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一4歲小孩
在貴陽市觀山湖區商貿城商場
與家長不慎走散,
在觀山湖公安分局網格警的幫助下,
僅用了15分鐘,
小孩安全回到家人身邊。
11月22日晚上7點左右,觀山湖公安分局網格化接處警大隊三中隊值班民警在觀山湖區商貿城附近巡邏時,收到一條家長尋找走失小孩的求助警情。接到求助後,值班民警第一時間與報警人取得聯繫,立即驅車趕到現場,並詳細了解走失小孩的體貌特徵、衣著情況。
經了解得知,報警人鄧女士是商貿城的一商鋪店主,因店鋪客人太多,忙於生意而疏忽了照顧小孩。待客人走後,轉身發現小孩不見了,在附近的幾家商鋪都找過,始終沒有找到小孩,無奈之下,只能尋求民警的幫助。
掌握走失小孩的基本信息後,網格民警按照家長的描述,立即兵分2路,沿著商鋪展開地毯式尋找。大約晚上7點15分,網格民警在商貿城1號樓2樓的一處角落裡,發現三四個小孩正抱著平板電腦玩遊戲,其中一名衣著特徵跟走失小孩十分相似。
隨後,經過網格民警的詢問,小孩正確說出了其母親鄧女士的名字,從接警到找到小孩,僅用了15分鐘時間。找到小孩後,網格民警迅速將小孩送到了家長的手中,家長見到小孩平安回來,激動地說道:「謝謝警察同志,真的太感謝您們了!」
民警溫馨提示
孩子走失,大多數是因為父母粗心大意,不少家長正是因為抱著僥倖心理,感覺短暫離開,孩子不會有什麼事才導致走失事件發生的。
1、如果孩子走失,要第一時間報警,以免耽誤時間過長,增大尋找難度。
2、家長或監護人要多留心眼,妥善照看,儘量不要讓兒童離開視線範圍內。
3、家長最好能在孩子身上顯著位置粘貼一個有家庭地址、電話的標誌,或是放有此類內容的卡片在口袋裡,若發生走失,有助於好心人幫忙找回。
4、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如果不慎與家人走散,一定不要隨意相信陌生人,引導孩子向周邊的警察求助。
記者:熊鑫 通訊員:蒲學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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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貴州廣播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