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552 證券簡稱:萬集科技
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
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
發行註冊環節反饋意見落實函之回復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關於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注
冊環節反饋意見落實函之回復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
深圳證券交易所於2020年12月11日下發的《發行註冊環節反饋意見落實函》(審核函[2020]020352 號)(以下簡稱「落實函」)已收悉。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集科技」、「發行人」、「公司」)、保薦機構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北證券」、「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發行人律師」、「律師」)等相關各方對落實函所列問題進行了逐項落實、核查,現回復如下(簡稱「本落實函回復」),請予審核。
如無特別說明,本落實函回覆中的簡稱與《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註冊稿)》中的簡稱具有相同含義。
字體 含義
黑體加粗 落實函所列問題
宋體 對落實函所列問題的回覆
楷體加粗 涉及對募集說明書等申請文件的修訂
內容
1. 根據申請文件,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設置有自動延期條款。請發行人履行程序規範本次發行的股東大會有效期。請保薦機構和律師發表核查意見。
答覆:
一、發行人已調整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自動延期條款並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
發行人於2020年12月15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調整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及《關於調整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全權辦理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取消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設置的自動延期條款,獨立董事已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及同意的獨立意見,上述議案已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調整項目 調整前 調整後
決議有效期
本次發行有關決議的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
本次發行方案 審議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議案之日起本次發行有關決議的有效期為自公
十二個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內取得中國證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相關
監會的同意註冊批文,則上述授權有效期自動議案之日起十二個月。
延長至本次非公開發行實施完成日。
股東大會授權董事 上述授權中涉及證券監管部門批准本次非公開
會或董事會授權人 發行後的具體執行事項的,授權有效期自公司本次發行授權事項有效期為自公司
士全權辦理向特定 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該等具體執行事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
對象發行股票事宜 辦理完畢之日止,其餘授權事項有效期自公司月。
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有效。
二、發行人已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發行人於2020年12月15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調整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及《關於調整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全權辦理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宜的議案》等議案,獨立董事已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及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及《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等相關公告。
三、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核查意見
(一)核查程序
1、查閱了發行人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文件以及獨立董事意見;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文件;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文件以及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通知等決策程序文件;
2、核查《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等內部控制制度文件,並與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對照;
3、查閱了本次發行方案調整相關的公告文件。
(二)核查意見
發行人已對本次發行涉及到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自動延期的相關條款進行了規範調整。截至本落實函回復出具日,公司已召開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議案,獨立董事已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及同意的獨立意見,相關事項已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已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關公告,公司已履行了現階段相應的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符合
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本頁無正文,為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註冊環節反饋意見落實函之回復》之籤章頁)
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發行人董事長聲明
本人已認真閱讀《關於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註冊環節反饋意見落實函之回復》的全部內容,確認落實函回復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董事長籤字:
翟 軍
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頁無正文,為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關於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註冊環節反饋意見落實函之回復》之籤章頁)保薦代表人(籤字):
杭立俊 賈奇
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薦機構董事長聲明
本人已認真閱讀《關於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註冊環節反饋意見落實函之回復》的全部內容,了解回復涉及問題的核查過程、本公司的內核和風險控制流程,確認本公司按照勤勉盡責原則履行核查程序,本次發行註冊環節反饋意見落實函回復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上述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保薦機構董事長籤字:
李福春
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薦機構總經理聲明
本人已認真閱讀《關於北京萬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註冊環節反饋意見落實函之回復》的全部內容,了解回復涉及問題的核查過程、本公司的內核和風險控制流程,確認本公司按照勤勉盡責原則履行核查程序,本次發行註冊環節反饋意見落實函回復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上述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保薦機構總經理籤字:
何俊巖
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