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2017年整改方案》)、《關於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及督察「回頭看」整改任務銷號驗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28日,驗收組對《2017年整改方案》第53號整改任務完成情況進行了現場驗收。
一、整改任務
全省煤炭開採產生的煤矸石堆積量已超過10億噸,佔地182平方公裡,每年仍以5000萬噸的速度增加。全省不少企業存在煤矸石隨意傾倒、超高堆放、未及時覆土、生態治理恢復措施不到位等問題。
二、整改目標
煤矸石亂堆亂放得到有效遏制,生態治理恢復措施落實到位。
三、完成情況
運城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通過對全市煤礦矸石堆放、處置情況的排查,發現河津市王家嶺煤礦和船窩煤礦存在煤矸石堆放現象。
王家嶺煤礦對96萬立方煤矸石採取填溝覆土進行處置,恢復成林地約4萬平方米;船窩煤礦對9500噸煤矸石全部綜合利用,製成250萬塊建築用磚。
驗收組通過對河津市船窩煤礦、王家嶺煤礦的煤矸石堆放的整治情況進行了現場驗收。從驗收情況看,船窩煤礦的煤矸石經綜合利用製成了建築用磚,既變廢為寶,取得經濟效益,又進一步改善了礦山地質環境。做到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一舉三得。
四、驗收結論
已完成整改,同意銷號。
【來源:運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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