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區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施意見

2020-12-27 界面新聞

南岸區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義務教育法》,確保義務教育段招生工作規範、有序,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精神,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渝教發〔2020〕12號)和《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基發〔2020〕15號)要求,結合我區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2020年義務教育段招生入學實施意見,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義務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發展,實施公辦、民辦學校同權同步招生,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依法保障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基本原則

依法入學原則

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應當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就讀特殊教育中心的兒童入學年齡可適度放寬。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對口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報區教委基礎教育科備案,區教委將指導學校堅持對其實施入學情況追蹤。

就近免試原則

區教委結合教育資源實際,統籌劃定併科學調整學校招生區域,凡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在戶籍所在地免試就近入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筆試、面試、面談等名義選拔學生,全面取消推優生、保送生、特長生等招生方式。

對口入學原則

小學新生入學實行「三對口」,即學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且均屬於劃片對口學校招生範圍,可在對口學校入學;初中新生入學實行「對口直升」等方式,即南岸戶籍學生小學畢業後,根據初中學校學位實際,按照「三對口」「兩對口」「一對口」順序進行錄取。

規範公平原則

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諮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藉助區政府、區教委網絡平臺,及時對招生辦法、入學材料、報名流程、錄取順序、諮詢電話等進行公示。同時,由學校通知到每位新生家長,做到信息公開、機會公平、結果公正。

三、招生辦法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本區戶籍學生入學

凡戶籍在南岸區的適齡兒童,由其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到對口小學、初中辦理入學手續。

(1)提交材料

①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

②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的房屋產權有效證件(公房為房屋使用證);

③適齡兒童如因法定監護人無自購房,自出生之日起戶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處,並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務區常住的,視為符合「三對口」入學條件,報名時需區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出具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父母雙方)無房證明,因父母離異而只能出具單親無房證明的,還需出示父母離婚證和子女撫養的證明;

④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2)招生類別

①適齡兒童與父母戶口、房屋產權證明、實際居住地一致的(含適齡兒童隨父母一方戶籍且父母一方擁有房屋產權的情況);

②適齡兒童為孤兒、戶籍隨法定監護人,且法定監護人擁有房屋產權,並居住於學校招生區域內;

③適齡兒童戶籍從出生之日起就一直跟隨父母掛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上,戶籍所掛靠房產屬於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父母一直無產權房,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於學校招生區域內;

④適齡兒童戶籍在我區,但不符合「三對口」原則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委統籌協調安排戶籍周邊有剩餘學位的學校就讀。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凡申請就讀我區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堅持「兩為主」「兩納入」政策。

我區實行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政策,各校要結合實際合理設置積分條件,不得隨意提高入學門檻,努力確保符合國家《居住證暫行條例》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應入盡入。申請就讀我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隨遷子女,須符合其法定監護人在南岸有合法穩定的工作(務工),且在南岸有合法穩定住房(含租住)的入學條件,並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書香南岸」微信公眾號進行新生信息填報。

(1)提交材料

①申請就學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

②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公安部門辦理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

③法定監護人在我區的購房證件或在我區居住的租賃合同(須為住宅用途)、租賃房屋產權證(公房為房屋使用證);

④法定監護人與我區用人單位籤定的合法工作證明(含就業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攤位或門面租賃合同等)和相關社會保險繳納費記錄;

⑤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轉學生需提供學籍證明。

(2)量化標準

學校根據適齡兒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穩定住所和穩定職業(簡稱「兩穩定」)量化積分,按照累計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適齡兒童(具體辦法按照《南岸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學積分安置暫行辦法》(南教辦〔2015〕39號)文件執行)。

適齡兒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要求持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到居住地附近的定點學校申請就學,相應學校按照《南岸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學積分安置實施辦法》,根據適齡兒童居住地位置、量化積分、招生學校學位數等情況計算積分,公示並錄取。

公租房項目業主子女入學

凡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配住公租房項目的業主子女,區教委將根據實際統籌安排入學。

(1)提交材料

①申請就學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

②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申請的公租房項目的配租合同或入住確認書;

③法定監護人與我市用人單位籤定的合法務工證明(含工商營業執照、就業勞動合同、攤位或門面租賃合同等)和相關社會保險繳納費記錄;

④法定監護人(從事家政服務、自謀職業等未列入社會保險範圍的)提供由現居住地所屬街道(社區)開具的從業證明;

⑤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轉學生需提供學籍證明。

(2)錄取類別

①南岸戶籍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屬於同一戶口簿,且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為公租房共同承租人;

②因特殊原因,南岸戶籍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不屬於同一戶口簿,但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為公租房共同承租人;

③南岸戶籍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屬於同一戶口簿,但僅有其法定監護人為公租房承租人;

④因特殊原因,南岸戶籍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不屬於同一戶口簿,但其法定監護人為公租房承租人;

⑤非南岸區的市內戶籍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屬於同一戶口簿,且其法定監護人為公租房共同承租人;

⑥非南岸市內戶籍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不屬於同一戶口簿,但其法定監護人為公租房承租人;

⑦市外戶籍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屬於同一戶口簿,且法定監護人為公租房共同承租人;

