜,便起了心思。「剛好到了畢業季,用錢的地方比較多,這個項目的還款是每個月拿工資10%-20%回報它,感覺壓力不大,我就申請了。」
「晨星成長計劃」網站截圖
經過評估,「晨星成長計劃」向李同學提供成長投資金額約2.4萬元,李同學在就業後,需按每個自然月稅前個人所得總額的15%提供投資回報,累計回報年限為3年。「從2016年10月我就開始每個月還款900元,到現在還了大概1.8萬元。考慮到自己之前存下了一筆錢,我就想不如一次還清,不用每個月還錢了。」
8月初,李同學向「晨星成長計劃」申請解約,卻被告知,按照協議,他得再回報1.9萬元才能解約。「我沒想到有那麼多錢,因為對方沒有告訴我這個利息是怎麼算的,我就每個月交錢,只算本金的話,我還有6000元沒還,沒想到我要還近2萬元,大大超出我的預計。」
記者幫李同學算了一筆帳,李同學2016年2月借了2.4萬元,資金佔用周期至今為29個月,此時一次性把尾款結清,共計要付3.7萬元。如果履行還款3年的約定,則最低共計要付約3.2萬元。
「每半年對方就要求我們披露個人所得及所持有的資產狀況,以便調整還款金額,畢業後工資會漲,所以很快我每個月要還的錢不止900元了。」李同學說,「我也不指望能不用還利息,只是希望能提醒下其他人,缺錢的時候要找父母或者銀行幫助,這些校園貸項目看著不像高利貸,但其實危害更大,迷惑性更強。」
專家:年利率在24釐內,不屬於高利貸
記者在「知乎」上發現,「如何評價晨星成長計劃」這一問題下面有26個回答,粗略計算有21個回答是「不推薦」「用投資包裝的高利貸」「騙子」等等,從網友的回答中,能看到不少大學生曾經參加該項目,並至今還背負著還貸的包袱。
「晨星成長計劃」果真是高利貸嗎?記者就此事採訪了中山大學嶺南學院經濟系教授林江。林江指出,最高法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目前銀行基準利率是年息6釐,也就是說年息超過24釐才能稱為高利貸,而李同學正常還款的年利率在24釐內,不屬於高利貸,如果是提前還款,需要罰息,但這個條款是在籤訂合同之時他就應該知道的,因此合同有效。」
近年來,關於大學校園貸款等負面新聞頻頻見諸報端,不論正規與否,現在冠上「校園貸」名字的,都讓學生避之不及,但仍有不少披著投資、成長等外衣的校園貸項目,受到大學生的青睞。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社會責任評估與研究中心主任黎友煥告訴記者,現在校園各種形式的貸款太多,一方面需要相關部門去加強監管;另一方面,學校老師也有責任提醒學生,同時不要讓非法的校園貸在校內得到宣傳;最後,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本身應該負起責任,籤訂合同的時候要看清楚,小心評估自己的財務能力以及自身應付風險的能力。(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來源|羊城派
責編|呂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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