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去年5月在校舉辦「周同學逝世半年追悼會」,3個月後多名幹事會成員均收到校方教務處電郵,指控學生會數宗不當行為,包括舉辦周同學逝世半年悼念會、青蛙路補油及於學生會告示板張貼文宣。經過數月行政程序,多名幹事最終被判以不同程度的紀律處分。
至少6名學生會成員收到校方紀律處分 涉4大違規事件
科大男生周梓樂前年11月4日凌晨在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墮樓不治,事件不停被攬炒派消費、炒作,科大學生會更將校園當「主場」,為所謂「青蛙路」補油、公然張貼煽暴文宣,無視法規肆意毀壞公物。
科技大學決定對多名學生會成員採取紀律處分。至少6名學生會成員近日收到校方紀律處分,包括不準用學校設施半年、75小時校園服務令、書面譴責,以及留下紀律處分記錄。其中科大學生會會長麥嘉俊及內務副會長勞啟浩遭勒令下學期停學一個學期,自2月新學期起生效。
科大:若有學生屢勸不聽、可按規定及個案嚴重性交紀律委員會審理
科大學生會昨(24日)發聲明,指幹事會成員於去年8月收到校方校務處的電郵,指為周梓樂舉辦逝世半年悼念會、在校內「青蛙路」補油、以及學生會告示板張貼文宣等行為屬不當行為,經數月的行政程序後,幹事會成員被判不同程度的紀律處分,其中初次被傳召到學生紀律委員會的幹事被褫奪使用校園設施之權利半年、強制執行75小時校園服務令,以及留下紀律處分記錄。而再次被傳召的會長和內務副會長除被判以上提及的處分外,更被勒令休學。
科大2019年因周梓樂墮樓事件而發生連串暴力事件
科大回應查詢時指,就學生舉辦活動及使用校園設施均有既定指引,亦會按社會實際情況,及政府規範,包括公共健康及安全等考慮,就校內活動制定適時政策。如有同學經校方多次勸喻及解釋,仍不遵從規定,教務長可根據投訴個案的嚴重性,決定是否將個案轉交學生紀律委員會審理。
他們又指,學生紀律委員會由教職員和學生代表組成,同學於整個紀律程序中,可提出解釋和證據,亦有上訴的權利,所有個案會定期一併通知所有大學成員。
資料來源:香港科技大學、科技大學學生會Facebook、星島日報、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