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龍珠醫院(宗地號:T409-0054)位於南山區龍珠七路與龍苑路交匯處東北側,已取得《深圳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深規土規許字01-2001-0045號)、《關於<關於籤定深圳龍珠醫院建設用地土地分割補充協議及辦理相關房產證的申請>的復函》(深規土函第NS0200814號)和《關於<關於辦理深圳龍珠醫院建設用地土地分割後規劃設計要點的申請>的復函》(深規土函第NS0200860號)。現深圳禾正醫院來文申請變更上述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復函規定的該項目規劃設計條件,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將該項目用地規劃許可擬變更內容公示如下:
一、變更內容
(一)用地單位:由「深圳市衛生局」調整為「深圳禾正醫院」。
(二)總用地面積由50000平方米調整為50000.15平方米;建設用地面積由50000平方米調整為50000.15平方米。
(三)建築容積率:由≤1.72調整為≤3.0。
(四)建築面積:
1.總建築面積:由85835平方米調整為150000平方米。
2.分項建築面積:由「醫療用房60835平方米、後勤服務20000平方米、值班宿舍5000平方米」調整為「已建建築面積84189.43平方米(其中醫療用房60981.75平方米、後勤服務18222.03平方米、宿舍4985.65平方米);已批未建醫療用房建築面積1645.57平方米;新建建築面積64165平方米(其中醫療及醫療輔助用房61751平方米、宿舍1014平方米、食堂1400平方米)」。
(五)建築覆蓋率:由≤30%調整為≤50%。
(六)建築高度:由<50米調整為≤50米。
(七)總體布局及建築退紅線要求:
1.總體布局:由「含放射及汙染的項目宜布置在用地東側」調整為「新建項目與原有建築間需設置視線通廊(建築物高度24米以下部分通廊寬度不小於15米,24米以上部分寬度不小於25米)」。
2.建築退紅線要求:由「北側≥10米、南側≥8米、西側≥18米、東側≥15米」調整為「北側≥10米,西側≥9米,南側一級退線≥7.5米、二級退線≥9米,東側≥15米」。
(八)機動車泊位數:由200輛調整為1042輛。
(九)備註:
1.刪除「該用地編號為T409-2」。
2.新增備註內容如下:
(1)原《深圳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深規土規許字01-2001-0045號)、《關於<關於籤定深圳龍珠醫院建設用地土地分割補充協議及辦理相關房產證的申請>的復函》(深規土函第NS0200814號)和《關於<關於辦理深圳龍珠醫院建設用地土地分割後規劃設計要點的申請>的復函》(深規土函第NS0200860號)作廢。
(2)已建建築最遲與新建建築一併規劃驗收。
(3)停車位充電樁配置比例不低於30%,應全部預留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
(4)床位數由800床調整為1200床。
(十)其餘規劃設計條件不變。
二、公示地點
(一)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樓展廳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深南大道10138號
(二)項目現場
地址:南山區龍珠七路與龍苑路交匯處東北側
(三)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山管理局網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時間
為期10個自然日,自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5月1日止。
四、公示意見反饋方式
(一)公示期內如對該事項有意見或建議,請使用真實姓名和聯繫方式,在公示意見收集截止日期(2020年5月1日)之前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書面材料。
2.將書面材料郵寄至南山區深南大道10138號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山管理局公共項目科,註明「深圳龍珠醫院用地規劃許可變更公示反饋意見」字樣(提交時間以郵戳日期為準),收發文室電話:26978452。
3.將書面材料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郵箱:nsszjtk@pnr.sz.gov.cn
(二)個人反饋的,請附上個人地址、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聯繫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饋的,需委託一人處理意見反饋相關事宜,並附上每個反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地址和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地址、聯繫方式。
(四)單位反饋的,請附上單位法人、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地址、聯繫方式。
為保證反饋意見的真實有效性,以上意見或建議及相關材料須為書面紙質件(須由提交人籤名),其中通過電子郵件反饋的材料為書面紙質件的電子掃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