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找到我時,我還覺得蠻奇怪的。」2012年初,蘇北某市一基層政府官員找到生意人王永東時,王永東還詢問對方為什麼會找到他。該官員稱通過熟人的熟人找到王永東,因為王有辦法借到大量美元。
為完成「招商引資」任務,該市部分基層政府主導,通過「當地能人」(生意人)組織境外美元,以招商引資投資款名義打入政府指定企業的帳戶,經官方虛假驗資結匯後,將等值人民幣返還給出資方,並給予每10 0萬美元十數萬元人民幣不等的獎勵。
為讓「能人」和出資方放心,政府與當事人籤訂了《承諾書》,由政府「包攬」可能出現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而在這一欺上瞞下的鬧劇中,被判入罪的全部是「當地能人」。案件偵查階段,他們涉嫌「非法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法院一審判決的罪名是「非法經營罪」。
根據公開的法院判決資料,到目前,已知該市至少有31家基層政府主導參與事件,涉及資金人民幣數十億元。
政府承諾
幫忙完成招商有高額獎勵
基層政府官員主動找王永東,談了情況。王永東發現,政府找他幫忙的項目,都是空殼公司,這讓他滿腹疑問。對此,官員表示,他們也是為了完成上級布置的招商引資任務,只要幫忙借錢完成注資,就會給予他每100萬美元十幾萬元人民幣的好處費(即「獎勵」)。
為打消王永東的顧慮,該官員稱可以籤訂承諾書,一切問題由政府承擔。王永東覺得這是政府行為,就答應了。
和王永東一樣,蔡寶龍也是政府主動找他的。據蔡寶龍回憶,2012年2月,當地官員找到他,表示當地招商引資需要引入外資企業,請他幫忙尋找美元資金打到指定帳戶,承諾給一筆佣金(即上文的「好處費」、「獎勵」),並可給蔡出具免除法律責任的承諾書。
「當時我舅舅認識當地的一個鎮長,鎮長拜託我舅舅尋找外資,舅舅身體不好,就帶上了我。要不是政府出具承諾書,我們根本就不敢幹。」同樣捲入事件的莊立新稱,自己是被舅舅汪德慶拉進這次「生意」的。
南都記者採訪發現,「當地能人」趙澤渠、莊立新、吳金海等都拿到了政府的免責承諾書。這種《承諾書》格式基本一致,一個事項籤一個承諾書,由政府負責結匯等具體事宜。以趙澤渠獲取一份蓋有政府公章的承諾書為例:
金勝飾品有限公司系……政府招商引資企業,我單位現委託趙澤渠,於2012年4月30日前匯600萬美元,到金勝飾品有限指定資本金帳戶,帳號:59700************。資金到帳當天,由我單位提供相關結匯資料,並按時匯率結匯,我單位承諾到帳3日內,把結匯所得人民幣匯到趙澤渠指定帳戶。我單位按每100萬美元獎勵13萬元人民幣。
我單位承諾如發生意外,產生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我單位承擔與趙某無關。外匯結匯並匯出後,承諾書原件退還我單位。
據了解,上述6人此前大都做生意,有一定的人脈,堪稱「當地能人」。在組織境外美元前,這些人彼此並不熟絡。
據蔡寶龍等回憶,雖然答應了政府,但他們自己手上並沒有現成的美元。為完成任務,他們開始託朋友打探誰能找到境外美元,後來認識了王永東,王永東隨後找到了本次事件中最重要的美元資金中介——— 江蘇南通商人黃蘭英。
據黃蘭英回憶,當時她只認識王永東,剛開始也不敢做「這個生意」,但當地政府稱,這是政府行為。黃蘭英放下心來,開始積極介入。黃蘭英向南都記者表示,自己在做生意時,結識了一些在阿聯杜拜做生意的溫州商人。
作假範圍
31個鄉鎮涉案涵蓋主要區縣
隨著黃蘭英的加入,逐漸形成一條溫州商人提供美元、黃蘭英分發、蔡寶龍等人對接基層政府、基層政府返還高額獎勵金的「利益鏈條」。
具體操作手法為:黃蘭英組織境外美元,通過王永東、蔡寶龍、莊立新、王正榮、趙澤渠、吳金海的聯繫,將境外美元以招商引資投資款的名義匯入政府指定的企業帳戶;註冊驗資完成後,黃蘭英等人在政府或相關企業的協助下,立即以支付虛假的工程款、設備款等名義申請銀行結匯成人民幣,款項再轉入黃蘭英等人指定的帳戶。
為了逃避銀行對外匯資金的監管,黃蘭英從黃健、黃美娟等親戚朋友處借用幾十張身份證辦理銀行卡,專門用於接收、過渡、轉移資金。
通過上述手段,黃蘭英累計向該市基層政府指定帳戶注資1 .9319億美元,結匯成人民幣12.2188億元。
