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策略】全球央行加速布局,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數字貨幣...

2020-12-26 和訊網際網路金融

  隨著信息科技的發展,移動網際網路、雲計算、安全存儲、區塊鏈技術不斷演進,全球範圍內的支付方式在發生著巨大變化。2019年6月,Facebook主導的加密貨幣Libra橫空出世,並發布Libra白皮書宣稱要建立一套簡單的全球貨幣和金融基礎設施,數字貨幣的概念引起市場廣泛關注。曾在2019年12月還表示未來五年內,無需發行數字貨幣的美聯儲,近日對於數字貨幣的顯示出更加積極的態度,稱其正與其他國家央行合作,增進對「央行數字貨幣」的理解。目前,我國央行對於有關數字貨幣的發行全流程專利都已經申請完畢,包括生成、流通和回收,各國央行對於數字貨幣的研究也明顯提速,數字貨幣的落地指日可待。

  核心觀點

  ? 數字貨幣的概念自1983年提出以來,經過近四十年發展沿革,理論與實踐均取得了重要的發展。理論上:數字貨幣實現了從完全匿名到可控匿名、從在線到離線、從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到多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從中心化到去中心化的演變。實踐中:2009年比特幣作為第一個數字貨幣誕生,隨後出現了萊特幣、點點幣、以太坊、瑞波幣等。目前較為市場關注的是比特幣和Libra。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預計2020年5月比特幣迎來第三次獎勵減半,大概率帶來價格的再次走高。

  ?我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我國央行從2014年開始數字貨幣的探索,主要目的在於保護自己的貨幣主權、滿足市場無紙化支付的需求、優化支付清算陳本效率以及提高央行對貨幣供給流通的控制力。我國數字貨幣定位是對M0的替代,採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二元運營模式,關鍵要素是「一幣,兩庫,三中心」,與其他形態的貨幣和支付方式相比有較高的優越性。2020年1月央行官微表示,基本完成了數字貨幣頂層設計、標準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央行數字貨幣的推出指日可待。

  ? 全球央行加速數字貨幣的布局。Libra推出以來,數字貨幣引發了各國央行的關注和警惕,尤其2020年伊始,美日歐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態度發生更加了明顯的變化。美聯儲曾表示五年內無需發行數字貨幣,2020年2月表示已經開始研究數字貨幣的可行性;歐央行此前持觀望態度,1月份也與BIS及幾國央行成立了數字貨幣研究小組;此前不考慮發行數字計劃的日本,國內立法者也開始敦促數字貨幣的發行。我們按照已停止、已發行、研究中、計劃推出和不持支的分類對部分國家數字貨幣進度進行梳理,明顯發現進入2020年其他國家對於數字貨幣的態度也變得更加積極。央行數字貨幣的競爭勢必加速對現有的貨幣格局的重新洗牌。

  ? 數字貨幣的發行預計對貨幣政策和支付系統帶來重要影響。私人數字貨幣的發行一方面由於方便快捷的支付優勢,會降低公眾對現金的需求降低現金漏損率,也會提高定期存款比率。另一方面,私人數字貨幣對現有存款的替代性使得央行存款準備金率效果削弱,同時由於私人數字貨幣的交易信息不被央行掌握會使得貨幣政策中間目標的可控性、相關性受到影響,政策傳導不確定性增大。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由央行發行,會提高央行對於經濟動態的及時掌握,增強貨幣政策的傳導,也會對貨幣的派生機制產生影響。此外,數字貨幣為第三方支付提供了標準化、安全、統計的基礎支付環境,也便於其對接更多應用場景。

  ? 產業鏈投資機會梳理。頂層發行環節:央行數字貨幣的本質是加密字符串,認證和密碼體系將會貫穿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的全過程,同時從國產替代和自主可控的角度國產密碼、安全認證領域將會受益;此外央行作為貨幣運行體系的組織管理者,在法定數字貨幣運行中具有大數據主體責任,建議關注大數據分析領域標的。流通環節:央行採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二元體系,催生商業銀行IT系統升級需求。前端支付環節:支付終端需要配合央行數字貨幣雙離線支付的需求。數字錢包、ATM、POS等終端設備領域的標的也將帶來更多替換升級需求。

  風險提示:央行數字信息化推進不及預期

  01

  數字貨幣的發展歷程

  1、 數字貨幣的沿革

  隨著信息科技的發展,移動網際網路、雲計算、安全存儲、區塊鏈技術不斷演進,全球範圍內的支付方式在發生著巨大變化。2019年6月,Facebook主導的加密貨幣Libra橫空出世,並發布Libra白皮書宣稱要建立一套簡單的全球貨幣和金融基礎設施,數字貨幣的概念引起市場廣泛關注。曾在2019年12月還表示未來五年內,無需發行數字貨幣的美聯儲,近日對於數字貨幣的顯示出更加積極的態度,稱其正與其他國家央行合作,增進對「央行數字貨幣」的理解。2020年各國央行對於數字貨幣的研究將明顯提速。

