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務系統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

2020-12-27 福州市人民政府網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做好商務系統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應急工作,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維護市場供應穩定,根據《福建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福州市防汛防颱風應急預案》,結合我市商務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適用於因突發自然災害包括颱風、洪澇、地震、乾旱、低溫冰凍、強對流天氣(雷電、冰雹、雷雨大風)、省內核電廠事故等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求關係突變,在較大範圍內引起搶購或商品嚴重脫銷,需要立即處置的應對工作。

  第二章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第三條  市商務局成立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應急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商務局主要領導擔任,常務副組長由分管防汛抗旱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各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局辦公室、供應保障處、流通業發展處、市場運行調節處、市場體系建設處、服務業發展處、物流工作處、電子商務與信息化處、對外貿易處、口岸管理處、支前工作處、市場秩序處、財務處、人事處等處室負責人和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分管領導,以及局屬企事業單位福州市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福州市現代服務業發展促進中心、福州市市場服務中心等負責同志組成。

   市商務局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應急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職責:

  1.在市政府抗災救災指揮部、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協調商務系統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應急工作,下達應急保障供應任務;組織、指導商貿企業做好防汛防颱風工作,督促指導企業組建搶險隊伍,儲備搶險物資。

  2.對防範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以及災後重建中所採取的應對措施進行決策,指揮、協調有關處室、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

  3.指導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做好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以及商務系統企業災後重建恢復經營等工作;

  4.研究、落實市政府和省商務廳交辦的其他有關抗災救災應急保障供應的重大事項。

  5.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參與搶險救災駐榕部隊的後勤保障工作。

  市商務局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應急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成員督促指導所涉及的商貿領域組建搶險隊伍、儲備搶險物資,具體職責分工:

  市場運行調節處:牽頭全局防範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應急供應工作;負責轉發辦理市抗災救災指揮部和省商務廳抗災救災重要通知或重要明傳電報;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監測,預測預報市場異常情況;負責收集災區加油站損失情況;負責匯總相關業務處室和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提供的受災損失情況並上報相關部門;負責協調中石油、中石化等企業做好抗災救災應急柴油、汽油保障供應工作。

  辦公室:負責協調聯繫市政府應急相關機構;負責接收市抗災救災指揮部和省商務廳抗災救災重要通知或明傳電報等OA到相關處室並視情及時報送局分管領導、主要領導;負責抗災救災應急後勤保障工作;節假日和啟動三級以上響應期間,緊急、重要的防汛防颱風及抗災救災重要通知或明傳電報等要及時督促落實值班人員傳真至各縣(市)區、高新區及局屬單位;負責編制抗災救災綜合簡報;編寫抗災救災重要綜合性材料;對外發布商務系統抗災救災各類信息;負責抗災救災期間安排局領導及機關工作人員24小時帶(值)班等工作。

  供應保障處:負責收集災區副食品基地損失情況;負責災區群眾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場保障供應,必要時啟動蔬菜價格協商機制;負責災區副食品基地災後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

  流通業發展處:負責協調聯絡重點生鮮超市儲備和調配抗災救災急需用品(手電筒、電池、蠟燭、應急燈、衛生清潔用品、手套、雨衣、雨靴、食鹽、白糖、礦泉水、方便麵等);負責收集受災商場、超市、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等損失情況;協調重點生鮮超加大受災街鎮生活必需品供應,設立平價供應點;負責制定受災商貿零售企業恢復經營扶持政策;協助市場體系建設處做好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災後重建和恢復經營工作。

  市場體系建設處:負責牽頭協調推進災區商業網點和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二手車交易市場等重建恢復經營工作,並跟蹤重建市場項目進度和進展情況上報。

  服務業發展處:負責協調有關生活服務業相關企業,提供應急方便食品、餐飲配送等應急工作;負責應急酒店住宿聯繫工作;負責收集災區住宿餐飲等服務業損失情況。

  物流工作處:負責協調商貿物流企業抗災救災期間需要貨車運送商品物資時的車輛組織調度;負責收集災區商貿物流企業損失情況。

  電子商務與信息化處:負責聯繫指導相關電商企業做好抗災救災物資末端配送。

  對外貿易處:根據受災情況,視情對接需要進口事項,組織進口企業採購海外相關物資。

  自貿區處:根據受災情況,視情對接需要進口(或捐贈)事項,組織跨境電商企業採購海外相關物資。

  口岸管理處:溝通協調海關等口岸查驗單位,促進進口(或捐贈)物資快速通關。

  支前工作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參與抗災救災駐榕部隊的後勤保障工作。

  市場秩序處、市商務綜合執法支隊: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監管,嚴厲打擊不法商販,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售賣偽劣變質商品等擾亂市場正常秩序的行為。