⑧市外戶籍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不屬於同一戶口簿,但其法定監護人為公租房承租人。

適齡兒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按要求持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到學校申請就學,區教委將指導相應學校根據適齡兒童戶籍、配租合同、招生學校實際等審核材料並對符合條件的兒童發放入學通知書;凡就讀南岸區小學的南岸戶籍畢業學生,可直接就讀對口中學,區外市內戶籍學生建議其回戶籍所在地享受義務教育或聯繫就讀南岸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定點學校,重慶市外戶籍學生建議其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初中。

殘疾兒童入學

區教委將積極推進融合教育,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必須接收招生範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凡患有嚴重生理缺陷,但能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南岸戶籍殘疾學生,區教委將協助其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區教委將指導學校將其納入學籍管理,實施「一人一案」,力所能及地提供送教上門服務。極個別情況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緩學、免學手續。

其他特殊情況

(1)凡南岸戶籍非本區小學畢業的學生,原則上在就讀學校參加小學畢業考試。小學畢業後回南岸就讀公辦初中的,須帶上戶口簿、房產證或相關房產證明和小學畢業證等材料,到區教委基礎教育科申請、登記和審核,入學手續辦理由相關學校具體操作實施。

(2)對2020年我市直接參與新冠肺炎疫情醫療救治的一線醫務工作人員、支援湖北醫療隊人員(含駐渝部隊醫務人員)子女,嚴格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市衛健委相關工作要求,按照市、區衛生健康委審定並公布的名單,2020年為其提供一次在入園入學、高中階段升學、參加高考服務指導以及進入市屬高等院校學習的優惠政策。

(3)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援藏援疆幹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臺同胞、在區工作的外籍專家、區政府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企業高管等,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由區教委會同相關部門統籌安排入學。烈士子女可由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根據其具體情況自主申請就讀學校。

(4)城市建設中的拆遷戶子女,配住廉租房的本區戶籍人員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區教委結合申請就讀學生基本條件和學校學位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5)對未按《義務教育法》規定接受義務教育,在「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學校應主動聯動區派出所、市場監管局、屬地街鎮等,建立完善義務教育學生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對其法定監護人發放勸返通知書,切實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對學籍管理系統空掛學籍的學生,要進行逐一排查,落實去向,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6)加強對招收外籍人員子女的國際學校招生管理,不得擅自招收中國籍學生。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

(7)公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符合入學條件的應當在本轄區範圍內就學的學生和區教委統籌安排的學生。在招生入學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由區教委根據國家和重慶市有關政策法規妥善處理。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根據市教委相關文件要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納入區教委統一管理,各民辦學校須按照核定備案的辦學規模和審定的招生計劃,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各校要合理安排當年的招生計劃,嚴格核定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小區配套學校業主子女、九年一貫制直升初中、小語種學生、舉辦者子女、國家戰略項目生源、招商引資高管子女、引進高端人才子女等類別招生計劃。

民辦學校按義務教育招生計劃實施分類報名、分類錄取。民辦學校義務教育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採取登記註冊方式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6月20日上午,全市各區統一使用「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採集系統」開展電腦隨機派位搖號,全程接受社會監督。電腦隨機派位搖號完成後,學生及家長即可登陸「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採集系統」查詢搖號結果。經搖號錄取的學生須在6月21日18:00前登陸系統進行確認;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就讀學校,防止學生輟學。

四、招生程序和時間

公布招生入學信息

2020年6月10日前,區教委指導學校向社會公布招生入學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計劃、報名程序等相關信息,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同步向社會發布入學登記通告。

信息採集和報名審核

我區將繼續開展隨遷子女新生網上報名。6月10日起,隨遷子女新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通過關注「書香南岸」微信公眾號,登錄「南岸中小學隨遷子女新生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流程,申報就讀學校並完善基本信息,申報學校將分批次、分時段對申報就讀學生條件、申報資料等進行審核。

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中小學校入讀的適齡兒童家長,須按照區教委和學校公布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政策、工作安排、報名程序等相關信息,登錄「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採集系統」(網址:www.cqywjybm.com或關注重慶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信息採集。學生若選擇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只能選擇一所民辦學校報名,且公辦、民辦學校不能兼報。對已完成網上信息採集的適齡兒童,由各校按規定對報名對象、報名材料進行審核。

覆審材料及錄取

1.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民辦中小學於6月20日同步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南岸戶籍適齡兒童由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件,按轄區對口中小學招生簡章提供的相關信息到對應中小學審核報名資料,經審核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學校於7月30日前發放《入學通知書》。6月26日,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2.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按照申報學校統一時間安排(簡訊通知),由法定監護人到申報學校進行資料覆核;學校在審核相關材料後,將統一計算相應積分,公示積分結果和錄取名單,學校將對確認錄取的學生發放《入學通知書》,並將錄取情況上報區教委基教科。未被申報學校錄取的學生,學校將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家長,以便家長另作安排。

