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原住民和土地》裡面,咱們說了馬爾羅尼擔任總理和那之前之後,加拿大經濟和社會發生的一些變化。本篇咱們說一說馬爾羅尼如何來實現另一個大目標:「把魁北克也帶進1982年憲法」。
《憲法回歸》那一篇咱們說過,魁北克人沒有在加拿大憲法上簽字,代之以進行關於魁北克主權的公投。儘管主張獨立的一方失敗,加拿大憲法沒有「涵蓋」魁北克,總不是一個統一的國家應該有的樣子,資產階級的軟弱性和妥協性,決定這個問題還得通過協商來解決。
對此,馬爾羅尼倒沒有覺得有多大問題,不就是妥協嗎?俺本來就是個調和主義者、折衷主義者,按你們的話說就是善於和稀泥,妥協本就是咱的強項,俺一出馬,那一大撮魁獨分子,不都會統統變成聯邦主義者?
羅伯特·布拉薩
1985年,羅伯特·布拉薩 (Robert Bourassa)領導的自由黨,在魁北克的省選中擊敗了魁獨的魁北克人黨,拿回魁北克執政大權。或許,這正是一個「把魁北克也帶進1982年憲法」的大好時機,於是馬爾羅尼請布拉薩來渥太華談談。布拉薩來了,帶著寫滿種種要求的文件,用布拉薩的話說,這些都是讓魁北克能夠接受憲法的「最低要求」。
布拉薩的這些要求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只有一個,就是要求承認魁北克在加拿大聯邦中的「獨特地位」。第二類是各種向聯邦政府要權的大雜燴,按照魁北克提出的方案,重要的權力都要歸到省裡。省還有權退出聯邦和省合作的項目,但是聯邦政府的補貼還要繼續給,誰讓聯邦政府徵稅的權力大呢?另外,省還有權否決針對憲法修改的任何提案。
有關憲法的修改,可不是總理一句話的事兒。1987年5月,馬爾羅尼總理邀請加拿大各省的省長,來渥太華西北魁北克省的米奇湖(Meech Lake)開會,討論魁北克的提案。
不出意外,各位省長都表示可以接受,給自己增加權力哪位省長會不樂意?除了在類似參議院改革這樣的細枝末節上做了些微調,最後的《米奇湖協議》(Meech Lake Accord),基本上是按照布拉薩的藍本來的,這下子魁北克人應該滿意,魁北克會被「帶進1982年憲法」了吧?
魁北克立法機構1987年6月23日,第一個通過了這個立法提案,這立刻觸發了一項規定:從這一刻開始,法案需要在三年之內,也就是1990年的6月22日之前,獲得聯邦政府和其它九個省的認可,過期便自動作廢。
對此馬爾羅尼很是樂觀,畢竟省長們都認可了這個協議,加拿大大多數人,也對這個協議持歡迎態度。通過了這個憲法修改議案,政治上,魁北克會重新納入加拿大憲法涵蓋範圍,加拿大就全部統一在這部憲法之下了。
皮埃爾·特魯多
不過幾乎是立刻,就有人跳出來唱反調了,這個人是誰呢?前總理皮埃爾·特魯多。特魯多說馬爾羅尼這個軟蛋,要讓加拿大的國家政權變得軟弱不堪。如果《米奇湖協議》通過,「我們熟悉和熱愛的加拿大將不復存在」。
於是開始出現了不和諧言論,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首先是魁北克的「獨特地位」,其次權力更多地給了省級政府,省級政府還有了否決權,那以後加拿大的國家級政府聯邦政府,還能做什麼事呢?
另外程序本身也有問題,有人詬病說這是「11個人關起門來搞的東西」,因為會上只有總理和10位省長磋商,其它官員都在會場之外等候結果,媒體也被排斥在外。
最引起爭議的是《米奇湖協議》的第二條,就是魁北克「獨特地位」這一條。憲法裡說加拿大是兩個「建國民族」協約的結果,那為什麼魁北克就獨特呢?說好的平等呢?土著群體說協議無視了我們的權利,我們也要特殊的地位!這是不是也很合理?紐芬蘭人是不是也可以要求「特殊地位」?大家似乎都能找到理由「獨特」一把。
馬爾羅尼說一個省有「獨特地位」,只是給魁北克一個象徵性的榮譽,大家不必太當真,但是布拉薩可是當真的:獨特就是獨特,獨立於加拿大之外的獨特。這樣的話,加拿大聯邦成什麼了?一群省跟魁北克的聯邦?兩個「國家」的合體?布拉薩堅持要寫到憲法裡的獨特地位,會是個象徵性的?
1988年12月,還在為《米奇湖協議》吵吵嚷嚷的時候,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魁北克省限制法語以外語言的法案,違反了《加拿大權利和自由憲章》。最高法院下令取消該法案,結果布拉薩援引「儘管條款」,把最高法院的裁決推翻了,儘管馬爾羅尼一再求布拉薩別這麼幹。
一國總理還要求著一省之長,不能定於一尊惡果畢現!
