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師節前後,各學校的老師或多或少的都會收到學生們的禮物,有的是鮮花賀卡,也有的可能是問候,可是在日前,「蘭交大」的一名教授,卻收到了意想不到的「禮物」,有一名女子在校門口舉牌控訴這名教授欺騙了她的感情,答應結婚才發生關係,但是事後教授不承認了,她就做了個噴繪在校門口曝光了這名教授
9月9日,甘肅蘭州。一女子手持海報在蘭州交通大學門口,指控該校一教授欺騙自己感情。女子稱,男方答應結婚才和對方發生關係,已遞交相關材料,希望學校開除他。9日,蘭交大發布通報,當事人馬某是該校教師,涉事女子為校外人員。該事件屬個人感情糾葛,並連帶經濟糾紛,學校將對此事進行深入調查,自由戀愛消防無權幹涉
女子的海報上寫著「騙炮」「逼迫分手」等控訴理由,這件事在教師節前發生,影響很大,有的人覺得這個教授是教師中的敗類,也有人說這個女的自己不檢點,往上貼價錢沒談攏,惱羞成怒才敗壞人家名聲的,談戀愛是雙方自願,和學校有啥關係,你去人家校門口鬧,敗壞人家名譽,還讓學校開除他,這怎麼可能,戀愛屬於個人行為,談不合適就分手,也是正常現象,這樣的行為太過激了
大部分網友認為,教授也是男人,也有談戀愛的權利,如果每個談戀愛的人分手後,都拉一條橫幅聲討,那社會不是亂套了,再說教授談戀愛有沒有在本校找,校外女子,都是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判斷能力,這樣的在校門口鬧事,可以直接報警了,有些女人戀愛不成,就想搞臭人家,這是典型的報復行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也有網友替女子鳴不平,很多女拳專業戶表示,欺騙感情的男人都是渣男,都應該被曝光,應該全世界都站在她的角度批評批判欺騙感情的人,但是,這樣的想法真的對嗎,成年人談戀愛,好聚好散,沒有什麼騙不騙,難道談戀愛必須結婚嗎?即便是結婚還能離婚,何況談戀愛,分手也是人之常情,這樣的想法,就是典型田園女權的錯誤想法,難道女人可以當綠茶,男人就不能渣嗎
其實,這件事,本不應該搞這麼大,可能是教授提前許諾結婚或者給女子包養費,但是事後卻吃幹抹淨不認人了,這個只能算個人情感問題,和工作沒關係,女子因為覺得自己吃虧了,就去學校舉牌聲討,表面上看是在維權,其實也算是無理取鬧了,既然是雙方自願發生關係,不存在強姦猥褻,那還鬧什麼呢,睡會扎去年在你的立場幫你,自己生活不檢點,就像攀高枝,結果沒等飛上枝頭變鳳凰,就成了被甩的落水狗,這不是咎由自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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