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見見檢察官!」
7月6日上午,江蘇省如皋市公安機關一重案辦案點,一個月來一直「零口供」的嫌疑人李某突然向公安人員提出。
9點37分,如皋市檢察院接到公安機關的信息,10點就指派檢委會專職委員盧海琴、第四檢察部主任石小磊跟進該案,與偵查人員一起研判,開展心理分析,確定談話預案。此前,他們已提前介入這起在當地影響較大的黃金盜竊案。
今年5月25日,從外省到如皋打工的李某經過長達一年的踩點、策劃,偷走了某金店5.8公斤左右、價值200餘萬元的黃金飾品。公安機關於6月5日抓獲了李某。經查,現年37歲的李某從16歲起就實施盜竊,有搶劫、強姦和多次盜竊的犯罪前科,具有較強的反偵查能力。考慮到李某在如皋沒有固定住所,公安機關依法對其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在被監視居住的一個月裡,李某要麼閉口不言,要麼放言「別說半年,就是一年也別指望我交代」。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法治宣傳片
6月18日,如皋市檢察院派員提前介入,檢察官與偵查人員共同討論分析案情和證據,並建議偵查人員給嫌疑人播放最高檢發布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法治宣傳片。宣傳片中,同樣罪名、同樣情節的案件,由於認罪或不認罪,最終導致的判決結果大不相同。李某反覆觀看宣傳片後,心理防線出現了明顯鬆動,開始關心認罪認罰的相關政策。到了7月6日上午,李某主動向偵查人員提出與檢察官見面的請求。
7月6日下午2點,一見到檢察官,李某就說:「我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我現在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檢察官沒有急於問他是什麼錯誤,而是靜靜地聽他說。
「父母年邁,孩子才出生7個月,我想盡最大的努力彌補我的過錯,讓被害人的損失降到最低。」接下來,李某迫不及待提出一連串問題,「什麼是認罪認罰?之前的『零口供』會不會影響認罪認罰幅度?檢察機關會不會提出從寬量刑建議?案件最終是法院判決,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會不會不被採納?」
檢察官感覺到李某有認罪認罰的意願,耐心地一一回答:「只要你認罪認罰,就會得到從寬處理的機會。我們不僅會提出量刑建議,而且根據現有的規定,對於恰當的量刑建議法院一般會採納。只要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積極挽回被害人損失,依法可以對你從寬處罰的制度優惠一定會兌現。」
經過近半個小時的釋法說理,李某終於開口了,一個月來首次交代了盜竊價值200餘萬元黃金的犯罪事實。檢察官引導偵查人員迅速跟進,10分鐘內犯罪嫌疑人便主動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實,還主動提出帶著公安人員辨認作案現場、提取贓物。
半小時後,經犯罪嫌疑人辨認,公安機關在如皋市一綠化帶內成功起獲重約5.8公斤的黃金飾品。
此時,李某如釋重負,他向現場的盧海琴檢察官深深地鞠了一躬,說:「我會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從輕處理,我想早點回去陪我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