  數字貨幣的概念自1983年提出以來,經過近四十年發展沿革,相關的理論與實踐取得了重要的發展。實現了從完全匿名到可控匿名、從在線到離線、從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到多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從中心化到去中心化的演變。最早在1983年David Chaum提出利用盲籤名技術實現完全匿名的數字貨幣,這種數字貨幣是針對在線交易場景,隨後基於不同技術模式的數字貨幣形態和系統不斷出現和發展。1988年,Chaum、Fiat、Noar提出支持離線交易的匿名數字貨幣系統,並通過公開支付者身份來實現檢測「雙花」。1992年Chaum和Pdeeresn提出用「帶觀察者的電子錢包」實現完全匿名的離線數字貨幣系統。1996年Chna、Tsiouni和Farknel提出了一種基於RSA的可證明安全性的數字貨幣系統、採用分割選擇技術,使闡明了即使在不使用密碼協議的情況下,也可以構造一種基於可以證明安全性的脫機數字貨幣系統。1998年,Lysyanskaya和Ramzan擴展了群籤名的方案提出群盲籤名方案,闡述了構造由多家銀行發行、匿名的數字貨幣系統方案。1999年Juels提出基於信任標誌的可信方追蹤機制實現了數字貨幣系統的可控匿名,也是目前比較有效的可控匿名的數字貨幣方案。2001年陳愷提出一種將在線和離線檢測相結合的這種優化的數字貨幣方案;張方國、張福泰、王育明提出由多家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模式,並設計了一個可跟蹤用戶的多家銀行數字貨幣方案,實現了數字貨幣系統由單銀行向多銀行的變化。2008年Nakamoto設計並發布了一種點對點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比特幣,實現了數字貨幣由中心化到去中心化的發展。

  2008年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了比特幣白皮書。數字貨幣從理論研究進入實踐階段。

  第一個數字貨幣比特幣誕生:2009年1月比特幣作為第一個數字貨幣誕生,標誌著區塊鏈1.0時代的到來。2010年一個名為Slush的礦場發明了多節點共同挖礦的方式,開啟了比特幣挖礦的進程;2011年比特幣0.3.21版本發布,同年萊特幣(Litecoin)誕生;2012年8月,點點幣(PPcoin)誕生,點點幣也是第一個權益證明共識機制的加密數字貨幣;2013年瑞波幣誕生,同年比特幣發布了史上最重要的0.8版本,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可以說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數字貨幣是區塊鏈1.0的重要應用。

  智能合約階段:2013年11月,Vitalik Buterin發布了以太坊白皮書;數字貨幣進入可以實現智能合約的階段。2014年7月以太坊啟動了為期42天的眾籌,一共售出六千多萬枚以太幣。2014年11月穩定幣USDT正式發布。2015年7月以太坊網絡正式發布標誌著以太坊區塊鏈正式運行。2017年12月比特幣的交易價格首次突破15000美元,市值達到2561億美元。

  穩定幣流行階段:2017年底穩定幣USDT交易量開始上升,2018年1月瑞波幣市值首次超過以太幣,2018年下半年比特幣下跌趨勢明顯,2019年USDT交易量劇增,後來超過比特幣。2019年6月Libra白皮書發布,引起各國央行的關注,一些大國央行開始加速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

  2、 數字貨幣、虛擬貨幣、電子貨幣

  中本聰創造比特幣之後的十年間,數字貨幣、加密貨幣、密碼代幣、空氣幣等概念不斷湧現;同時伴隨著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發展,電子貨幣、虛擬貨幣等也開始走進人們的視野。為了更好的理解,我們有必要先將各個概念進行梳理區分。

  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簡稱為DIGICCY,是一個籠統的術語,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其稱之為「價值的數字表達」,用來描述所有形式的電子貨幣,包括虛擬貨幣和加密貨幣。它可以在區塊鏈中運行,也可以在網際網路中流通。

