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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168財經報社(香港)訊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與前成員周庭於2019年6月21日召集群眾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件在今天(11月23日)開庭審理,林朗彥與周庭承認所有控罪,黃之鋒則承認三項罪名中的兩項。香港法官宣布下月2日判刑,各人還押監房看管。
臺灣《中央社》報導,去年6月21日有大批群眾聚集在香港立法會大樓,黃之鋒隨後使用揚聲器呼籲群眾轉往包圍香港灣仔警察總部,要求警察取消對示威的暴動定性,期間參與者曾經堵塞警察總部出入口。香港警察逮捕黃之鋒、林朗彥與周庭,控告他們煽惑他人明知而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與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於今天(11月23日)早晨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再度審理。
(來源:臺灣《中央社》)
新加坡《聯合早報》引述香港01報導,兩名香港警員為阻止群眾堵塞馬路,於是在警察總部汽車入口設置防線。15分鐘後,一輛警車駛入警察總部被群眾包圍,周庭等人則站在該車輛的旁邊,重複呼籲群眾分別包圍警察總部兩個出入口,而案發片段被香港警察和閉路電視等記錄下來。這次沒有獲得警察不反對通知書的集結在進行將近15個小時後結束。
(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黃之鋒曾經擔任「香港眾志」秘書長,2011年14歲時創立「學民思潮」並在香港組織社會運動,反對香港政府在中小學推行德育與國民教育科,並使香港政府最終取消有關學科。2014年參與香港「雨傘運動」,被時代雜誌(Times)評選為全球25位最具影響力的少年。他在庭上承認前兩項罪名,否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結果獲得控方撤訴。林朗彥與周庭則承認所有控罪。
民事新聞網報導指,黃之鋒早晨在臉書帖文後,今天(11月23日)案件審理結束走出法庭雙手合十。《中央社》也引述黃之鋒早晨在記者會所指,他們三人會選擇承認所有控罪,這會使案件跳過審訊階段,直接進入結案陳詞,甚至判刑。他說,儘管面對港區維護香港國安法的打壓和白色恐怖,但他們不會放棄。
周庭稱,今天或者不久的將來可能要面對人生第一次入獄,儘管對未知的未來有很多不安,但希望外界不要忘記其他抗爭者,繼續聲援他們,包括被拘留在深圳的12名香港人士。林朗彥則表示,無悔所做的抗爭,已經做好即時入獄的準備。
「香港眾志」創立於2016年4月,在今年6月30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後,同日有多名成員先後宣布退出。考量未來運作與剩餘成員的後續意願,「香港眾志」宣布解散。黃之鋒此前在臉書發文稱,已辭任「香港眾志」秘書長一職,同時退出「香港眾志」,他還聲稱「會以個人身份踐行信念」。此後不久,「香港民族陣線」也在臉書發文稱,即日起遣散包括發言人在內的所有香港地區成員,僅海外分部繼續運作。
香港無線新聞在7月30日報導稱,黃之鋒、公民黨黨魁楊嶽橋等12名獲提名人士被裁定提名立法會參選資格無效。12人名單包括楊嶽橋、郭家麒、郭榮鏗、鄭達鴻、梁繼昌、黃之鋒、岑敖暉、劉頴匡、袁嘉蔚、鄭錦滿、梁晃維、何桂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