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話題
司馬相如是西漢文壇最最璀璨的明星,但他的身世經歷其實迷霧重重:司馬遷在《史記》中說,司馬相如早年「以貲為郎」。後世研究者往往認為司馬相如既然有錢買官,自當是富家少爺出身。
可是與卓文君私奔之後,卓家人卻說司馬相如別的都還好,就嫌太窮,家徒四壁。那麼,到底司馬相如真實的家庭經濟狀況是怎樣的,他是個闊少爺還是窮小子呢?
茂陵多病後,尚愛卓文君。酒肆人間世,琴臺日暮雲。野花留寶靨,蔓草見羅裙。歸鳳求凰意,寥寥不復聞。——杜甫《琴臺》
這是1200多年前杜甫吟詠琴臺故跡的篇什。走在今天的琴臺路上,野花與蔓草交織的荒涼早已不復可尋。但璀璨的霓虹光影之間,那個琴臺曾經的主人依然身影落寞,乏人問津。不知當年走出蜀郡、仗劍遠遊的司馬相如是否就坐著這樣一輛簡陋的馬車?
但是我想,當他離鄉別井的時候,大概也只是默默治裝,飄然遠去,引不起多少人的注意——這似乎是歷代蜀地文豪逃不開的宿命。
他們安於桑梓之時總是寂寂無名。一旦走出這片群山環拱的盆地,卻在漂泊異鄉的歲月裡名揚天下,成為時代和歷史的寵兒。司馬相如是這樣,後來的揚雄,李白,蘇軾,也概莫能外。
和那幾位後來者相比,司馬相如走出蜀地的原因和經過更多疑雲迷霧。從成都到長安,從蜀郡少年到天子近侍,司馬相如是怎樣完成這個身份轉變的呢?大史學家司馬遷的記載只有這簡短的一句話:
以貲為郎,事孝景帝,為武騎常侍。——《史記·司馬相如列傳》
貲,也就是財產。太史公口中的「以貲為郎」究竟是什麼意思?圍繞著這四個字的破譯,後來學者提出了許多的猜測與推論。其中最為現代人所普遍接受的一種是:司馬相如的這個郎官是花錢買來的。
比如錢玉趾先生所撰《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的情愛原型與現代判定》一文就言之鑿鑿地說:
《史記》說,相如「少時好讀書,學擊劍……以貲為郎(用出資金方法得到「郎」的官職)」,(中略)買得這樣的官職花錢不會太少,說明相如家有極強的經濟實力。——《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的情愛原型與現代判定》
但是,司馬相如花錢買官的推斷——因為《史記》當中提到「以貲為郎」的記載只有兩處,缺乏足夠的旁證,所以歷代學者對「以貲為郎」的解釋都不能說是考據,而更像是推理和假說——早在清代就已經遭到了質疑。何焯《義門讀書記》說:
以貲為郎。貲郎猶今擇有身家之人,非入粟拜爵之比。漢初得官皆由貲算。——《義門讀書記·前漢書四》
何焯的意思是,西漢選官任吏自有一套嚴格的規矩。這其中,家財的豐寡是擇吏的重要標準之一。因為古人相信「有恆產者始有恆心」——只有那些積累了一定身家的人才會踏踏實實替朝廷辦差,而對亡命犯禁有所顧忌。所以在西漢建立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漢朝官吏都只能從有產階級中間進行選拔。
照何焯看來,家財的數目只不過是認定貲選資格的憑據,賣官鬻爵的交易在司馬相如身上是不存在的。
花錢買官和據貲選官雖然不同,但區別只在於錢怎麼用。至於這個做官的人必須得有錢,甲乙兩派對這件事兒應該都沒有異議。可我們要是因為「以貲為郎」四個字就想當然的以為司馬相如該是個含著金鑰匙出生的富家少爺,那司馬遷很快就會給我們兜頭潑來一盆涼水。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的後續記載提到,司馬相如自中原倦遊歸蜀後,與卓文君私定終身,他們來到成都時是家徒四壁的:
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與馳歸成都。家居徒四壁立。(中略)昆弟諸公更謂王孫曰:「有一男兩女,所不足者非財也。今文君已失身於司馬長卿,長卿故倦遊,雖貧,其人材足依也,且又令客,獨柰何相辱如此!」——《史記·司馬相如列傳》
堂堂蜀郡首富的女兒竟然跟人家違禮私奔,卓文君的所做所為令父親卓王孫顏面掃地,盛怒難當。卓氏的叔伯兄弟紛紛前來勸解,他們七嘴八舌地寬慰卓王孫說,司馬相如還是一表人才,且官場之內又有人脈。要說有什麼缺憾的話,那無非就是窮點兒!
