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名女子劉某稱自己的丈夫李某在外面包養情人,並且在包養期間給其近33萬元。這名妻子將丈夫的情人符某告上法庭,要求她歸還「夫妻共同財產」33萬元。
而其丈夫李某稱,自己與情人符某在一起是為了再生個孩子,而給她錢也是基於這個條件的。現在他發現符某並不能生出孩子,因此他支持妻子向情人索要錢財。
然而,李某的情人符某稱,劉某也是知道她的丈夫跟自己在一起的,是他們夫妻覺得兒子身體不好,所以才合謀在外面找個女人再生個女兒。而劉某默許了丈夫給別的女人花錢生孩子。
符某還稱自己與李某的關係曝光後不得已與原來的丈夫離婚,但是李某與劉某的婚姻並未受影響。
法院一審駁回劉某請求。
法院二審認為,雙方並不是借款關係,而男子李某與符某在不正當關係期間收取了33萬元證據不足,劉某請求符華返還33萬元缺乏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因此法院依法駁回劉青的再審申請。
來源 白鯨社會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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