  (1)電子貨幣:即通過電子化方式支付的貨幣。本質上是法定貨幣的電子化和網絡化,按照發行主體和應用場景分為儲值卡、銀行卡、第三方支付等;通常是指電子交易的當事人包括消費者、企業、金融機構使用數位化的支付手段,通過網絡向另一方進行貨幣支付或者資金流轉的過程。一般根據N.Asokan的分類方法可以將電子支付系統劃分為基於帳戶和基於數字貨幣的兩大支付系統。基於帳戶的支付系統是用戶在支付服務提供商處開設帳戶,並授權其進行支付,如借記卡、信用卡等結算卡系統,通過網絡由「卡號」找到後天系統的帳戶帳號,根據指令完成帳戶上資金的流轉。基於數字貨幣的支付系統,用戶從貨幣發行處購買電子數字代幣,代幣具有一定的價值,可以實現對商家的支付,也可以存儲下來,在網絡環境中起到現金的作用。

  (2)虛擬貨幣:歐洲央行2012年10月發布的《虛擬貨幣體系報告》將虛擬貨幣定義為:一種未加監管的數字貨幣,由其開發者發行並控制,被某一特定虛擬社區成員接受並使用。簡單來說虛擬貨幣由特定主體發行,被特定成員接受和使用,貨幣價值、用處、管理和控制均由發行主體控制。據此定義目前我國的騰訊Q幣,新浪的U幣,百度的百度幣等都是虛擬貨幣。2009年6月以前騰訊的Q幣等虛擬貨幣可以兌換人民幣,2009年之後國家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通知,上述虛擬貨幣僅能夠在特定平臺上流通,不可兌換人民幣,不可贖回。

  (3)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是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加密貨幣使用加密算法和加密技術來確保整個網絡的安全性。許多加密貨幣都是基於區塊鏈的分布式系統,通過私鑰和公鑰來促進對等傳輸,實現點對點交易,公鑰必須在區塊鏈上公布,讓所有人見證加密貨幣的歸屬和交易過程。發行方不對貨幣的價值、用處、存在方式有任何的限制,運行在區塊鏈網絡上,價值取決於使用者。典型的加密貨幣如比特幣、Libra等。

  此外數字貨幣按照發行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數字貨幣。

  (1)法定數字貨幣:由主權貨幣當局統一發行、有國家信用支撐的法定貨幣,可以完全替代傳統的紙質和電子貨幣,如我國央行將要發行的DCEP。它的本質是一段加密數字,是紙幣的替代。國際清算銀行在關於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的報告中,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中央銀行貨幣的數字形式。法定數字貨幣與區塊鏈並沒有直接的關係,存在多種技術路線,區塊鏈只是其中一種。法定數字貨幣可以基於區塊鏈發行,也可以基於傳統中央銀行集中式帳戶體系發行。由於法定數字貨幣必須由央行來發行,所以它本身具備計價手段,交易媒介等貨幣屬性,內在價值具有穩定性。

  (2)私人數字貨幣:一般也被稱作民間數字貨幣、私營數字貨幣等,主要代表有比特幣、瑞波幣等。私人數字貨幣沒有集中的發行方,任何人都可以參與製造,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可以看作是虛擬貨幣,本質上是數字資產。私人數字貨幣價值目前缺乏普遍認可,主要由於其未錨定任何資產,價格極易波動,目前私人數字貨幣的發行模式一般採用ICO(首次發行代幣),即通過發行加密代幣來融資,以支撐項目的發展。由於私人數字貨幣缺乏相應的監管,存在較大的風險,我國明確將其定性為虛擬商品,不具備法定貨幣的法律地位,同時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3、 主流數字貨幣:比特幣、Libra

  數字貨幣從理論到實踐的發展的各個時期中都出現了一些典型的數字貨幣,目前全球數字貨幣種類超1500種。這裡我們主要介紹最為大家熟知的比特幣和Libra,分析這兩種數字貨幣的優缺點和存在的問題。

  (1)比特幣

  比特幣的概念由中本聰於2008年11月提出,2009年1月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沒有中心伺服器,不依賴特定貨幣機構發行,使用整個P2P網絡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網絡中所有節點彼此對等、互聯互通。節點遵守共同的協議規則,協同處理交易,每個節點對外提供服務的同時也使用網絡中其他節點的服務[1]。

  比特幣的生成原理是基於一套複雜的算法,「挖礦人」通過對算法求特解,求出特解的人會得到比特幣獎勵,稱之為「挖礦」。從區塊鏈的角度講,挖礦就是找到滿足特定要求的哈希值並創建新區塊的過程。2009年比特幣誕生時,每次挖礦能獲得50個比特幣,並以每10分鐘50個的速度增長。當總量達到2100萬的50%時賞金減半為25個,當總量達到1575萬時,賞金再減半為12.5個,預計到2140年達到2100萬的總量上限。比特幣獎勵遞減式產出將直接導致幣值提升,2012年11月28日、2016年7月10日比特幣獎勵層兩次減半。根據比特幣每四年減半的特徵,招商團隊預計在 2020年5月左右,比特幣挖礦獎勵將從 12.5個幣下降到6.25個。從歷史看,每一次挖礦獎勵減半,都會引領一次比特幣牛市。

  [1]Andreas M.Antonopoulos.Mastering Bitcoin [R].2015.

