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下提綱
第一課 維護憲法權威
1.我國憲法的原則?
答:①基本原則: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②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
2.我國的國家性質是什麼?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3.為什麼說憲法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憲法保障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表現)
答:①憲法確認我國國家性質,明確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
②憲法規定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奠定了國家權力屬於人民的經濟基礎。
③憲法規定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明確了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基本途徑和形式。
④憲法規定廣泛的公民基本權利,並規定實現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措施。
⑤憲法還規定國家武裝力量屬於人民。
4.國家武裝力量的任務是什麼?
答: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
5.人權的實質內容和目標是什麼?
答: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發展。
6.我國人權廣泛性的表現有哪些?
答:①人權的主體非常廣泛,既包括我國公民,也包括外國人等。不僅保護個人,也保護群體。
②人權的內容也很廣泛,既包括平等權和人身權利、政治權利,也包括財產權、勞動權、受教育權等經濟、社會、文化方面的權利。
7.我國是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權的?
答:①總體要求:各級國家機關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理念,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
②立法機關: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具體權利,規定了侵害權利的法律責任。
③行政機關: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樹立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意識,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簡政放權。
④監察機關:監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監察權,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保護公民的各項合法權益。
⑤司法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要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保護公民的各項合法權益。
⑥法治宣傳:國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圍和習慣,努力將人權理想變成現實。
8.人民如何通過憲法組織國家機構?
答: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②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③憲法通過組織國家機構,授予國家機構特定職權,明確國家機構的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內容,使得國家權力的運行穩定有序。
④憲法規定:我國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9.我國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表現有哪些?
答:①在國家機構與人民的關係方面,國家權力來自人民,由人民選舉產生國家權力機關,國家權力機關在國家機構中居於主導地位;
②在中央與地方國家機構的關係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
③在國家機關內部作出決策、決定時,實行民主集中制。
10.憲法為什麼要規範權力運行?
答:①權力是把雙刃劍,運用得好,可以造福於民;如果被濫用,則會滋生腐敗、貽害無窮。必須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
②規範國家權力運行以保障公民權利,這是憲法的核心價值追求。
③只有依法規範權力運行,才能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11.憲法如何規範權力運行?
答:① 國家權力必須在憲法和法律限定的範圍內行使。國家機關行使權力應當有法律依據,不能超越權限行使權力,也不能濫用權力。
②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來說,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必須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不得懈怠、推諉。
③憲法和法律還規定了國家權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國家權力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的途徑和方式行使。
④國家權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19、我國憲法的核心價值追求是什麼?
答:規範國家權力運行以保障公民權利,
第二課 保障憲法實施
1.憲法的構成?
答:序言,第一章總綱,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第三章國家機構,第四章國旗、國歌、國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條。
2.憲法的基本內容?
答:憲法規定了國家性質、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及其職權等國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方面。
3.憲法的法律地位?
答:①我國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國家的根本法。
②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③憲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
4.為什麼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答:①憲法集中體現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②憲法的權威關係國家的命運、社會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③如果憲法沒有權威,法治的權威就樹立不起來;如果憲法受到漠視,人民的權利和自由就無法保證。
5.憲法為什麼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憲法與其他法律的區別)
答:①憲法所規定的內容是國家生活帶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問題,其他法律規定國家生活中的一般性問題。
②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其他法律不得與憲法的原則與精神相違背。
③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嚴格。
④憲法是國家法制統一的基礎。
6.為什麼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嚴格?
答:①一方面使得憲法的內容具有更廣泛的民意基礎。
②另一方面可保障憲法的長期穩定性,使國家長治久安,社會健康發展。
7.為什麼要加強憲法監督?
答:①權力行使需要接受監督。監督是權力正確行使的根本保證,不受監督的權力將導致腐敗。
②在監督公權力行使的制度體系中,憲法監督制度具有基礎性意義。
③全面依法治國需要我們不斷加強憲法監督工作。
8.哪個國家機關承擔憲法監督的職權?