五、工作要求

統籌城鄉教育發展

合理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

區教委將統籌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所有公辦、民辦學校須嚴格按照區教委核定的常年辦學規模辦學,牢固樹立計劃意識,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擅自擴大或縮小規模。各校要穩步消除現有不達標班額(小學一年級班額不超45人/班,初中一年級班額不超50人/班),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實行小班化教學,嚴禁產生新的大班額和大校額。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包括公辦、民辦)特別是初中學校以體藝特長生、科技特長生等名義招生。各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不得按學生的學業成績進行分班,均衡配置教學師資,促進教育公平。

發揮學籍系統作用

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工作

區教委將充分依託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發揮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的基礎性、機制性作用,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認真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嚴格按照招生計劃註冊學籍,嚴禁超計劃招生。各校要通過學籍管理,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和輟學情況,主動對接轄區派出所和社區,密切關注轄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報到入學情況,建立入學登記臺帳,重點關注殘疾學生、留守兒童、貧困學生等群體的就學情況,對無法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須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和完善緩學、免學手續,務必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實。對無故未按時報到入學的或中途無故不到校的學生,特別是初中學段入學新生,要加強家校聯繫,及時了解情況,切實做好疑似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工作,全面實施小學、初中雙控保學。

學生學籍是學生入學的結果,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後置程序,不是入學和轉學的前提條件,任何學校不得以學籍問題為由拒收學生。學生學籍一經確立,不得擅自調取。各校要做好學生轉接學籍和新建學籍工作,確保學生籍隨人走,人籍一致。學生沒有到校報到註冊的,學校不得將其學籍註冊為正式在校生。

建立招生入學工作預警制度

區教委將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學校對片區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及時向區教委報告,經許可後才能以適當的渠道和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合理引導家長預期。各校要做好招生入學相關的安全穩定工作,積極協調屬地街鎮、公安、應急等部門成立應急小組,建立會商協調機制。要完善方案、制定預案,注重輿情搜集,加強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預判,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各種突發情況,按照預案妥善處理。

六、強化保障

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南岸區義務教育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教委主要領導為副組長,區紀委監委、區委宣傳部、區政府辦、區教委、區公安分局、區信訪辦、區網信辦、區司法局(公證處)等部門及相關街鎮分管領導為成員,統籌抓好中小學招生工作和風險防控工作,開展風險會商研判、定期通報、聯合整治、重點督查、應急處置、宣傳教育等工作,全力保障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順利實施。各校校長是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學校要加強內部管理,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做好對社會和學生家長的宣傳解釋工作,維護良好招生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嚴肅招生紀律

各校要規範招生,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招生入學的「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面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分班考試或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強化監督檢查

所有民辦學校的招生辦法、招生簡章、對外宣傳等材料必須報區教委審核、確認和備案後方可對外發布,嚴禁虛假宣傳、欺騙學生和家長。學籍系統將嚴格按照招生計劃註冊學籍,嚴禁超計劃招生。對違規招生、超計劃招生的民辦學校,將追究學校及相關人員責任。

全區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和舉報電話為:62800278(區教委監審室),62838330(區教委基礎教育科,小學),62988703(區教委基礎教育科,中學)。

嚴懲違規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進一步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學校,區教委將視情節輕重將給予約談、通報批評,並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凡因違規招生被通報的民辦學校,年檢一律作為不合格處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核減招生計劃;拒不執行改正的,依法依規處罰,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含籌設期間)不得招生。

建立聯動機制

區教委將切實履行對招生入學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的工作職責,責任督學要將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日常督導範圍。各校要科學預判轄區範圍內可能出現的就學矛盾並積極妥善處理,及時與街鎮、社區、公安分局、信訪辦、維穩辦、網信辦等職能部門加強聯繫和溝通,避免發生群訪、鬧訪和網絡輿情等情況,共同化解入學矛盾。

加強宣傳引導

區教委將加大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宣傳力度,廣泛利用政務平臺、微信公眾號、宣傳單等方式,介紹相關文件精神、義務教育招生辦法、中小學學籍管理辦法等政策。同時,注意輿情搜集,加強輿論引導,充分發揮區域主流媒體作用,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念,營造有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社會氛圍。

南岸區2020-2021學年度中小學招生計劃

小學一年級招生計劃:13095人

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11005人

(最終以實際招生人數為準)

南岸區中小學招生諮詢電話

小學:62838330

中學:62988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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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建鄴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
    2020年建鄴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 ●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精神,進一步規範教育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切實保障適齡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據《義務教育法
  • 2020年南京市六合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發布!
    一、 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部署要求,進一步規範教育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2020〕4
  • 嵊州市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發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要求,切實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結合我市實際
  • 我區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出臺!
    烏當區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公平,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
  • 《丹陽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政策解讀來了!
    近日市教育局印發《丹陽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對我市今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那麼2020年丹陽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是怎樣的?小學招生對象:凡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兒童進入一年級就讀,殘疾兒童入學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初中招生對象:年齡在16周歲以下(2004年9月1日以後出生),經小學畢業考核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 任丘市教育體育局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落實《河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0〕3號)、《滄州市教育局關於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辦法》(滄教基〔2020〕7號)等文件要求,根據《任丘市人民政府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經研究制定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