  比特幣相對於其他數字貨幣有四個關鍵創新點:一個去中心化的點對點網絡(比特幣協議);一個公共的交易帳簿(區塊鏈);一個去中心化的數學的和確定性的貨幣發行(分布挖礦);一個去中心化的交易驗證系統(交易腳本)

  比特幣最大的優點:一方面是安全。比特幣解決了貨幣最重要的兩個問題,貨幣真偽和雙重支付的問題。比特幣使用P2P的網絡構架,區塊鏈技術保護下的公共交易帳簿,分布式記帳技術讓每個節點參與到交易有效性的監督之中,想要修改過去的交易記錄需要同時修改區塊中其他節點記錄的交易數據,必須擁有超過全網51%的算力才能做得到,難度極大。自2009年比特幣誕生以來,尚未發生交易記錄被篡改,比特幣被非法轉移的事故。另一方面是效率。比特幣不無需開戶、無需第三方清算機構即可完成價值轉移,也不需要中間機構來確保交易的有效性,從而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時比特幣基於網際網路,沒有國界,不需要換匯,不需要經過銀行、國際清算組織,直接在節點上轉帳,從而實現跨地區高效率、低成本的交易。此外比特幣也解決了一些例如匿名支付、銀行過度印鈔帶來惡性通脹等問題。

  目前比特幣也存在一些問題:

  浪費算力:比特幣用Pow機制決定記帳權,挖礦過程嚴重浪費算力以及電力。當前挖礦耗電600萬度/小時,相當於全國用電量的1%。此外,完整節點需要佔用超過200G的硬碟空間,且還在以100M/天的速度增長,對硬碟空間的浪費嚴重。

  價格波動劇烈:由於比特幣沒有真實的資產背書,缺乏價值錨定,均衡價格主要來自市場博弈和投資者預期。比特幣自交易以來,相對法幣超萬倍的漲幅,一方面有用戶增多,生態擴大的可觀原因,另一方面也是其適合投機的制度設計所致。比特不價格劇烈波動的固有缺陷也使得比特幣無法承擔價值尺度的貨幣職能。

  缺乏有效監管:比特幣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帶來安全性的同時也會使得其缺乏有效的監管。因此,比特幣一直是「暗網」交易和勒索軟體的主要支付手段,容易滋生一些非法交易。

  (2)  Libra

  2019年6月18日,Facebook發布Libra白皮書稱要建立一套去中心化區塊鏈、低波動性、無國界的加密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同時,創立受監管的子公司Calibra,開發數字錢包,並確保社交數據與金融數據相分離,代表 Facebook 在 Libra網絡中構建和運營服務。

  Ⅰ. Libra的要點

  以安全、可擴展和可靠的區塊鏈作為基礎:Libra貨幣建立在「Libra區塊鏈」基礎上,其軟體和代碼是開源的。核心的技術主要包括:(1)使用自主研發的Move程式語言,安全、可靠、開發難度低,實現發行數字貨幣、代幣、數字資產,處理交易與記錄和驗證器管理的功能;(2)使用拜佔庭容錯(BFT)共識機制,使用該機制即使三分之一的節點發生故障,Libra區塊鏈網絡仍然可以正常運行。(3)採用梅克爾樹的數據存儲結構,確保存數交易數據的安全,並可以長期記錄交易的歷史信息。

  以真實資產儲備作為擔保,定位成為穩定幣:根據Facebook披露Libra一攬子貨幣中美元佔比50%,歐元佔比18%,日元佔比14%,英鎊佔比11%,新加坡元佔比7%。其中用新加坡元代替了人民不,對人民幣極其不利。使用者可以用五種貨幣中的任意一種兌換Libra,Libra協會負責平衡一攬子貨幣。

  由獨立的Libra協會治理,共同維護Libra生態環境的穩定:Libra協會是Libra區塊鏈和Libra儲備的監管機構,其中Libra理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Libra協會董事會代表Libra理事會的監督機構,為執行團隊提供運營指導,Libra社會影響力諮詢委員會是諮詢機構以及Libra執行團隊負責網絡的日常運作。根據Libra白皮書,Libra 協會目前包括 28 個會員,包含支付、區塊鏈、電信及風險投資多個行業的頭部公司。協會計劃在 2020 年針對性發布之前擴充至 100 名分布在各地各行業的多元化成員,擔當 Libra 區塊鏈的初始驗證者節點,並在五年內,逐漸減少對創始成員的依賴,向「去中心化」的區塊鏈思想發展。

