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網河南4月7日電(記者 霍亭君 實習記者 朱金博)為進一步促進電信業健康發展,滿足用戶的需求,近幾年我國大力推行攜號轉網服務,即號碼可攜帶、移機不改號。如持有移動號碼的手機用戶,轉入中國電信網或中國聯通網,可享受中國電信或中國聯通提供的電信運營服務,最大程度減少用戶的轉網成本,提高用戶使用的方便性。
然而,近日記者接到信陽市唐先生反映,稱在中國聯通辦理攜號轉網業務時,聯通方以其手機號為靚號,有10年協議期為由,需按要求支付6000多元的違約金,否則不予辦理攜號轉網。那麼手機靚號籤訂的超長協議和違約後需支付的高額違約金是否合理呢?對此,記者進行了採訪調查。
反映:靚號業務現超長合約10年後才到期
曾經受不少用戶青睞的末幾位數字是「666」「888」等的靚號,如今卻遭遇轉網難題。4月5日,記者接到信陽市唐先生反映,因孩子上網課的需要,為方便孩子用流量學習,於是在國家大力推行攜號轉網服務時,他來到當地營業廳辦理攜號轉網業務,但被聯通客服告知其手機靚號期限是10年,目前合約期未滿,轉網需交納6000多元的賠償金,對此,唐先生很是不解。
「我的手機號碼是尾號為777的聯通靚號,當時在籤訂《中國聯通客戶靚號業務使用協議》時,聯通方並沒有告訴我使用期限是10年,違約後需要交賠償金。」唐先生告訴記者,當時協議上只是註明了在協議期內每月最低消費不低於199元,但是並沒有註明使用期限和違約後相應的賠償標準。
據唐先生提供的《中國聯通客戶靚號業務使用協議》顯示,靚號籤署日期為2019年11月1日,因靚號為稀缺號碼資源,具有一定的價值,甲方需承諾在協議期內每月通信費不低於199元,如實際發生的通信費高於月承諾通信費的,乙方按實際收取;如實際發生的通信費低於月承諾通信費的,乙方有權將差額部分在甲方帳戶上自動扣除。協議期內,甲方不能降低月承諾通信費,不能辦理停機保號。甲方選擇本協議約定靚號併購買終端合約產品的,終端合約期內靚號不能辦理過戶、不能申請銷戶。
協議顯示,本協議為《中國聯通客戶入網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自籤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協議到期,雙方如無異議,協議有限期以一年為周期自動順延。唐先生說,他了解到,國家是明確支持攜號轉網業務的,為什麼操作簡單的攜號轉網就這麼難?在未告知合約期限時,為什麼還要收取高額的違約金呢?唐先生認為,這是聯通營業廳為留住用戶,在為他辦理攜號轉網時設置的障礙,如果使用期限是10年,為什麼在當初籤訂協議時沒有告知。那麼想辦理攜號轉網業務需要等到10年後嗎?不然就需要交納高額違約金?
回應:聯通靚號攜號轉網需支付6000多元違約金
據唐先生介紹,他的聯通靚號是2019年11月1日在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信陽分公司辦理的,只知道每月最低消費為199元,對於使用期限10年並不知情,後來多次致電聯通客服,都被告知協議期未滿不予辦理攜號轉網業務,若辦理需先支付6000多元的違約金。
隨後,唐先生來到當地聯通營業廳諮詢攜號轉網業務,一名工作人員通過唐先生提供的手機號查詢到,其尾號為777的手機號屬於靚號,有10年的使用協議,如果轉網,按照要求的確需要支付違約金。那麼違約金又是如何計算的呢?對此,聯通營業廳工作人員表示,賠償標準是按照籤訂協議的這10年間每月最低消費199元的總金額的30%計算。如唐先生2019年11月所籤訂的使用協議期是10年,即120個月,如果現在轉網,靚號僅使用了5個月,相當於違約了115個月,這期間就需要交納違約金,違約金額為(120-5)*199*30%=6865.5元。
對此,唐先生表示,當初在辦理靚號業務時,只籤訂了《中國聯通客戶靚號業務使用協議》,並沒有籤署長達10年的使用協議,也沒有註明相關的違約賠償標準。如果知道,自己也就不會再大費周折的辦理攜號轉網業務了。為弄清楚10年期的協議緣由,唐先生向當地營業廳索要10年期協議內容,工作人員告知其靚號業務不是在他們營業廳辦理的,當時籤訂的具體情況不清楚,但是可以幫忙查看下當時辦理的過戶樣本。據工作人員提供的綜合業務受理單樣本顯示,唐先生之前辦理的靚號業務,的確有規定靚號協議期,客戶承諾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9年11月30日,在網120個月,且協議期內承諾通信費199元。協議期內不允許申請停機保號、銷戶等業務,協議期內銷戶的須交納違約金。過戶時,新客戶協議期內需重新籤訂靚號入網協議。
當日聯通方補發列印的過戶樣本單
值得注意的是,該靚號使用期限為10年的綜合業務受理單上並沒有註明違約後相應的賠償標準,也沒有唐先生的籤字。那麼,聯通公司在用戶辦理靚號業務時,究竟是怎樣辦理的呢?業務單上所顯示的信息為什麼沒有告知用戶呢?隨後,記者電話聯繫到信陽市中國聯通申城大道營業廳諮詢,一名女性工作人員表示,用戶在辦理靚號業務時需要統一填寫靚號協議,且協議上會註明合約期限,但有的客戶沒有要公司也就沒給。對於唐先生的情況,該工作人員稱可能唐先生辦理的靚號業務過早,協議上沒有寫清楚。但唐先生辦理的靚號業務是在去年月底,那麼公司是何時規定在協議上註明期限的呢?在記者的追問下,該工作人員表示,從去年開始公司就有規定註明協議期限,告知用戶的,且現在公司籤訂的靚號協議期限都是20年。「對於唐先生的情況不是很清楚,因為工作渠道不同,具體細節還需要去總營業廳諮詢。」該工作人員補充道。