此外,黃蘭英還幫助王永東向基層政府指定帳戶注資計6934.96萬美元,結匯成人民幣4.3987億元;幫助蔡寶龍注資7279.99萬美元,結匯成人民幣4.5969億元;幫助莊立新注資4419.98萬美元,結匯成人民幣2.7931億元;幫助趙澤渠注資4450萬美元,結匯成人民幣2.8億元;幫助吳金海注資3069.98萬美元,結匯成人民幣1.9363億元;幫助王正榮注資1630萬美元,結匯成人民幣1.0286億元。
據公開資料,上述7人累計非法經營外匯金額達人民幣29.7724億元。
按照約定,黃蘭英等人按每100萬美元收取12 .5%-18%不等比例的人民幣作為手續費,即每組織100萬美元的「招商引資投資」,即可獲得人民幣12.5萬-18萬元的「獎勵」。
不過,黃蘭英稱,政府承諾的高額獎勵,主要是被資金提供方拿去了,她本人總共只拿到人民幣60萬元的勞務費。
蔡寶龍稱,屬於他「業務範圍」獎勵的十多萬元,他只拿到了1萬多元,這其中還包括勞務費、餐費、交通費和住宿費等等,其它錢都被資金提供方拿走了。
趙澤渠則說,他們甚至連中介都算不上,當時政府請他們幫忙,事情辦成後,政府給予的獎勵也都被資金提供方拿走了,實際上並沒有到他的帳戶上,他只收了油費、吃飯、人員工資等少量費用。
雖然「想了不少辦法」,但黃蘭英等人擔心的外匯監管還是來了。
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中心監測發現,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期間,蘇北某市20餘家公司大量外匯頻繁異常結匯。隨後,該省警方下發「關於核查紅帽業公司等多家企業非法結匯線索的通知」。
2013年5月22日,該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對黃蘭英等人立案偵查,當年11月,警方將黃蘭英等7人抓獲歸案。汪德慶(當事人莊立新的舅舅)因肝癌晚期,未被採取強制行動。
2015年12月,本案一審判決。南都記者獲取的一審判決書顯示,黃蘭英等7人「犯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三年不等(均為緩刑),同時被處罰金60萬元至900萬元不等,追繳違法所得。其中黃蘭英和蔡寶龍被追繳1137.1萬元。涉案7人已於近期提起上訴。
一審判決書顯示,該市至少有31個基層鄉鎮政府,向黃蘭英等7人尋求提供美元虛假注資,基本上涵蓋了該市的主要區縣。
專家調研
九三學社中央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龔震:
蘇北該市「買」外資由來已久
華東該市基層政府為何尋求美元投資?
蔡寶龍和王永東表示,當時市裡對每個招商部門下達了招商任務,不光要求引入內資企業,對外資企業也有要求,因此當地政府才會找到他們提供美元,以便完成招商任務。
九三學社中央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龔震曾對該市引進外資進行調研,他向南都記者表示,包括該市在內的全國許多地方一直都有買外資現象,但進入2010年之後,該市買外資現象激增,2010年估計5億美元的到帳外資是購買來的。談及自己調研初衷,龔震稱主要是當地有良知的官員向他透露,該市花錢買外資現象嚴重。這些官員還認為,花錢買外資不可持續,浪費地方財政。
該市政府網站信息顯示,當地利用外資確實是從2010年前後開始騰飛,其中2009-2011年的實際利用外資分別為5.47億美元、10.5億美元和16.1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35 .1%、92 .2%和54 .1%,增幅連續三年位居全省第一。2012年,該市實際利用外資增長30.9%,增幅全省第二。
據龔震調研,該市政府將招商任務分解給各個縣區,縣區再分配給各個鄉鎮,層層加碼。
據龔震調研,該市某縣2012年下達給每個鄉鎮2000萬美元的外資到帳任務,一些鄉鎮一個外資項目也沒引進,完成率不足15%,其餘全靠花錢購買。
龔震稱,自己調研後,當地官員反映買外資現象有所收斂,但仍未根絕。
採寫:南都見習記者
彭彬 實習生 馬瑞
統籌編輯:黃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