  Ⅱ.Libra主要影響

  Libra的出現不得不說引起了市場廣泛的關注,尤其美日歐等一些對數字貨幣持觀望甚至反對意見的央行近日態度也出現的明顯的變化,加速對數字貨幣的研究。總結來看,Libra的出現主要影響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建立以Libra為中心的生態系統,形成新的跨境支付途徑:Libra依託Facebook27億強大的客戶基礎,從社交平臺切入,有利於打通各個行業的通道。Libra協會成員覆蓋網上購物、酒店預訂、打車、社交等各個領域。此外Libra在跨境支付方面交易成本低、速度快,成為其最大的賣點。未來Libra一旦發行順利,可能很快直接落地到各個支付場景,甚至出現Libra銀行、Libra投資等,構建廣闊的Libra生態體系。

  直接威脅美元在全球結算體系中的主導地位:一方面用戶可以跳過美元直接使用Libra結算,直接威脅到美元在國際結算中的使用;另一方面從長遠來看,儘管目前Libra與一攬子貨幣掛鈎,但類似美元在布雷頓森林體系中的地位一樣,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會有與主權貨幣脫鉤的可能,從而全面取代美元的地位。這也是Libra遭到美國強烈反對的重要原因。

  主權國家的貨幣地位受到衝擊:一方面對於發展中國家而言,Libra作為底層資產的是世界較為發達的幾個經濟體的貨幣,其信用背書強於發展中國家,購買力較為穩定,對於幣值不夠穩定,甚至惡性通脹國家的主權貨幣具有較大的替代威脅。另一方面對於其他較為發達國家,Libra採用分布式記帳,投資者帳戶保密性較好,而且攜帶使用方便,應用範圍不斷擴大也能更好的滿足用戶更過場景的需求,諸多的優勢必然也會對發達國家的貨幣產生衝擊。

  Ⅲ. 面臨的問題

  Libra儘管一出現就引起極大關注,但目前仍然面臨諸多問題:

  Libra能否實現完全去中心化:Libra目前以少數的幾家公司擔任分布式記帳的任務,這種小規模的「去中心化」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去中心化,未來如果如Facebook所說五年之內過渡到公有鏈,其數據處理能力將會受到極大影響。根據Libra News表示Libra 協議上線時,將支持每秒 1000 次交易,而以我國天貓為例,雙十一期間,每秒成交量最高可以達到每秒數十萬次。未來如何實現真正的「去中心化」同時提高數據處理能力仍然是個大問題。

  Libra能否保證貨幣的獨立性與幣值的穩定:一方面,Libra白皮書要求用戶通過法定貨幣以指定匯率兌換Libra,但Libra與一攬子貨幣掛鈎,一攬子貨幣匯率的波動以及兌換進入籃子貨幣數量的增減都會使匯率出現波動;另一方面,Libra協會成員都是集中於歐美的大公司,雖然目前表示不濫發貨幣,但是在遇到全球經濟危機時,就難以保證不會通過超發貨幣盈利。

  監管框架不統一,反洗錢、反恐融資責任不明確:Libra試圖建立無國界的具有強大市場包容性的基礎體系,為全世界人民提供普惠金融服務,但由於各國市場制度差異巨大,對於消費者保護、隱私保護、產權保護等均有適合本國國情的不同監管框架,Libra如何在此基礎上形成統一的監管框架仍然是個問題。此外,Libra提到五年之內過渡到公有鏈,就是完全公開的,相當於把反洗錢和反恐金融的責任全部撇開,一旦出現問題很難找到事故的第一責任人。

  基於以上原因,目前Libra的推出受到諸多阻礙。美國央行對其表示強烈反對,歐盟對其實行反壟斷調查,G7集團一致反對,印度政府將其視為非法,我國央行也也對其保持高度關注。

  02

  我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1、 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原因

  在電子支付如此便捷和普及的今天,為什麼央行還要發行數字貨幣呢?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保護自己的貨幣主權和法幣地位。從未來發展趨勢來看,紙幣信息技術含量低、安全性低。DCEP的出現一方面滿足了公眾對安全性的需求;另一方面Libra等私人數字貨幣的出現,無疑為國家貨幣主權敲響了警鐘,在Libra作為支付工具發展得很好得情況下,可能進一步脫離儲備資產,變成一個信用貨幣,進而發展成一個世界級的超主權貨幣,進而對一國的貨幣政策和主權產生巨大影響。現任央行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也表示「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首要目的是保護貨幣主權」。此外,目前我國跨境清算依然高度依賴美國的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SWIFT)和紐約清算所銀行同業支付系統(CHIPS),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有望擺脫對現有SWIFT和CHIPS支付體系的依賴,為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帶來便利。

