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想,要是人失去倫理道德以及法律約束,你說這個世界究竟會變成什麼樣子呢?以前我一直沒有想通,我覺得即使失去一切約束性的東西,人應該也是保持善良與人相處的,可是看完這樣一個事件之後,我對自己的想法產生懷疑。
這個案件就是號稱香港歷史上10大奇案之一的HelloKitty藏屍案,初次了解此案,看完整個過程之後我思緒萬千,一整夜無法入眠,我在想究竟是什麼原因促使這幾個人做出這種令人直冒冷汗的事情,並且如此喪心病狂呢?
01差點錢而已
1999年初,一天陳文樂在路上走著,突然遇到一個女孩,這個女孩從他身旁經過,恰似擦肩而過,可是姑娘離開幾步,陳文樂摸摸自己口袋,發現錢包不見了。在那個年代,被人順錢包是很常見的事情,陳文樂迅速將目光轉移到剛剛經過的那個女孩身上。
經過陳文樂的質問,最後發現確實是這個女孩偷了自己錢包,按照當時的規矩,要是偷別人東西被抓到,必須賠償高於物品價值幾倍的損失,這個女孩不走運,被陳文樂抓到,自然就要賠償陳文樂損失。
陳文樂本來也不是什麼好人,一直屬於小流氓,自然女孩想要隨意脫身,是根本不可能的,並且陳文樂成天逼迫姑娘還錢,最終被逼無奈,這個女孩只能去到夜總會上班來償還債務,即便如此,依舊沒能及時還清,讓陳文樂十分不滿。
02催債手段殘忍
1999年3月17日,女孩樊敏儀依舊沒有還清陳文樂錢,陳文樂叫自己的兩個「兄弟」梁勝祖和梁偉倫到夜總會直接將樊敏儀抓走,帶到他們事先準備好的地方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1號樓3樓的一個房間裡。
在這裡我們一定有一個疑問,兩人去夜總會抓樊敏儀的時候,為什麼會沒人管呢?其實這一點是十分值得注意的,因為自古以來,失足女孩受害都是最多的,每年被殺害的失足女孩數量也十分驚人。
因為這個群體的職業隱私以及特殊性,很少有人會對他們足夠關心,再加上當時說是涉及到債務糾紛,所以更加沒人敢管,才讓兩人輕而易舉帶走,並且從帶走到最後去世,那麼長時間也沒有人關心樊敏儀的蹤影。
到房間之後,他們幾人將房間門窗全部釘死,並且叫樊敏儀不能大喊大叫,還逼迫她還錢。我想是個正常人都知道,你把人鎖在這裡,又沒人幫她還錢,怎麼可能有錢還呢?3人就是不管這些,開始殘忍虐待樊敏儀。
03喪心病狂的行為
一開始他們對樊敏儀進行毒打,將全身打傷,樊敏儀也沒法叫喊,要是身上有傷口,他們就用一些辣椒麵撒在上邊,傷口結疤他們就繼續用東西把疤磨開,就是要讓樊敏儀嘗試非人的生活。
這樣殘忍對待了樊敏儀一段時間之後,他們也不催她還錢了,只是一直以收拾她為樂趣,將自己的大小便讓她喝下去,有時候也給她喝生油或者燒開滾燙的油,用塑料燒了之後的那種東西滴在樊敏儀身上,讓她痛苦不堪。
有一天,梁偉倫帶了一個名叫阿芳的女孩去那裡收拾樊敏儀,並且叫阿芳也一起參與進去,可是阿芳膽小很多,根本不敢這樣做。後來人死後,阿芳連續一個月做夢都夢到一個無頭女屍找自己,最後經不住精神摧殘,才主動與自己朋友傾訴,最後朋友報警才最終將這個案件一步步扒出來。
阿芳去了幾次之後,實在害怕至極,也就不敢去了,但是她也沒有及時報警阻止幾人的行為,而是讓其繼續發展。經過一段時間非人的對待之後,樊敏儀最終死去,一開始幾人還不相信樊敏儀已經去世,後來再三證實後,就開始更加變態的屍體處理。
由於梁勝祖和梁偉倫受不了陳文樂殘忍的肢解過程,最後都不敢參與,剩下陳文樂一人將所有屍體處理後丟掉,最後只剩下一個頭,陳文樂找來一個HelloKitty,將線拆開,把已經用水煮熟的頭放進去,最後又將其縫上,一切完成之後,幾人將HelloKitty直接丟在屋子裡,一起離開了。
04水落石出
由於阿芳最後受不了精神摧殘讓人報警之後,警察開始緊鑼密鼓的搜查,陳文樂得知消息,想要迅速逃跑,逃到一個朋友家中躲避,最後被警察將其逮捕,梁勝祖知道陳文樂被抓,實在承受不了壓力,最終跑去自首。
梁偉倫得知情況之後,打算逃離香港,跑到內地,但是最終多方警察聯合搜查,還是將他逮住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又怎麼可能讓他繼續逃出生天,胡作非為?
