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女子姓Mundoc,33歲,菲律賓籍外僱,報稱家傭。案情指,本月13日,司警接獲國際刑警通報,懷疑有人在本月6日透過通訊軟體向他人傳播關於未成年人的色情短片,發送者的網絡IP位址顯示位於澳門。經檢視相關長約5分鐘的短片,發現片中一名懷疑未成年的年輕亞裔少女與一名男子發生性行為。司警局分析網絡資料後,迅速鎖定一名在澳菲籍女外僱的身份,並於本月15日上午前往疑人位於士多鳥拜斯附近的工作地點將其截獲。調查發現,國際刑警所指涉的短片已被疑人刪除,但警方在疑人手機內檢獲另一段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色情短片,以及10多段/張涉及色情內容的短片及相片,警方相信疑人有瀏覽、下載及分享色情內容的習慣。
經查問,疑人承認作出犯罪,供稱較早前從一名海外朋友處獲得涉案短片,由於知悉另外一名身處海外的男同鄉亦經常瀏覽色情內容,故透過通訊軟體分享予對方。警方對疑人控以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色情物品罪並移送檢察院偵辦。司警發言人凌錦倫表示,暫時未發現相關短片及照片內容與本澳有關,警方將繼續跟進案件。
司警早前亦根據國際刑警通報,先後拘捕涉及同類案件的一名菲籍男外僱及一名本地男子。據檢察院公佈,目前已對兩名嫌犯以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70-A條規定及處罰的「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色情物品罪」立案偵查。經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及相關程序,兩名嫌犯已被採取定期報到等系列強制措施,檢察院將繼續對案件展開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
檢宗院指,「與未成年人有關的色情物品罪」是2017年修訂《刑法典》新增設的犯罪,藉以加強打擊利用未成年人進行色情活動的各類犯罪行為,包括利用或引誘未成年人參與色情表演或錄製有關影音物品、生產或散播相關物品,以及意圖透過該等行為營利等不法活動,違法者最高可被科處8年徒刑,且可依照法定情節加重處罰。此外,該罪名屬於公罪,只要獲悉有關犯罪消息,檢察院即可主動展開刑事程序追究違法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司警:散播未成年人色情物品屬嚴重犯罪
司警亦發出警情通告指,根據《刑法典》,以任何名義或任何方式,生產、發售、銷售、散播與未成年人的色情物品,又或為有關目的而取得或持有相關物品,可處最高5年徒刑;意圖利用有關行為營利的,最高可處8年徒刑。呼籲市民切勿瀏覽涉及未成年人色情物品的網站,切勿下載涉及未成年人的色情影片或相片等物品。散播或傳送此類物品即構成嚴重犯罪,且後果非常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