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商家賣慘求刪千字差評,別用「軟性脅迫」損害差評權
議論風生
消費者差評權不容侵犯。對於商家而言,有差評理應「有則改之,無則訴諸法律維權」。
「在一家服裝店裡,有人在號啕大哭,有人指責女店主,還有人做出手抖、抽筋狀,似乎正在『發病』……」誰能想到,這一幕又是一起因差評引發的糾紛。
據報導,馮女士花千元在某網紅理髮店燙髮後,一天就「睡回原樣」,經與商家協調,又燙了一次,沒想到還是「老樣子」,馮女士隨後在網上留了千字差評,更沒想到麻煩也來了——理髮店屢次派人上門「拜訪」求刪差評,甚至稱店長因此得了抑鬱症。
用店長得了抑鬱症,「軟性脅迫」消費者刪差評,這家網紅理髮店「控評」真是「好手段」。消費者給了商家差評,商家想消除負面影響,不是亮拳頭、秀肌肉,跟對方硬槓,而是拿出了「以柔克剛」策略。不到一個月時間,涉事商家工作人員登門拜訪了六七次,講述給差評後的「悲慘後果」,更有夫妻倆號啕大哭,哭訴家庭和工作壓力,甚至打出「抑鬱症」這樣的「悲情牌」,想用同情心「控評」。
而這樣打悲情牌的實質,是對消費者進行「軟性脅迫」。消費者因消費體驗不佳,發表幾句差評,就隔三差五被店家「造訪」「擺慘」「痛哭」,明擺著想通過幹擾消費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來讓其「服軟」。
消費者消費後,基於自己的感受和體驗,在網絡平臺評價中真實反饋,同時為其他消費者提供借鑑參考。對商家而言,理應尊重消費者的親身體驗、客觀評價,就算是差評,都應保持容忍之心,「有則改之,無則訴諸法律維權」。以騷擾方式求私了,著實不妥。
遺憾的是,現實中,從電商網購給差評,商家用「呼死你」打騷擾電話讓消費者手機無法正常工作,到給外賣騎手差評也上門威脅等,消費者因差評被威脅的新聞屢見報端。
如果給個差評還被「攔三阻四」,消費者權益必然會淪為擺設。鑑於此,相關職能部門顯然有必要保護消費者的「差評權」——本質上,差評權就是評論權和監督權,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賦予消費者的正當權利。因此,對於那些被打差評後打擊威脅消費者的現象,必須依法嚴懲——遇到此類投訴,該嚴懲的絕不能和稀泥。
此外,電商平臺也需保護用戶隱私信息。個人住址、私人電話不應被商家看到。2013年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洩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平臺可通過技術手段,剔除有打擊騷擾消費者歷史的「劣跡」商家在其平臺的業務,或提供匿名選項的評價,進而讓消費者放心使用差評權,避免讓商家「想封口就封口」。
說到底,消費者正當的差評權不容侵犯——無論侵犯的方式是「硬」威脅還是「軟裹挾」。
□柳宇霆(法律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