答: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憲法和法律;地方各級人大在本行政區域內負有保證憲法和法律實施的職責。
9.如何加強憲法監督?
答:①要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監督機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擔負起憲法監督職責。
②要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加強對憲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憲法權威。
③對於各種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10.為什麼要增強憲法意識?
答:①加強憲法監督,既需要完備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們增強憲法意識。
②憲法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我們的一生都離不開憲法的保護。
11.公民怎樣增強憲法意識?
答:①學習憲法。在理解我國憲法主要內容的基礎上,著重領會憲法的原則和精神。
②認同憲法。認同憲法的價值追求,增強對憲法的信服和尊崇,培養憲法信仰。
③踐行憲法。將憲法轉化為自覺的行為準則,將憲法作為基本生活方式。
第三課 公民權利
1.公民的基本權利有哪些?
答: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有:政治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社會經濟權利、文化教育權利和、平等權、宗教信仰自由等。
2.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權利和自由?
答:①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②政治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③監督權。我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3.公民享有政治權利及自由的意義是什麼?
答:①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政治權利,行使這項權利是公民參與管理國家和管理社會的基礎。
②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於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充分表達自己的意願。
③公民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行使監督權,有助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權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④我國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權利和自由這是人民行使當家作主權利的重要形式。
4.人身自由的內容及重要性是什麼?
答:①內容: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②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獨立、自由、有尊嚴地生活。
5.公民有哪些社會經濟的權利?
答:①財產權,公民可以通過合法方式取得財產,並依法佔有和使用,獲得收益和進行處分。
②勞動權,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勞動就業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這是公民賴以生存的基礎。
③物質幫助權,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6.公民有哪些文化教育權利?
答:①受教育權,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的從國家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並獲得相應物質保障的權利。
②文化權利,公民的文化權利包括:科學研究的自由、文學藝術創作的自由和從事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7.怎樣正確行使公民權利,維護公民權利?
答:①任何權利都是有範圍的。公民行使權利不能超越他本身的界限,不能濫用權利。
②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權利和自由。
③公民行使權利應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規定的活動方式步驟和過程進行。
④公民權利受到損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維護,維護權利的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
第四課 公民義務
1.公民有哪些基本義務?
答:①遵守憲法法律,維護國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納稅。
②我國憲法還規定了公民應履行的其他義務,包括勞動的義務,受教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和成年子女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等。
2.怎樣履行遵守憲法法律的義務?
答:①遵守憲法,就是要忠於憲法,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
②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都是遵守憲法和法律的具體表現。
③自覺做到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營造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
④我們要自覺學習法律知識,了解法律程序規定,以法律來指導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做到依法辦事。
3.怎樣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
答:①每個公民都應當把自己的命運與國家興衰民族興亡緊密聯繫在一起。
②自覺維護國家領土完整和主權統一。
③維護民族之間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關係。
4.怎樣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答:①維護國家安全,包括維護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受侵犯,國家秘密不被竊取、洩露和出賣,社會秩序不被破壞等。
②維護國家榮譽,包括維護國家的尊嚴不受侵犯,國家的榮譽不受玷汙。
③維護國家利益,包括維護國家的政治、經濟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5.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是什麼?
答:①權利與義務相統一,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進。
②公民既是合法權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義務的承擔者。
③公民的某些權利同時也是義務,如:勞動和受教育。
6.怎樣正確履行法定義務?
答:①法定義務具有強制性。自覺履行法律義務,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責任。
②我們要依法履行公民義務,法律要求做的必須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堅決不做。
③違反法定義務,必須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五課我國基本制度
1.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什麼?這一制度的基礎是什麼?
答:制度:①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基礎:②生產資料公有制
2.現階段,公有制經濟包括哪些內容?