  (2)極大地降低紙幣、硬幣發行流通成本,提高支付清算的效率。我國央行的DCEP作為M0發行,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節省紙幣的發行成本。截至2019年12月,我國流通M0為7.72萬億,同比增長5.4%。目前紙幣、硬筆的印製、發行、流通、貯藏各個環節的成本都非常高,防偽、攜帶均有成本。央行的數字貨幣就能很好的在保持現鈔屬性和價值特徵的同時又能夠滿足便捷性和安全性的的要求。有助於完善支付體系,提升支付清算的效率。

  (3)提高央行對於貨幣供給和流通的控制力。目前流通的貨幣完全是匿名的,央行無法追蹤交易的具體情況。央行數字貨幣能夠實現對貨幣的精準追蹤,使得央行能夠對貨幣的流通和宏觀經濟的運行情況有更加及時準確的把握,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和準確性。央行通過大數據提升央行對貨幣供給和流通的控制力。有利於減少洗錢、逃稅等違法犯罪行為。

  2、 DCEP呼之欲出

  (1)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

  國際清算銀行在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報告中這樣定義,「法定數字貨幣是法幣的數位化形式,是基於國家信用、一般由一國央行直接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在數字世界的延伸和表現」,「不一定基於區塊鏈發行,也可以基於傳統央行集中式帳戶體系發行」。

  央行數字貨幣:2018年國際清算銀行下屬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ommittee on Payments and Market Infrastructures,CPIM)提出「貨幣之花」對央行數字貨幣進行了四個關鍵屬性的定義:發行人、貨幣形態、可獲取性、實現技術。央行數字貨幣是「貨幣之花」的中心(深灰色陰影區域),發行人是央行;實現形式可以是體現傳統帳戶的數字,即基於帳戶型,或者是基於名下的一串由特定密碼學與共識算法驗證的數字,即基於價值或基於代幣型。根據應用場景不同,又可分為批發端和零售端,前者僅限於資金批發市場,如銀行間支付清算、金融交易結算等,後者在社會上流通。

  根據央行「貨幣之花」的定義,CPIM認為央行數字貨幣(CBDC)具有以下特徵:

  可用性:目前傳統的央行貨幣(存款準備金餘額)僅限於在中央銀行的運行時間內使用,每周7天,每天小於24小時;CBDC可以在一天24小時、一周7天或者僅在特定時間使用;

  匿名性:基於代幣的CBDC,原則上可以以一種類似於私人數字貨幣的方式提供不同程度的匿名。一個關鍵的考量是在平衡對中央銀行的匿名程度和反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以及個人隱私保護之間的關係;

  轉移機制:現金轉移是點對點,存款準備金通過中央銀行進行轉移,CBDC通過點對點或中介進行轉移,也可通過商業銀行或者第三方代理進行轉移;

  計息:CBDC計息(正或者負)在技術上是可行的;

  限額或上限:對CBDC使用或持有進行量化限額或上限。

  我國央行將數字貨幣定義為「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是中央銀行的負債,由中央銀行進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2)我國央行在數字貨幣領域專利技術探索

  自2016年3月份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最早申請法定數字貨幣相關專利以來,至2019年9月,央行的4家機構共計申請了84項專利。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中國人民銀行印製科學技術研究所、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杭州區塊鏈技術研究院、中鈔信用卡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北京智慧卡技術研究院分別申請數字貨幣相關專利52項、22項、6項和4項。

  (3)央行在數字貨幣領域的布局

  我國最早從2014年就開始央行數字貨幣領域的探索,2014年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小組,旨在論證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2016年7月央行啟動數字票據交易平臺原型研發工作,2017年1月中國數字貨幣研究所成立,「區塊鏈電子錢包」(BOCwallet)的iOS版上線。央行下屬數字貨幣研究所在深圳成立「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並參與貿易金融區塊鏈等項目開發。

  進入2019年,法定數字貨幣(DCEP)的研發步伐明顯加快。2019年月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2019年12月根據《財經》(博客,微博)報導,由央行牽頭,供、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600050,股吧)三大電信運營商共同參與的央行法定數字貨幣試點項目有望在深圳、蘇州等落地。2020年1月央行官微發布《盤點央行的2019|金融科技》,指出基本完成了數字貨幣頂層設計、標準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推出指日可待。