「我在辦理靚號業務時,並沒有看到10年的長期協議規定。」唐先生稱,對於攜號轉網需要交納的高額違約金更是不解。這幾天他在通信投訴平臺上進行了多次投訴,聯通客服也回了電話,但是態度強硬,表示合約期未到,不能辦理攜號轉網業務,如果辦理需先交違約金,之後便沒有了下文。
調查:靚號轉網需看入網協議違約需交賠償金
根據唐先生所反映的情況,中宏網記者走訪了多家聯通營業廳網點,了解辦理攜號轉網業務。多名工作人員均向記者表示,用戶可通過簡訊查詢自身是否符合轉網條件,如聯通客戶攜出查詢,需編輯「CXXZ#用戶名#證件號碼」發送至10010,查詢符合條件後再編輯「SQXZ#用戶名#證件號碼」發送至歸屬營業商客服埠發起申請攜轉,獲取攜轉授權碼,憑授權碼在攜入方自有營業廳辦理攜轉業務。此外,工作人員還表示,辦理攜號轉網業務時,存在欠費或者停機情況的手機號碼或存在套餐剩餘流量的手機號碼等情況的均不能辦理。
當記者提出唐先生尾號為777的手機號想辦理攜號轉網業務時,工作人員表示,該手機號為靚號,一般會有《中國聯通客戶入網協議》,如果沒有到協議期,需要交納違約金後才可以辦理攜號轉網。那賠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呢?對此,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每一階段籤訂協議的違約標準比例不一樣,正常情況下,現階段的違約賠償標準按月租費的50%乘以時間來計算。「反正現在籤訂的靚號協議期限都是20年,而且需要預存幾千元的話費,不建議攜號轉網,一般情況下都需要賠償上萬元違約金。」一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道。
在走訪調查中,記者發現,唐先生的經歷並非個案,且遭遇轉網難題的也並非只有聯通用戶。據工人日報此前報導,河北邢臺,一男子去電信營業廳辦理攜號轉網需交20年違約金,共計3萬多元。更有湖南長沙網友「者者者行孫」在微博吐槽:移動號碼攜號轉網從2019年12月5日到2020年3月5日都沒轉好,每月強制消費458元,霸王條款,不是在處理中就是要跑到營業廳收違約金,就是不能取消業務。
隨後,針對攜號轉網問題,記者以客戶身份諮詢了三大運營商。客服均表示,「靚號」用戶如果合約期未滿,就需要按照公司要求支付違約金,才可以解除協議,辦理攜號轉網業務,而賠付標準因籤訂的用戶協議而定。
專家:靚號轉網細則問題亟待完善
據了解,工信部此前印發的《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中就明確表示,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止、拖延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二)用戶提出攜號轉網申請後,幹擾用戶自由選擇;(三)擅自擴大在網期限協議範圍,將無在網期限限制的協議有效期和營銷活動期默認為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用戶攜號轉網等。
那麼針對唐先生在辦理攜號轉網業務時所遇到的問題,靚號超長合約、違約需交納高額賠償金的現象是否合理呢?對此,中宏網記者諮詢了河南梅溪(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韓瀚,韓瀚律師告訴記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而像唐先生這種情況,如果運營商未告知籤訂的靚號協議期限是10年的情況下,很明顯經營者就設立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此外,違約金基於合同,《合同法》保障合同的效力,《合同法》和《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的效力存在高低之分,前者是法律,而後者屬於行政法規,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客戶面對運營商不出示合同,強制要求支付違約金的行為,除投訴外,還可以訴諸於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若如唐先生所述,在籤訂靚號協議時,並沒有明確告知協議期限是10年的情況下,那所籤訂的協議並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韓瀚表示。
電信專家付亮認為,「靚號」轉網難的問題,其實是在進入試運行階段的攜號轉網,將長久以來「靚號」存在的問題暴露了出來,像這樣的問題合約就是典型的歷史遺留問題。雖然工信部印發的《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對電信業務經營者進行了指導性規定,但並未就「靚號轉網」等具體問題作出明確規定。運營商應當在工信部相關規定的指導下,出臺具體的靚號細則,規範靚號分配,並及時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