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關於註銷北京欽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11 家期限屆滿未提交專項法律意見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公告。
2018 年3 月27 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發布《關於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異常經營情形下提交專項法律意見書的公告》(中基協發〔2018〕2 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能在書面通知發出後的3 個月內提交符合規定的專項法律意見書的,協會將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的有關規定予以註銷,註銷後不得重新登記。」
現有北京欽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11 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異常經營情形,且未能在書面通知發出後的3 個月內提交符合規定的專項法律意見書,協會將註銷該11 家機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並將上述情形錄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資料庫。已註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協會相關自律規則和基金合同約定,妥善處置在管基金財產,依法保障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發現,上海證大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亦在其中。啟信寶顯示,戴志康是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75%股份。
2019年9月1日中午十二點半左右,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車-浦東」通報了「證大公司」案件偵辦情況。
(延伸閱讀:2019年9月1日《證大集團董事長戴志康等投案自首,上海警方以涉嫌非法吸存立案》)
今年4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在官網發布受理公告稱,其於2020年3月26日受理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的戴志康、陸衛豐、顧文俊、鬱耀、張豔華5人集資詐騙一案。
(作者:謝水旺 編輯: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