答:國有經濟、集體經濟及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有成分和集體成分
3.國有經濟的含義、地位、作用、正確態度是什麼?
答:含義:國有經濟的生產資料屬於全體人民共同所有。
地位:國有經濟是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
作用: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對於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神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和保障國家安全等,具有關鍵作用。
態度: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4.集體經濟的含義、作用、態度是什麼?
答:含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資料屬於一部分勞動者共同所有。
作用: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對於廣泛吸收社會資金、緩解就業壓力、增加公共積累和實現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態度:國家保護城鄉集體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鼓勵、引導和幫助集體經濟發展。
5.非公有制經濟包括哪些種類?
答: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
6.非公有制經濟的作用、態度是什麼?
答:作用:非公有制經濟在支撐經濟增長、增加稅收、擴大就業、促進大眾創業和萬眾創新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態度: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7.各種有制經濟的地位是什麼?
答: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
8.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意義有哪些?
答: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綜合國力的增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為人民當家做主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9.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麼?
答: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10.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答:①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②人民通過民主選舉選出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利機關,
③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這些國家機關依法行使各自的職權,並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受人民代表大會監督
④實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問題經人民代表大會充分討論,遵循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民主決定
11.人大代表的職權與義務是什麼?
答:職權:參加行使國家權力,有權依法審議各項議案和報告,表決各項決定,提出議案和質詢案。
義務:必須與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並接受人民監督。
12.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性是什麼?
答:①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
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13.怎樣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答:①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
②必須保證和發展人民當家做主,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利,擴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勢,拓寬民主渠道。
③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
④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利,國家權力機關既有合理分工,又相互協調,保證國家統一高效組織推進各項事業。
14.我國有哪些基本政治制度?
答: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
②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③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15.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宗旨、目標分別是什麼?
答:性質: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
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黨的根本宗旨
目標: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
15.為什麼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答:①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和社會主義事業的成就,是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取得的。
②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
③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由國家性質和黨的性質決定的,是歷史和人民的選擇
16.怎樣堅持黨的領導?
答:必須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健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
17.愛國統一戰線的構成有哪些?
答:在長期的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已經結成了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個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參加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愛國者的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
18.多黨合作的基本方針是什麼?
答: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
19.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性質、職能及主題?
答:性質: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機構,是中國人民愛國統一戰線組織。
職能: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主題:團結和民主
20.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意義?
答: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
②它有利於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進科學民主決策
③它有利於協調關係,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和諧
④它有利於凝聚人心,反對分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
20.社會主義民族關係是什麼?
答:平等團結互助和諧
21.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內容有哪些?
答:①我國憲法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②民族自治地方:分為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三級。
③民族自治機關: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機關,依法行使自治權。
④民族自治權:即根據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特點,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內部事務。
⑤民族自治地方與國家的關係:是在國家統一領導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國家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民族自治機關必須服從中央的領導。
22.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意義是什麼?
答:①有利於把國家的集中、統一與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結合起來;
②有利於把國家的法律、政策與民族自治地方的具體實際、特殊情況結合起來;
③有利於把各族人民熱愛祖國的感情與熱愛自己民族的感情結合起來;
④有力促進了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1.什麼是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答:由居民或村民分別選舉產生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這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城市居民委員會和農村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22.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的意義是什麼?
答:有利於人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推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第六課 我國國家機構
1.國家機構
答:①含義:我國國家機構是為實現國家職能面建立起來的國家機關的統稱。
②包括:國家權力機關、國家主席、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司法機關(審判檢查)等,是一個嚴密的組織機構。
2.人民代表大會的產生、性質、地位
答:產生: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由人民選舉代表組成,代表人民統一行使國家權力。
性質: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
地位: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整個國家機關體系中居於最高地位。②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它是本行政區域內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
3.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答:(1)立法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國家立法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根據憲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權。
(2)決定權。各級人大和縣級以上各級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
(3)任免權。各級人大和縣級以上各級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和法律享有對相關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及其他組成人員進行選舉、決定、罷免的權力。
(4)監督權。各級人大和縣級以上各級人大常委會有權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縣級以上人大及其常委會有權監督本級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工作。
4.國家主席的性質、產生、參選條件、任期是什麼?
