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核實,該6起事故發生在贛州市、吉安市、上饒市、宜春市,其中5起為安全生產事故、1起為非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事故類型均為高處墜落,3起未辦理安全質量監督、施工許可手續。
省住建廳決定,對事故責任建設單位的處理。一是對泰和縣鴻宇科技公司、上饒市新業創客科技有限公司、安遠縣城市管理局、宜春世彭匯實業有限公司、吉安康盛錦灣實業有限公司予以全省通報批評;二是責成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築法》等法律法規,對未辦理安全質量監督、施工許可手續的泰和縣鴻宇科技公司、新業創客科技有限公司、安遠縣城市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對事故責任施工單位的處理。一是對江西永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上饒市築匠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市恆大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江西大廈建設有限公司、贛州滙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全省通報批評,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不良行為記錄公布期限為自發文之日起6個月,自發文之日起一年內停止受理審批其建築業資質升級申請事項;二是責成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築法》等法律法規,對未辦理安全質量監督、施工許可手續的江西永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上饒市築匠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市恆大建築安裝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三是凡上述5家施工企業承攬的在建工程一律停工整改,整改後報屬地建築安監站複查,經複查確認完成整改才可批准復工;四是待當地政府調查結案後,對相關責任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責任人員安全生產從業資格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對事故責任監理單位的處理。一是對江西中祥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恆信建設工程監理諮詢有限公司、福建中福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給予全省通報批評,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不良行為記錄公布期限為自發文之日起6個月;二是自發文之日一年內停止受理審批江西中祥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恆信建設工程監理諮詢有限公司監理資質升級申請事項;三是暫停福建中福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進贛信息登記;四是待當地政府調查結案後,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省住建廳指出,今年以來,我省連續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充分曝露出一些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意識淡薄、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安全教育和崗前、班前教育落實不到位;建設單位無視法律、法規,未批先建;監理單位不充分履職;部門監管力度不夠等問題。
省住建廳要求,提高安全生產政治站位,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嚴格監管執法,嚴肅查處各類非法違法建設行為;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作業前安全檢查,堅決杜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及違反勞動紀律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