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用形式掩蓋家校共育的基本內涵
戴直楷
在家校共育新理念的新時代,很多學校開始嘗試發揮家長委員會、家長督學作用,讓家長到學校參與教育教學管理。在改革開放背景下的教育改革,既取得了一定成績,同時也收穫了許多困境與挑戰,家庭教育的弱化、學校教育教學觀念更新等等,教育管理與實施也在不斷探索新的方式和策略,比如家長委員會、家長督學、補課、延時服務等等。
家長委員會不是新想法,很久以前就有家長委員會,成立家長委員會,其目的就是有利於學校教育教學與管理,有些政策規定可以由家長委員會來規避與承擔,給學校教育教學管理與實施帶來一定幫助和支持。
家長督學是近些年來,學校教育著眼學生心理、行為及習慣,給教育教學帶來一些不良影響,及給學校教育造成極大的管理難度而興起來的家長對學校的教育幫助。學校成立或實施家長委員會與家長督學的教育教學管理,是好了學校?還是家長和學生?有待思考。
其實,不管是家長委員會,還是家長督學,真正能夠稱得上家校共育嗎?本人認為未必,頂多能夠算作家長幫助學校教育教學的管理。在這個管理中,學校的管理有很大的好轉嗎?不敢恭維。同時這種形式,沒有或很少涉及真正的家庭教育內容。
家校共育應該是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有機結合,並不是家長到學校與老師一起管理教學、管理學生教育就是家校共育。關鍵是學校懂教育,家長在家庭會教育。家校共育,學校教師也可以到學生家庭幫助指導家庭教育。以前,教師必須到學生家裡家訪,現在通訊發達,所有的家訪,都變成了電話交流,有失家訪的真正含義。
某學校某年級本學期成立家長督學,規定每周三,由家長委員會代表到學校該年級相應班級與學生一同上課。第一周,所有班級學生還是有所收斂,第二周、三周,學生就只當沒拿回事。
期間,有位男家長在課間看見有些孩子下課都在做作業,自己的孩子不及那些孩子努力,於是,當著全班同學的面,就動手打了自己的孩子,孩子心靈受到傷害,有所反抗,家長氣更大,在教室攆著孩子打,不料自己頭也碰在牆上。不僅孩子受到傷害,自己也很尷尬。
家長督學在教室督促別人的孩子,還是督促自己的孩子,不言自明。家長督學在校上課與學生一起聽老師上課,課間在辦公室將自己的孩子的作業拿給老師請老師批改。別人家的孩子,來督學的家長是督不了的。
教育的方法與策略,應該深思熟慮,不要什麼地方出了問題,馬上就想辦法來補救,近期能夠解決,長遠會出大問題;也不能急功近利,急於求成;更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一定要思前想後、利弊權衡而後定之。
家校共育,學校要關注家庭教育,家庭支持和配合學校教育。既不是家長幫助學校教育,也不是學校讓家庭教育。學校自己要會教育,本身學校就是專門從事教育、研究教育的機構,不能把很多事情牽連家長或甩給家長去做,要指導家長如何實施家庭教育,讓學校與家庭形成教育的合力,才能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