答:性質:是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是國家元首,代表國家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
產生:由全國人大選舉產生。條件
參選條件: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年滿45周歲、公民
任期:同全國人大每屆任期相同
5.國家主席職權有哪些
答:①公布法律、發布命令:根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的決定,公布法律、發布特赦令、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宣布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
②任免權:根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的決定,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
③外事權:代表國家進行國事活動,接受外國使節。根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的決定,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批准和廢除同外國地接的條約和重要協定。
④榮典權:根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的決定,授予國家勳章和榮譽稱號。
6.如何正確認識國家行政機關?
7.行政機關與國家權力機關的關係是怎樣的?
答:①國家行政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權力機關通過的有關法律、決議和決定。
②行政機關有權力機關產生,對權力機關負責,受權力機關監督。
8.行政機關的職權有哪些?
答:根據憲法,我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9.行政機關如何行使職權?
①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勇於負責、敢於擔當,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
②行政機關的職權通常由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具體實施。因此,必須加強對行政權的監督和制約,切實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權責要對等,失責要追究,侵權要賠償。
10.怎樣正確認識監察委員會?
11.監察委員會與國家權力機關的關係?
①國家監察機關由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②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③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由本級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同時還對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受它監督。
12.監察機關怎樣正確行使監察權?
①監察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監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②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
③監察機關在工作中需要協助的,有關機關和單位應當根據監察機關的要求依法予以協助。
13.國家司法機關包括哪些機關?
答: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14.人民法院的性質和組成?
答:性質:國家的審判機關。
組成:①我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②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分為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③專門人民法院有軍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15.人民法院的基本職權:
答: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辦犯罪分子,解決民事和行政爭議,維護社會秩序,引導公民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16.人民法院怎樣行使職權?
答:①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動中,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17.人民法院的作用是什麼?
答:人民法院對公民權利提供有效救濟和保障,捍衛社會公平正義。
18.人民檢察院的性質和組成?
性質: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組成:我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19.人民檢察院的職權:
答:人民檢察院行使檢察權,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實行監督,對刑事犯罪行為代表國家提起公訴,保護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20.人民檢察院如何行使職權?
①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②各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必須忠實於事實真相,忠實於法律,忠實於社會主義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第七課 尊重自由平等
1.自由對個人和社會的價值
答:擁有自由,不僅能增強個人幸福感,而且能激發每個人的活力,從而推動社會的進步與繁榮。
2.為什麼自由不是無限制的?
答:①自由不是為所欲為,它是有限制的、相對的
②必要的限制是對自由的保護
③無限制的自由只會走向自由的反面,導致混亂與傷害
3.自由的含義?
答:①自由主要指人們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依照自己意志活動的權利。
②自由在法律上的體現,就是我們享有的和正當行使的各項權利。
4.法治與自由的關係?
答:①法治與自由相互聯繫,不可分割。
②一方面,法治標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實現不能觸碰法律的紅線,違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價;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們合法的自由和權利不受非法幹涉和侵害。
③法治既規範自由又保障自由。有邊界才有秩序,守底線才享自由。
5.如何珍視自由?
答:①珍視自由要珍惜憲法和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為此,我們要知曉自己的權利,正確認識權利的價值,積極行使和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
②珍視自由必須依法行使權利。(作為公民,應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樹立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法治意識。)
6.法律意義上,平等具有什麼含義
答:①同等情況同等對待。(同工同酬、一次選舉一人一票)
②不同情況差別對待。(失業救濟、高收入高額稅收等)
7.平等的重要性
答:①平等是人類的崇高理想,是社會發展的永恆主題。
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之一。
8.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表現
答: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之一。(重要性)
②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權利,同時必須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
③我國公民的合法權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護,違法或犯罪行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9.如何踐行平等?