「雖貧」——卓家人的這句話已經把司馬相如的真實家底給掀了出來,他還就是個窮小子。可窮小子哪兒來的錢買官?又怎會可能貲選為郎呢?
細心的讀者可能會發現這點:司馬相如以貲為郎是在他離開蜀郡、出仕中原之前,而卓家人說他貧窮,卻在司馬相如返回蜀郡之後,這期間有好幾年的間隔。會不會是在那些年裡發生了某種變故以致司馬相如家道中落,由富而貧呢?這樣的推測,我個人覺得可能性並不大。
因為給司馬相如作傳的太史公就和他生活在同一時代,假如這位西漢文宗曾經遭遇家境突變,司馬遷沒有理由不知道,更不可能在作傳時有意省略。
這種可能性如果被排除,要解釋窮小子怎麼通過貲選,恐怕就要在貲選的內容上做文章了。侯文華《漢代「以貲為郎」辨正》一文正是基於上述理由做出了這個新的推論:
漢時徵辟選舉制極其重視「算學」,「以貲為郎」中的「貲」並非「資財」而是「貲算」,是漢代文人的一種入仕技能。——《漢代「以貲為郎」辨正》
貲選不以財產而以技能為考校,這樣選拔郎官,窮小子當然也能分一杯羹。可問題是侯文華的這個推論,其立論的基礎實在太過單薄,它的憑據僅僅是東漢學者胡廣在《典故》中對「貲」字做出的一句訓釋而已,沒有任何史實作為旁證,令人很難信服。
貲選究竟是什麼,史籍當中其實是有明證的。《漢書·景帝紀》載:
(孝景帝後元二年,公元前142年)五月,詔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為詐也;不患其不勇,患其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厭也。其唯廉士,寡慾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宦,廉士算不必眾。有市籍不得宦,無訾又不得宦,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宦,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長利。」——《漢書·景帝紀》
孝景帝在這份詔書中明確說到,公元前142年之前,參加朝廷貲選,至少需要十萬錢的身家。景帝認為標準定得有點兒高了,把那些兩袖清風、甘於貧賤的賢能之士都擋在了公務員隊伍的外面,不能不說是朝廷的損失。因此孝景帝才下詔將貲選的標準降低到了四萬錢。
這份詔書其實已經足夠否定侯文華的假說——如果貲選純是考校算術的話,把考試標準從十萬錢降低到四萬錢,只不過是對算術能力的要求降低了,跟選拔廉士、杜絕貪鄙扯得上什麼關係?
家財十萬在西漢屬於什麼樣的家庭呢?《漢書·文帝紀》曰:
(孝文帝)嘗欲作露臺,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臺為!」——《漢書·文帝紀》
孝文帝在位時曾有計劃造一露臺。經過計算,工程造價需要黃金一百斤,而這個數目大體上與當時十戶中產階級家庭的財產總和相當。這也就是說,只要家庭總資產達到黃金十斤,便夠得上朝廷承認的中產階級標準。
而據漢時黃金與銅錢的法定比價,一斤黃金合銅錢一萬。十斤黃金正好是十萬錢。所以孝景帝後元二年以前規定的「訾算十以上乃得宦」,也可以認為是出身於中產階級及其以上家庭的人才有資格參加貲選。
十萬錢從絕對數量上看似乎不少,但我們要確實知道這樣的家庭究竟有多大的經濟實力,還必須參考當時的物價和貨幣購買力來決定。
司馬相如「以貲為郎」,且不論他是花錢買官還是以貲入選,有一件事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當時入宮為郎,所需衣裘鞍馬,按照朝廷的規定都得自備。司馬相如既是去做武騎常侍,購置馬匹顯然是他這趟入京做官的一筆大花銷。
根據出土的《居延漢簡》顯示,漢時邊郡馬匹的日常交易價格大約在四千到九千錢之間。倘若換到內郡,因為馬匹稀少,行情只會更高。而且裸馬無法騎乘,連《木蘭辭》都說「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這一套整齊的鞍馬置辦下來,花銷可能不下萬錢。
打個比方,就像今天一個總資產100萬的家庭,突然要拿出10萬現金去購置一臺汽車,這筆開銷顯然不是個小數目。如果只花這一筆,還能勉強應付。要多花上一筆,非得帶累生活水平跟著下降不可。事實上,當時也不乏這樣的前車覆轍:
張廷尉釋之者,堵陽人也,字季。有兄仲同居。以訾為騎郎,事孝文帝,十歲不得調,無所知名。釋之曰:「久宦減仲之產,不遂。」欲自免歸。——《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