  3、 央行數字貨幣的定位與運行

  (1)定位: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

  我國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定位是對現有紙鈔的替代,也就是M0的替代。公眾持有的央行數字貨幣是央行的負債,基於100%準備金髮行,由中央銀行進行信用擔保,具有法償性,本質是以央行擔保並籤名的加密數字串形式存在的貨幣。與紙幣一樣具有貨幣的基礎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貯藏價值。而目前的支付寶等電子支付是基於現有的銀行帳戶體系,將M1、M2電子化的支付工具。央行數字貨幣的目標是構建一個兼具安全性與靈活性的簡明、高效、符合國情的數字貨幣發行流通體系[2] 。

  [2] 姚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原型系統實驗研究》.

  (2)關鍵要素:「一幣,兩庫,三中心」

  央行的數字貨幣體系的核心要素主要有三點,「一幣,兩庫,三中心」。

  「一幣」是指由央行負責數字貨幣的「幣」本身的數據要素和數據結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提到,理想的數字貨幣應該具備不可重複花費性、匿名性、不可為造性、系統無關性、安全性、可傳遞性、可追蹤性、可分性、可編程性、公平性的特徵。數字貨幣是由央行擔保並籤名發行的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是攜帶全量信息的密碼貨幣,這些理想數字貨幣的特徵也是央行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

  「兩庫」是指數字貨幣發行庫和數字貨幣商業銀行庫。數字貨幣發行庫是指人民銀行在央行數字貨幣私有雲上存放著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基金的資料庫。數字貨幣商業銀行庫是指商業銀行存放央行數字貨幣的資料庫,可以在本地也可以在央行數字貨幣私有雲上。相比於傳統的實物貨幣發行環節,發行庫和銀行庫的設計,更多的考慮為數字貨幣創造一個更為安全的存儲和應用執行空間,既能夠分門別類的報存數字貨幣,又能防止內部人員非法領取或者外部的惡意襲擊同時還能承載一些特殊的應用邏輯。

  「三中心」指的是認證中心、登記中心、大數據分析中心。認證中心是央行對央行數字貨幣機構及用戶身份信息進行集中管理,是系統安全的基礎組件,也是可控匿名設計的重要環節。登記中心記錄央行數字貨幣及對應用戶身份,完成權屬登記;記錄流水,完成央行數字貨幣生產、流通、清點核算及消亡的全過程登記。這也是全新理念的數位化鑄幣中心,因為傳統的紙幣不存在持有人登記的概念,也沒有流轉過程中全生民周期的信息。姚前表示,我國央行的數字貨幣登記系統可能做兩套,一套基於區塊鏈,另一套基於傳統集中式方式,優先考慮後者。大數據分析中心使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對海量數據(603138,股吧)進行處理,主要用於反洗錢、支付行為分析以及監管調控指標分析等。

  (3)運行: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二元模式

  DCEP採取「二元模式」:我國央行數字貨幣的投放模式為「二元模式」:由央行按照100%準備金將數字貨幣兌換給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或商業機構再對接公眾。具體可以將CBDC運行分為3層體系:第一層參與主體為央行和商業銀行,涉及數字貨幣的發行、回籠以及商業銀行之間的轉移;第二層是商業銀行到個人或者企業用戶的存取,CBDC在商業銀行庫和個人或企業數字貨幣錢包之間轉移;第三層是個人或企業用戶之間的流通。

  雙層運營模式的好處在於,一方面在現有貨幣運行框架下讓法定數字貨幣逐步取代傳統貨幣,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源。商業銀行和一些其他商業機構,在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上都已經比較成熟,經驗儲備和人才儲備都相對充分,雙層運營體系,可以充分利用這些資源,不至於央行另起爐灶。另一方面,雙層投放運營能夠防止金融脫媒。如果商業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就意味著不需要商業銀行了,中央銀行掌握所有的個人、企業資信信息,可以替代商業銀行開展所有的金融業務,但這樣就會給中央銀行帶來極大的壓力,同時也會類似計劃經濟,沒有充分的市場競爭,阻礙金融的創新,一旦出現任何信息傳達不充分或者覺策的偏差就會帶來嚴重的後果。雙層運營分散化解風險,避免過度集中於央行,也緩解央行的負擔。

  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是指中央銀行生產數字貨幣並將其發送至商業銀行的過程。首先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向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發起請領申請,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進行管控審批;之後向中央銀行會計核算系統發起存款準備金扣款指令,中央銀行會計核算系統扣減該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並等額增加數字貨幣發行基金。扣款成功後,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生產所有者為該商業銀行的CBDC,並發送至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最後商業銀行完成銀行庫入庫操作[3]。

  央行數字貨幣的回籠:數字貨幣回籠是指商業銀行繳存CBDC,中央銀行將其作廢的過程。作廢之後,央行等額增加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過程如圖所示,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向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發起繳存申請,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進行管控審批,將繳存的CBDC作廢后,向中央銀行會計核算系統發起存款準備金調增指令,中央銀行會計核算系統扣減數字貨幣發行基金,同時等額增加該商業銀行存款準備金。完成後,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通知商業銀行回籠成功[4]。

  [3]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數字貨幣的發行方法和系統.專利 201710493230.X.2017.