答:①踐行平等,就要反對特權。每個公民都應平等地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約束的特權。
②踐行平等,就要平等對待他人的合法權利。我們要以法律為基本的行為準則,平等地對待所有成員,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
③踐行平等,就要敢於抵制不平等的行為。面對不平等現象,我們不能聽之任之,應據理力爭,必要時依法維權。
④需要每個公民把平等原則落實到日常的生活、學習和工作中。增強平等意識,努力踐行平等,共同構建平等有序的社會制度
10.什麼是特權?為什麼要反對特權?
答:含義:所謂特權,就是法律、制度規定之外的特殊權利。
原因:①特權是平等的大敵
②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不容侵犯,任何踐踏法律的行為必將受到制裁和懲罰
③每個公民都應平等地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約束的特權。
第八課 維護公平正義
1.什麼是公平?公平的內涵包括哪些?
答:含義:公平通常指人們基於一定標準或原則,處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的態度或行為方式。
內涵:
①權利公平,要求每個人依法平等參與社會活動;
②規則公平,要求每個人都受到行為規範的約束;(基礎)
③機會公平,求社會為每個人提供同等的發展機會和條件。
2.公平的重要性(公平的價值)有哪些?
答:(1)公平是個人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保障。①公平能保證個人應得的利益,使個人獲得生存和發展的物質條件。②公平能讓人感受到尊嚴,從而激發自身潛能,提高工作效率。
(2)公平是社會穩定和進步的重要基礎。①公平有利於協調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緩和社會矛盾,減少社會衝突,維護社會秩序,保證社會的長治久安。②公平有利於營造更好的競爭環境,創造更多的社會財富,推動社會持續發展。
3.我們應該怎樣堅守公平?
①公平的實現,需要我們每個人的積極參與和不懈努力,需要我們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衛公平。
②樹立公平意識,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學會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侵犯他人、集體和國家的利益。
③個人維護公平。
a面對利益衝突,我們要站在公平的立場,學會擔當。b遇到不公平的行為時,敢於說「不」,採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謀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④制度保障公平。a對於立法而言,在規定權利義務、分配社會資源時,要公平地對待每個人,保障每個人得到他應得的。b對於司法而言,在解決糾紛、化解矛盾時,要公平地對待當事人,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4.什麼是正義?
答:正義是社會文明的尺度,正義行為都是有利於促進社會進步、維護公共利益的行為。
5.正義的要求
答:①要求依法保障人們的正當權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濟、違法者受到懲罰;
②要求人們分辨是非,懲惡揚善,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③要求人們對弱者給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證其有尊嚴地生存。
6.正義的意義和價值有哪些?
答:①正義是社會文明的尺度,體現了人們對美好社會的期待和追求。
②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重要價值。正義作為人類社會的理想追求,往往被當作評價社會制度的價值標準。
③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切實維護和實現社會正義,有利於恰當地調整和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充分發揮人們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④切實維護和實現社會正義,有利於營造和諧、穩定、安寧的社會環境,為社會發展注入不竭的動力。
7.正義和制度的關係是怎樣的?
答:①制度的生命在於正義,制度的效用在於保障正義。
②有了正義的制度,即使是社會弱勢群體,也能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會的關愛。
③作為社會制度中具有國家強制力的法律,更應體現正義的原則,成為維護正義的有力保障。
8.怎樣守護正義
①個人守護正義。守護正義需要勇氣和智慧,面對非正義行為,一方面要敢於鬥爭,相信正義必定戰勝邪惡;一方面要講究策略,尋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見義「智」為
②司法維護正義。司法是捍衛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機關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遵循訴訟程序,平等對待當事人,確保司法過程和結果合法、公正
③為了實現司法正義,國家積極推進以司法公正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司法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