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對45歲按摩師反殺闖店男子一案作出判決,按摩師於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5萬元。受害人家屬提出的精神撫慰金10萬、死亡補償65萬,均未得到法院支持。
凌晨酒後闖入按摩店
2018年9月18日凌晨2點,呂某飲酒後來到了於某的足療店門口。
於某被呂某的敲門聲驚醒。只穿著內褲的他因已經打烊,拒絕給呂某開門。呂某不聽,在門外推動上鎖的大門想要進入店內。
據辯護律師說,呂某曾在闖入過程中大聲喊"弄死你"等攻擊性詞語。
這種情況下,於某返回店內拿起一把摺疊刀。於某說,這是一把水果刀。
視頻監控中,於某剛拿上刀,呂某就破壞了玻璃門進入了足療店內。兩人便發生了廝打。
一刀刺入腹部,送醫後不治身亡
於某在和呂某的打鬥中,用刀刺入了呂某腹中,使其倒地。隨即,在二樓休息的兩人來到一樓,報了警並撥打了120。在救護車到達後,於某隨救護車將呂某送進了醫院。
據辯護律師說,呂某倒地之後,於某主動用毛巾幫其覆蓋傷口止血,在到達醫院後還替呂某支付了掛號費。
在了解到呂某可能會重傷身亡的消息後,於某逃離了醫院,來到了自己家附近的墳地。他在父親的墳前磕頭,然後打電話給前妻和兒子說想要自殺。但在前妻和兒子的勸阻下,於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呂某則在醫院裡,因為大出血搶救無效身亡。
法院認定防衛過當,未支持家屬80萬賠償要求
辯護律師認為,呂某闖入店內,已經屬於非法入侵,於某是四級肢體殘疾,在肢體力量上與呂某差距較大,如果不使用工具無法保護自己,所以應當是正當防衛。
原告方代理律師則認為,呂某曾經來過於某的足療店,闖入並不是為了行兇而是要進店足療。雖然當時足療店已經關門,但也曾經在0點後服務過其他顧客。因此,這不構成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應當是故意傷害。
原告家屬還在法庭上提出了民事賠償要求,包含喪葬費3萬餘元在內,總計82萬餘元。
最終,法院認定於某行為雖有防衛性質,但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因有自首情節,減輕處罰,故判處有期徒刑4年,賠償原告3.5萬元經濟損失。
來源:遼瀋晚報、界面新聞、縱向新聞、中國長安網等
編輯:嚴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