文帝朝的廷尉張釋之,早年也是以貲為郎的,而且在騎郎的位置上一待就是10年。10年騎郎,怎麼著也得對付準備兩匹坐騎吧?那可就是兩萬錢!當時張釋之還沒有跟哥哥分家呢。做騎郎的成本這麼高,連累哥哥的家產都跟著縮水,張釋之無奈之下只得動了辭官回鄉的念頭。中產階級參加貲選的窘迫,在這裡可以說是原形畢露。
十萬錢的家庭資產不但應付貲選捉襟見肘,在物價波動乃至嚴重的通貨膨脹面前更是不堪一擊。根據《中國經濟通史·秦漢經濟卷》的統計,漢時馬匹交易的最高行市一般在十五到二十萬錢之間,最極端的時候甚至出現過匹馬值百萬錢的天價。這意味著只要行情高漲,中產階級就算砸鍋賣鐵,也買不起一匹馬。
家庭抗風險的能力如此脆弱,一個不小心,因為天災人禍而致家徒四壁恐怕也不鮮見。因此,就算司馬相如的家庭經濟狀況在貲選前後有所變化,太史公也沒必要在《史記》中為他費這一筆墨。
從上面的分析不難看出,將參與貲選者統統當作富豪,那不過是現代人望文生義的想像。漢代名副其實的頂級富豪,真實身價普遍都在千萬以上。《史記·貨殖列傳》載:
宛孔氏之先,梁人也,用鐵冶為業。(中略)家致富數千金,故南陽行賈盡法孔氏之雍容。齊俗賤奴虜,而刀閒獨愛貴之。桀黠奴,人之所患也,唯刀閒收取,使之逐漁鹽商賈之利,或連車騎,交守相,然愈益任之。終得其力,起富數千萬。周人既纖,而師史尤甚,轉轂以百數,賈郡國,無所不至。洛陽街居在齊秦楚趙之中,貧人學事富家,相矜以久賈,數過邑不入門,設任此等,故師史能致七千萬。——《史記·貨殖列傳》
司馬相如的嶽父卓王孫也是這個「富豪俱樂部」的成員之一。在他無奈地承認了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的婚姻之後,分給女兒僕僮百人,銅錢百萬。如果司馬相如原先的家境真是剛夠得著十萬貲選的標準,那他因為結婚而發的這筆財,為數可不算少。
接下來的問題是,「以貲為郎」究竟是花錢買官,還是以貲入選呢?我個人認為後一種情況的可能性應該更大。貲選之後的司馬相如做了武騎常侍,這是一個正式的官職。漢代官、爵分立,買官和鬻爵是兩碼事兒。而據《史記·平準書》的記載,文、景兩朝只出臺過賣爵令,至於官職則沒有公開買賣的記錄:
(孝文時)匈奴數侵盜北邊,屯戍者多,邊粟不足給食當食者。於是募民能輸及轉粟於邊者拜爵,爵得至大庶長。孝景時,上郡以西旱,亦復修賣爵令,而賤其價以招民;及徒復作,得輸粟縣官以除罪。——《史記·平準書》
爵位和官職的區別是:爵位只代表身份地位和做官的資格,但並不意味著有爵位的人都能擔任實際的行政職務。
文、景時代的賣爵令雖或在今人眼中也該受到批判,但它實際上對吏治的負面影響是有限和可控的。只有突破賣爵,進入到賣官的階段,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才會急轉直下。而這個轉折點要遲至孝武帝劉徹執政以後才會出現:
及王恢設謀馬邑,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天下苦其勞,而幹戈日滋。行者齎,居者送,中外騷擾而相奉,百姓抏獘以巧法,財賂衰秏而不贍。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遲。——《史記·平準書》
武帝執政的那些年裡,漢朝頻繁發動對外戰爭,以致國庫空虛,赤字高漲。為了填補戰爭造成的巨額虧空,孝武帝不得不下令賣官。因此我們看到,正史中關於入錢買官的明確記載都出現在孝武帝執政之後,比如下面這個故事:
黃霸字次公,淮陽陽夏人也,以豪桀役使徙雲陵。霸少學律令,喜為吏,武帝末以待詔入錢賞官,補侍郎謁者。——《漢書·循吏傳》
在孝武帝上臺執政以前,漢朝的「郎選」還沒有墮壞到見錢眼開的地步。因此司馬相如以貲為郎,應該就是憑藉中產之家的出身而被選入長安,成為皇帝的近身侍從的。這應該才是他入仕長安的歷史真相。
參考文獻:
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M];王先謙《漢書補註》[M];《中國經濟通史·秦漢經濟卷》[M];侯文華《漢代「以貲為郎」辨正》[J];伏俊璉《司馬相如「買官」、「竊色」、「竊財」辨正》[J];錢玉趾《司馬相如與卓文君的情愛原型與現代判定》[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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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
文字|晉公子
排版|奶油小肚肚
圖片|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