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1日訊(記者 晴滄)昨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用電池、充電器質量監測報告。其中不乏大牌企業產品出現不合格情況。其中由捷安特天津有限公司(下稱「捷安特」)及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江蘇新日」)監製的鋰電車專用充電器和數碼脈衝充電器被查出不合格。
北京市工商局指出,本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主動採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目前有3家經營主體已被立案調查處理。
公告信息顯示,由南京特能電子有限公司生產、捷安特監製的規格為「DZL371001」,生產日期為2013年9月的鋰電車專用充電器被檢出產品標誌和說明不合格;而由河南三麗電源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江蘇新日監製的規格為「XRQC-4812」,生產日期為2013年7月的數碼脈衝充電器也被檢出標誌和說明不合格。
北京市工商局提醒消費者,電動自行車標誌和說明,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不合格會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雖然此次問題產品並未由捷安特和江蘇新日直接生產製造,但是相關人士表示,監製責任和義務應該和廠家是一樣的,但實際中很多監製公司都不免推脫責任給生產商。
事實上這也並非捷安特首次上榜。就在去年8月份,北京市工商局公布7種不合格自行車名單時,捷安特生產的一款問題自行車被測出鏈罩不合格而受到退出北京市場的處罰。
捷安特是臺灣巨大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知名品牌自行車生產製造商,產品涵蓋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及山地車等系列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