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快要結束了!
當初立下的flag,要成為百萬富翁
結果,成為了百萬負翁......
年初做好的買房攻略
差一點點就能用上了!
說到買房、過戶
各位小夥伴注意啦!
2021年9月1日開始實施契稅法!
夫妻過戶、子女繼承房產均免徵契稅!
契稅是什麼
既然聊契稅法,那要就先來聊聊契稅是什麼。
如果問起,恐怕很多人會這麼回答:房屋買賣時,辦房產證時要交的一種稅。這種答案,很多是根源於親身經歷。
在所有稅收中,契稅是種很特別的稅。契稅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承受者徵收的一種稅收。在中國境內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企業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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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稅怎麼來的
大約在東晉的時候,中國開始徵收一種稅,名字叫「估稅」。人們買賣田宅、牛馬等的時候,如果立有契據,官府就要徵稅,買賣雙方都要繳。
官府會把這些契據登記在案,將來如果因為所有權產生糾紛,就有據可查了。在官府登記過後,想把別人的土地、房屋冒為自己的,可能性會很小。
只不過因為買方是主要的受益者,讓賣方繳稅,不大合適。所以,大約在宋朝的時候,這種稅改成由買方承擔,而且主要適用於房屋、土地買賣中。由買方承擔,這是契稅的很重要一個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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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通過了
8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相較於目前1997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本次通過的契稅法,有以下幾個重點:
1、契稅稅率為3%至5%。
2、下列情形免徵契稅: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3、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4、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契稅稅率提高了?
假的!我國契稅稅率一直都是3-5%。這次只是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升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從暫行條例升級為人大立法,法律層級更高了,稅率沒有變化。
武漢目前執行的是優惠契稅政策,因此交的契稅是1%-2%,因此事而傳出的購房成本要增加,是誤讀!
圖源 攝圖網 ID:500545039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
第五條 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徵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對下列情形免徵或者減徵契稅:
(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收、徵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
前款規定的免徵或者減徵契稅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第八條 納稅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屬於本法第六條規定的免徵、減徵契稅情形的,應當繳納已經免徵、減徵的稅款。
第九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籤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
第十條 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申報繳納契稅。
第十一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稅務機關應當開具契稅完稅憑證。納稅人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查驗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或者有關信息。未按照規定繳納契稅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
第十二條 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移合同、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納稅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應當依法辦理。
第十三條 稅務機關應當與相關部門建立契稅涉稅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機制。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民政、公安等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與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有關的信息,協助稅務機關加強契稅徵收管理。
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稅收徵收管理過程中知悉的納稅人的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洩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十四條 契稅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徵收管理。
第十五條 納稅人、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今天小編再梳理一下
武漢最新的限購政策、買房流程
也給大家買房提供一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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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最新買房限購政策
區域劃分
●限購區域:
1. 七個中心城區:
江岸區、江漢區、礄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
2. 三個新區:
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開發區(不含漢南區)、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
3. 部分區域:
1)東西湖區金銀湖、金銀潭、吳家山片(京珠高速以東、滬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圖路以西)
2)江夏區紙坊、廟山、大橋、藏龍島片(江夏區107國道以東、滬渝高速以北)
3)黃陂區盤龍城片(武漢外環繞城高速以東、後湖以南、岱黃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4)長江新城起步區限購+限售(東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長江北岸,西至灄水河、府河,西南至張公堤路,北至江北鐵路)
●不限購區域:武漢市僅蔡甸區、漢南區、新洲區全區以及東西湖區、江夏區、黃陂區部分區域(如江夏區五裡界、黃陂前川、橫店等)不限購。
圖源:攝圖網_500845400
限購政策
●本市戶籍:
1、首套房
在武漢無房無貸,則在限購區域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
2、二套房
在武漢市擁有1套住房(無論貸款結清與否),則在限購區域買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於70%。
3、二套房及以上
在武漢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則不得在限購區域內購房。
●非本市戶籍:
1、買房條件
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漢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證明。
2、首套房
在武漢無房無貸,則在限購區域購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
3、二套房
在武漢市已經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則不得在限購區域內購房。
不限購區域購房政策:
1、首套房:
不管名下是否有房,不限購區域內購房,只要沒有房貸,在不限購區域即為首套房,其首付比例不低於20%,但實際武漢不限購區域普遍要求不低於30%。
2、二套房:
在全國範圍內名下有一套商品房貸的,視為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40%
圖源:攝圖網_400375475
按目前已知的政策
武漢最新的購房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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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買房流程
1、資料核查
購房者在買房時需要向開發商提供購房人及家庭成員信息,開發商上報房管部門進行購房資格核查。
2、資格核查
開發商在武漢市商品房網上簽約和合同備案系統中對購房人進行購房資格核查。市房產信息中心在接收到待查購房人相關信息後,需在48h內反饋查詢結果。在此期間,合同備案系統將鎖定購房人選購的住房。
3、網上簽約
符合購房條件的,購房雙方在正式網上簽約時,購房者還需籤署《承諾書》,闡明購房人已閱讀限購政策內容,對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員信息及付款方式的真實性負責。
4、合同備案
開發商在網籤5個工作日內,需到轄區房管部門辦理商品房合同備案手續。這個環節需要提供的資料有:合同備案上報冊、全套紙質合同、《結果通知單》、《承諾書》原件、購房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證明。
5、交易管理
交易雙方持《承諾書》、《結果通知單》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存量房交易手續。
來源:武漢本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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