事情還沒有完,隨後魁北克省又推出《178法案》(Bill 178),把魁北克省內禁止英語標識的範圍,做了進一步的擴大,加拿大最高法院還是毫無辦法,總理更是無計可施。
「魁北克歷史上,還從來沒有一屆政府如此高舉自由的旗幟,來保護法裔的語言和文化。」布拉薩這樣向魁北克人表功。
不過這個《178法案》,在加拿大的英語省份裡引起了不同的反響,這也殃及了那個認可了魁北克「獨特地位」的《米奇湖協議》。
1988年馬爾羅尼再次當選的時候,他的兩大任務都還沒有完成。同美國的自由貿易協定,很快就得到了批准,只是這個《米奇湖協議》,還有待各省的立法機構通過。最後的期限很快就要到了,事情卻還不明朗。有三個省,新不倫瑞克、曼尼託巴和紐芬蘭省政府改選,原來支持協議的省長落選,新上來的省長,多多少少都表達了對《米奇湖協議》的不滿。
隨著對《米奇湖協議》的非議聲音越來越大,讓·查爾斯特(Jean Charest)領導的一個保守黨委員會,建議對原始協議做出23項修改,來迎合那些表達不滿的群體的胃口,但是得罪魁北克人是可以想見的,馬爾羅尼政府的環境部長呂西安·布沙爾(Lucien Bouchard)便是其一。布沙爾辭去部長一職,1990年5月更是退出了保守黨另組政黨魁北克聯盟(Bloc Québécois),說「這個國家啥事兒都幹不成」 。
呂西安·布沙爾
說起馬爾羅尼的好友兼政治夥伴布沙爾,那就是一個如假包換的魁獨分子。
1980年魁北克為獨立進行公投的時候,布沙爾為魁獨陣營搖旗吶喊,當然他也為馬爾羅尼在魁北克的競選活動,出了不少力。像馬爾羅尼在魁北克競選時候喊出的話:「在邪惡的英裔加拿大人統治下,魁北克人遭受的恥辱和創傷……」等等,都是布沙爾的語言,演講稿也是布沙爾來捉刀代筆。布沙爾指導馬爾羅尼,怎麼在魁北克談「主權」問題。
馬爾羅尼也投桃報李,先是任命布沙爾作為加拿大駐法國大使,派了個持證魁獨分子駐巴黎代表加拿大政府,隨後任命他做環境部長。現在馬爾羅尼在「獨特地位」問題上推進不下去,讓「魁獨分子」很失望。
大限將至,曼尼託巴省長加裡·費爾蒙(Gary Filmon)想把《米奇湖協議》提交表決。按照程序,協議必須經過立法機構全體成員通過,否則就需要公眾聽證,結果就卡在了這個環節上。
以利亞·哈珀
通常這都是走個形式,但是曼尼託巴的新民主黨議員,克裡人以利亞·哈珀(Elijah Harper)覺得《米奇湖協議》沒有提到土著人的權利,拒絕同意。發言人反覆徵詢他的意見,他就是堅持不同意,整個政治程序卡在了曼尼託巴省議會裡。
看到《米奇湖協議》就要死在了曼尼託巴的議會裡,死於立法的技術環節上,聯邦政府急了。負責聯邦與省之間關係的聯邦部長,提議把最後期限推遲三個月,給曼尼託巴省更多的時間做通工作,這需要在魁北克也重新批准,但又惹惱了紐芬蘭和拉布拉多省新任省長克萊德·韋爾斯(Clyde Wells)。
本來紐芬蘭和拉布拉多省立法機構,1988年批准了這個協議,但第二年上臺的新省長韋爾斯反對這個協議,一直要求「反悔」,重新表決或者全省公投再做決定。曼尼託巴的這一耽擱,讓韋爾斯有了「反悔」的機會。
這一來要想達成聯邦和所有十個省的一致通過,已經不可能了,1990年6月23日《米奇湖協議》無疾而終,「這個國家啥事兒都幹不成」。
這個提案得到了聯邦政府和八個省的同意,佔總人口的96%……
見法案給弄死了,魁省省長布拉薩氣得說要再次進行魁北克脫離聯邦的公投,可把馬爾羅尼嚇死了,趕緊又搞出一個憲法提案,以起草地夏洛特敦的名字命名為《夏洛特敦協議》(Charlottetown Accord)。
這個協議裡,涵蓋了一大堆的讓步和「共同權力」,完全的土著自治政府、省裡有否決權、參議院改革,當然,還有魁北克的「獨特地位」,看起來把「所有人」的利益都照顧到了。
而這次,也不再提交各省的立法機構表決,而是交由全體加拿大人投票通過。不再搞「小黑屋密談」,每個人都參與進來,你們還有什麼話可說?
支持協議的人說這是要讓「草根」來決定,此「草根」非本草根,那時候草根還沒有登陸加拿大。而反對的人說,這樣管理國家的方式簡直是瘋了,「民主發瘋了」。
夏洛特敦
皮埃爾·特魯多比上一次更執拗,他又一次走上前臺,說《夏洛特敦協議》是啥都想要,結果啥都沒有,太過分了!而死硬的魁獨分子,魁北克人黨黨首雅克·帕利祖(Jacques Parizeau)說遠遠不夠!
儘管總理、每位省長,這次是每一位省長,甚至反對黨的領袖們,第一民族的立法機構,都支持這個新的《夏洛特敦協議》,但是他們說話不算數,要看全民公投的結果,草根的決定。
1992年10月26日,公投結果統計完畢,54%的公民投了反對票,只有大西洋省堅決支持。而在魁北克,結果幾乎跟全國平均數一樣,55%的魁北克人反對《夏洛特敦協議》。
「這個國家啥事兒都幹不成」!
這樣的結果,魁北克人能善罷甘休嗎?請看下篇《第二次魁北克主權公投》。
更多請看:
加拿大歷史 58 - 維和行動
加拿大歷史 59 - 阿芙洛之箭
加拿大歷史 60 - 古巴飛彈危機
加拿大歷史 61 - 魁北克的寂靜革命
加拿大歷史 62 - 皮爾遜和楓葉旗
加拿大歷史 63 - 自由的魁北克萬歲
加拿大歷史 64 - 十月危機
加拿大歷史 65 - 多元文化和石油危機
加拿大歷史 66 - 第一次魁北克主權公投
加拿大歷史 67 - 憲法回歸
加拿大歷史 68 - 自由貿易
加拿大歷史 69 - 原住民和土地
歡迎關注草根的公眾號:永遠的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