2000年10月9日,陳文樂、梁勝祖、梁偉倫三人被指控為謀殺罪、非法禁錮罪和阻止屍體合法殮葬罪,正式起訴,可是三人只承認後邊兩項罪證,不承認前邊兩項,最後由於證據不足,評審團以6:1的票數,否定了謀殺罪,改判為誤殺罪,以最高最嚴厲的判決處置,將三人終身監禁。
05為何事情會如此發生
記得一部電影《烈日灼心》中,幾個小夥因為不小心殺害一個女孩,雖然一直在社會上活著沒有被逮捕,但是也一直承受煎熬,我想對於阿芳而言,因為良知,所以她內心飽受折磨,最後終於忍受不了報案,但是對於其他三人而言,你說他們的良知在哪裡呢?
面對一條活生生的人命,他們可以殘忍到比對待一個畜生的行為還要惡劣,你覺得這樣的人,跟他談良知,是不是有些不太妥當。確實如此,人的本性在很大程度上而言本來也不是善良的,只是因為大多數人,經受後天教育以及道德倫理、法律的約束,最終變得懂得什麼可以為之,什麼不可為之而已。
要是這個社會突然沒有任何約束,就會變成這三個人一樣的行為,他們有恃無恐,他們為非作歹到喪心病狂,居然還能心安理得睡覺,你說要是不嚴懲這樣的人,這個社會還能穩定下去麼?
對於樊敏儀,也是一個青少年比較明顯的典型例子,因為想要用更多錢,最終跑去偷錢,以至於將自己命運徹底改變,我想應該一直以來這樣的人都不少,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在一個特殊年齡的時候,總容易因為一些很小的利益,走上一條不歸路,之於整個人生而言,那點利益有什麼用處呢?
可就是那麼一點點利益,改變了一個人的一生,有時候仔細想一想,是不是也覺得思緒萬千,是什麼造成這樣的結果呢?難道我們不應該引起深思麼?超前的消費觀念,不正確的價值觀念,以及那些美其名曰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的思想,不都是摧殘這些年輕人的主要罪魁禍首麼?
對於阿芳,要是一開始看到這個事情發生的惡劣情況,就不要害怕主動報警,絕不姑息養奸,你說最後的結局會這麼嚴重麼?那可是一條人命,就因為一種事不關己,則不以為然,這似乎不應該是我們應該有的行為。
之於那些夜總會工作人員,全然當做一切就是正常的,冷漠對待,不關自己的事,即使樊敏儀憑空失去聯繫那麼多天,也沒有人去找一找或者報警,這難道是一個社會該有的行為麼?要是人人都這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那就會產生更多陳文樂之類的人,說不定有一天受害的就是你我他。
06結語
毫無疑問,我們應該更加關注一些青少年的心理以及價值觀形成過程,不管是家庭教育還是社會、學校教育,都應該加強這些方面的教育,只有少年強,一個國才會更強,難道不是麼?
這個號稱香港歷史上的十大奇案之一,我每看一次都會內心思緒萬千,久久不能平復,甚至感覺直冒冷汗,因為除了看到那些殘忍行為之外,我似乎還看到了一些眾生百態,這何嘗不是一種悲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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