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皆是原創!
文/陸地上的一條魚
當兩個曾經最愛最熟悉的人,最後變成了陌生人以後,他們還可以回歸正常,成為彼此普通的朋友嗎?
今天在網上,就看到了一個有關這個問題的討論!
這樣的兩個人就是夫妻,這個問題就是:
夫妻離婚了,還能繼續做朋友嗎?
面對這個問題,雖然有一些人選擇了能,但絕大多數的網友都選擇了不能,他們是這樣說的:
能做朋友,那就是再婚後各玩各的了!不弄死對方就不錯了,還做朋友!能不能做朋友,全看你活沒活明白!什麼朋友,就是個最熟悉的陌生人!還能做朋友的,就是把彼此當作備胎!明星離婚還能做朋友,絕大多數是因為,自己身上存在某種利益的捆綁!
對於這個問題,我和大部分網友選擇的一樣,覺得不能!
刨除一些因為特殊因素導致的離婚外,比如說出軌這類的,在我看來,夫妻離婚後是不能繼續做朋友的。
或者更直白一點說,不是不能,而是不必要!
這並不是我對朋友或者婚姻有所偏見,而是因為,這樣又是夫妻又是朋友的關係,真的沒有存在的價值!
首先,請大家試想一下,如果彼此還能做朋友,那就不會淪落到離婚的地步了!
婚姻這事,它和所有的關係或者情感都不一樣,它太過於特殊了。
兩個人既然最終選擇了離婚,把這段關係走向了盡頭末路,就足以說明兩個人已經沒有共同的語言了。
更為重要的是,兩個人已經不再互相信任,心裡也不在有彼此了,所以,那份屬於夫妻關系所獨有,也最為重要的情與愛,已經不復存在了!
而且,這種狀態並非是短時間內形成的,它一定是長時間積累所導致的,最後承受不住,所以選擇彼此放手。
所以,如果這樣狀態下的兩個人離婚了,還繼續做朋友,這不是很尷尬也給彼此添堵嗎?
其次,離婚了,如果還想要繼續做朋友?難道,你們是想要把彼此當成備胎,等待將來某一天的破鏡重圓嗎?
我想,既然彼此最終選擇了離婚,那這一定是彼此經過了深思熟慮做出的決定。
畢竟,離婚不是想離就離得,它一定是彼此經過了長時間思考和衡量的。
如果還想做朋友,說句不好聽的,那說明彼此內心可能還存在某種幻想,還想著藕斷絲連,破鏡重圓。
如果真的是這樣,還不如給彼此一點時間和空間,先不要離婚為好!
佛羅伊德說:沒有所謂的玩笑,所有的玩笑都有認真的成分。
同樣的,對夫妻雙方來說,離婚後,也沒有所謂的朋友,所謂的朋友,也不過都是心懷鬼胎,有其他目的罷了。
正所謂,當斷不斷,反受其亂,生活中我們見過太多這樣的例子了。
所以,如果真的選擇了離婚還去做朋友,就像是脫了褲子放屁,最後臭的還是自己!
最後,我們退一萬步來說,夫妻既然離婚了,那繼續做朋友的意義和價值何在呢?
記得網絡上,曾經流傳著一句很火的調侃說,我們缺的又不是朋友,我們是缺女朋友/男朋友,好嗎?
同理,任何一對夫妻彼此缺的也並不是朋友,缺的是可以成為夫妻的那個人,不是嗎?
而且,這種普通的朋友說實話,生活中多一個和少一個,又有什麼很本質的區別呢?
所以,既然都選擇了離婚,那還有這個必要去當朋友嗎?我們和誰不能當朋友?
所以,繼續做朋友,並沒有太多的實際意義和價值!
記得在日劇《最完美的離婚》中,曾有這樣一句臺詞:
我不認為離婚是最壞的結局最壞的結局不是離婚,而是成為面具夫婦對對方沒有愛,也沒有任何期待卻在一起生活,這才是最大的不幸
這話說得很對,離婚有時候並非是一件壞事,相反,它對彼此來說,可能還會是一件好事。
畢竟,婚姻和很多事情一樣,停止了錯誤的行為,就是對的,及時止損和剎車比什麼都重要!
所以,當你還想繼續做朋友的話,這可能就是一種十分錯誤的行為!
古語說,夫妻本是同林鳥!
這對同林鳥,如果能在一片樹林,一棵樹上攜手到老,那當然是最好的。
但如果最後,這對鳥兒選擇飛往不同的樹林,飛向不同的方向,那就放手讓它們好好的飛,徹徹底底的飛去就好了。
這一世,我們有幸能成為夫妻,這是緣分,正所謂,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但是,如果有一天這樣的緣分盡了,那就好聚好散,給彼此最後一抹尊嚴和溫柔,內心就不要再有想做朋友的這種牽絆了。
畢竟,與其當朋友,還不如祝願各自以後安好,來得更為有意義,你們說呢?
夫妻離婚了,還能繼續做朋友嗎?
關於這個問題,你們是怎麼看的呢?歡迎留言討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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