  財務處:負責聯絡市財政局和省商務廳,配合相關處室協調安排抗災救災及災後重建專項補助資金的申報與撥付,並督促處室跟蹤資金使用情況。

  人事處:負責協調組織抗災救災應急突擊隊員的安排與調度;對參加抗災救災及災後重建作出貢獻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駐局紀檢監察組:負責對抗災救災及災後重建等工作進行監督。

  局屬企事業單位參照此方案制訂相應應急預案。

  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開展防災救災和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工作;成立協調領導小組;制定相應應急預案;及時核實、統計、匯總、上報受災損失情況及災後重建工作方案;加強市場監測預警,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

  第三章   應急響應

  第六條 四級應急預案(一般):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應急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按照市政府抗災救災指揮部(或突發事件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令,啟動四級應急預案,協調相關大型超市和相關企業準備生活必需品和應急商品,增加庫存,滿足城鄉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

      第七條 三級應急預案(較重):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應急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按照市政府抗災救災指揮部(或突發事件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令,啟動三級應急預案,協調相關大型超市和相關企業加緊組織調運生活必需品和應急商品,增加庫存,滿足城鄉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

  第八條 二級應急預案(嚴重):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應急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按照市政府抗災救災指揮部(或突發事件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令,及時啟動二級應急預案。協調、組織各相關大型超市和相關企業儲備一定數量的抗災救災生活必需品和應急商品,隨時準備應急調運,加強值班力量。

  第九條 一級應急預案(特別嚴重):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應保障應急工作協調領導小組接到市政府抗災救災指揮部(或突發事件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令,立即啟動一級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長親自坐鎮指揮、協調商務系統防範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工作,召集局領導小組成員部署防範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應急保供工作。落實應急保供突擊隊員在崗待命。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協調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及有關成員分組深入重點商貿企業指導抗災救災應急保供工作。各相關業務處室負責人立即聯繫相關副食品批發市場、超市以及應急商品生產、經營企業隨時根據市抗災救災指揮部要求組織應急商品調運。必要時啟動生活必需品市場監測日報制度。視情協調重點生鮮超市組織生活必需品供應應急小分隊赴災區受災街鎮設立平價供應點,協調相關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和大型超市向省外採購本地短缺蔬菜品種,必要時啟動蔬菜價格協商機制。相關業務處室收集、匯總商務系統企業受災損失情況。

  第四章   應急措施

  第十條  應急響應後視情採取相應的措施:

  1.組織供應鏈採購。市商務局相關業務處室和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協調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保供重點超市和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及時調運配送,保障市場供應。  

  2.開展區域間調劑。協調指揮應急保供重點超市和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從周邊未發生市場異常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

  3.開展應急保障供應。發揮重點流通企業、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副食品基地企業作用,在災區採取直供直銷、臨時設點、平價銷售等方式開展應急保障供應。

  4.其他措施。情況緊急時,由市商務局報經市政府批准,對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品種暫時實行統一分配或定量限量限價銷售。

  第五章  應急結束

  第十 防範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應急保供完畢,根據市抗災救災指揮部(或突發事件指揮部)要求由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的協調領導小組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第十抗災救災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保供結束後,市商務局各業務處室和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開展災後重建和恢復正常經營工作。

  第六章  應急保障

  第十 市商務局相關業務處室和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應將食鹽、食糖、豬肉、蔬菜、鮮蛋、方便食品、瓶裝飲用水等商品作為重點監控產品。

  第十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應協調同級財政部門,預算災後重建專項資金,並按相關規定統籌使用。

  第十 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要在屬地政府統一指揮下,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市場監督管理,堅決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嚴防過期、變質和病死畜禽等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確保食品衛生質量安全。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預案應根據實施情況及時修訂、補充。

  第十 本預案由福州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 本預案自正式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

  1.福州市商務局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協調領導小組名單

  2.福州市商務局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突擊隊員名單

  3.福州市商務局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應急供應後勤保障搶險隊員名單

 

 

  附件1

  福州市商務局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

  供應保障應急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 林漢雋  黨組書記、局長兼支前辦、口岸辦主任

  常務副組長:徐  強  黨組成員、副局長

  副  組  長:沈鷺濱  黨組成員、副局長兼口岸辦副主任

  黃雪勳   黨組成員、副局長

  潘  文  黨組成員、副局長

  薛  男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武閩    二級調研員

  徐露茵   四級調研員

  陳枝斯   四級調研員

  付  群   四級調研員

  程學英   四級調研員

  陳福明   四級調研員

  成員:

  周  業   辦公室主任

  盧  翔   財務處處長

  葉發鍵   法規綜合處處長

  於  斌   利用外資處處長

  薛  躍   對外貿易處處長

  張  豔    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處處長

  陳  強   服務業發展處處長

  劉景秀   電子商務與信息化處處長

  李新方    開發區處處長

  陳  勇   口岸管理處處長

  黃國忠   市場秩序處處長

  蔡玉華   市場體系建設處處長

  陳  昕   流通業發展處處長

  林為城   市場運行調節處副處長(主持工作)

  李紹明   供應保障處處長

  陳伯麒   會展發展處處長

  萬  勵   物流工作處處長

  李  輝   支前工作處處長

  劉耀德   行政審批處處長

  劉  潔    自貿區處處長

  張曉奇   人事處處長

  吳美瓊  系統黨辦主任

  鄭程騫   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祝榮德   鼓樓區商務局主任科員

  江 鋒   臺江區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

  陳  軻   倉山區商務局副局長

  宣  剛   晉安區商務局副局長

  王鋼清   馬尾區商務局副局長

  陳  輝   長樂區工信局副局長

  陳克飛   福清市商務局副局長

  陳  瑜   閩侯縣商務局副局長

  江光遴   連江縣工信局副局長

  宋永斌   永泰縣商務局主任科員

  周晨曦   羅源縣工信局副局長

  黃敬火   閩清縣工信局副局長

  餘佳英  高新區商務局副局長

  陳納新  福州市商務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

  賴其貴  福州市現代服務業發展促進中心負責人

  林  芳  福州市市場服務中心主任、總支書記

 

  附件2

  福州市商務局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

  供應保障應急工作突擊隊員名單

 

  隊  長:徐  強(黨組成員、副局長)

  副隊長:沈鷺濱(黨組成員、副局長兼支前辦、口岸辦副主任)、陳福明(四級調研員)

  聯絡員:周業、林為城

  隊 員(125人):局機關55人、商務執法支隊8人、福州市現代服務業發展促進中心1人、市場服務中心61人。

  1.局機關(55人):李新方、蔡玉華、陳強、陳勇、鄭程騫、劉耀德、萬勵、陳世忠、陳伯麒、黃國忠、李紹明、于斌、李輝、鄭金途、高永明、任光宇、陳南華、伍勝科、劉德裕、官志華、鄭祥宙、黃利光、鄭旻、張寧、賴其貴、阮冰、陳華元、葉發鍵、林毅、周業、王林、徐建立、曹劍雄、王晨光、黃普深、程聖焜、林厚珍、林為城、顧磊、劉霖、羅建斌、陳俊緯、胡宗溶、蔣曉劼、黃一抒、李由、鄭心民、翁梓敬、李明、蘇偉森、葉奮飛、邱騰飛、鄭國春、陳慶瑞、於宗橋。

  2.商務執法支隊(8人):陳納新、朱書林、潘昭國、周學成、高恆、江傑、高遠、盧毅。

  3.福州市現代服務業發展促進中心(1人):林劍峰。

  4.市場服務中心(61人):鄭振強、林劍鋒、林 霖、陳文輝、吳兆斌、趙 闐、程文淦、梁錦雲、陳瑞文、李榮華、柳 松、潘幸坤、楊維慶、林 強、鄭水彬、傅 強、徐德超、鄭林生、黃恆群、高信宇、吳孔明、鄭南彪、林 勝、王 輝、陳仕榮、林曉超、林少鋒、陳嶽華、徐 權、王 榮、林 燁、張章浩、劉曉天、肖丹南、陳錦桓、姚 磊、劉栩凌、陳 森、陳錦瑞、江信喜、黃 堅、湯衛東、李 鍾、張 筠、李名樹、陳可彬、孫海芳、林 春、趙偉鋒、林丞曦、吳林傑、李杏桃、金能勇、王猛飛、餘裕華、邢毓文、方丹華、林和平、陳健康、鄭祥宇、王福林。

  (防範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應急供應突擊隊員組成為全局和局屬單位身體健康男性工作人員,需動用時以局機關為主,局屬單位為輔原則,人員若有變動自然增減。)

 

  附件3

  福州市商務局防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和生活必需品

  供應保障應急工作後勤保障搶險隊員名單

 

  隊  長:徐  強(黨組成員、副局長)

  聯絡員:林為城、李輝

  隊  員:蘇偉森(1993.12)、李明(1990.11)、翁梓敬(1990.11)、鄭心民(1990.08)、李由(1989.09)、邱騰飛(1989.08)、黃一抒(1987.12)、蔣曉劼(1987.08)、葉奮飛(1987.08)、胡宗溶(1987.01)、陳俊緯(1986.09)、羅建斌(1986.06)、顧磊(1984.11)、林厚珍(1984.10)、林為城(1984.10)、程聖焜(1984.07)、黃普深(1984.01)、王晨光(1983.11)、曹劍雄(1983.11)、徐建立(1983.08)、王林(1981.12)、周業(1981.07)、林毅(1980.12)。

  (根據任務需要從全局1980年1月<40周歲>以後出生身體健康男性在崗23名人員中挑選10 名人員擔任,人員如有變動自然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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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銀保監會:應對突發事件金融服務應堅持四個原則
    為規範銀行保險機構應對突發事件的經營活動和金融服務,保護客戶的合法權利,7月16日,銀保監會官網發布消息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銀保監會起草了《銀行保險機構應對突發事件金融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