  [4]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數字貨幣的回籠方法和系統.專利 201710492677.5.2017.

  央行數字貨幣的轉移:CBDC是載有所有者信息的加密字符串,因此,CBDC的轉移必然涉及到加密字符串的轉換,分為來源幣和去向幣:來源幣是轉移之前的CBDC;去向幣是經過轉移將來源幣作廢之後,新生成的CBDC。CBDC 的轉移可以有以下幾種模式:直接轉移、合併轉移、拆分轉移:

  直接轉移:用戶A將CBDC字串1轉移給用戶B。CBDC字串轉移是指將代表CBDC的加密字符串以數據包的形式在發送方和接收方保管CBDC的系統之間進行傳輸。來源幣幣所有者為A的CBDC字串1,在轉移發生後生成新的CBDC字串2,後者的所有者標識對應用戶B。CBDC字串1和CBDC字串2的金額相同。

  合併轉移:用戶B將兩個CBDC字串一起轉移給用戶C。CBDC字串2和CBDC字串3,在轉移發生後生成新的CBDC字串4.CBDC字串4的金額等於兩個來源幣金額之和,CBDC字串4的所有者標識對應用戶C。合併轉移的來源幣可以是任意多個。

  拆分轉移:用戶C將CBDC字串4部分金額轉移給用戶D。來源幣是所有者為C的CBDC字串4,在轉移發生後生成新的CBDC字串5,其所有者標識對應用戶D,其金額為轉移金額,同時生成新的CBDC字串6,其所有者標識對應用戶C,其金額為轉移後的餘額。

  根據CBDC轉移機制,原型系統中商業銀行之間轉移CBDC,表現為CBDC字串通過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進行轉換並傳遞的過程.如下右圖所示,商業銀行A數字貨幣系統將待轉移的CBDC發送至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系統.首先將來源幣作廢,然後按轉移金額生成所有者為商業銀行B的去向幣,如果轉移後還有餘額,則還要生成所有者為商業銀行A的去向幣.然後將去向幣分別發送給對應的商業銀行。

  4、 與其他支付方式的對比

  全球支付方式高度數位化,但是數字貨幣尚未成為主流。當前人類主要的支付方式可分為線上支付與線下支付,線上支付方面包括:電子錢包、信用卡、借記卡、網銀轉帳等,從2018年全球線上交易的數據來看,電子錢包佔線上支付的比例較高,佔比36%,此外,借記卡與信用卡分別佔比20%、23%。線下支付方面,現金仍然佔比較高,比例為31%,此外,信用卡佔比29%,借記卡佔比22%,電子錢包佔比16%。可以發現,全球的交易方式已經高度數位化了。但是數字貨幣尚未成為主流的支付方式。

  (1)與法幣其他形態的對比

  DCEP也屬於法幣的一種,法幣的其他形態主要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它們都是由央行發行,基於政府信用背書的貨幣形態。與現金相比,兩者最大的不同在於形式的,現金主要由紙幣和硬幣組成,DCEP是數位化的,這也決定了DCEP在結算流程上更加簡便,交易速度更快。此外,DCEP交易會留下痕跡,但是現金可實現完全的匿名交易。與銀行存款相比,DCEP與銀行存款均屬於數位化的法幣,在交易速度上並無太大區別,銀行存款由商業銀行背書,而DCEP由政府背書。此外,銀行存款是完全的實名制,但是DCEP可以實現有條件的匿名。

  (2)與DCEP與電子支付的區別

  DCEP是和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不同的一個概念,後者是電子支付,DCEP是商業銀行裡面的存款直接進行支付。

  從來源上來講,支付寶、微信等支付使用的是支付寶的電子錢包、微信的電子錢包,他們是由各自所屬的商業銀行貨幣進行結算的。而DCEP是央行發行的,用央行貨幣結算。個人和企業通過下載數字錢包APP。

  從法律地位和安全性上來講,DCEP安全性更高。DCEP是法幣,有國家信用背書與法償。商業銀行可能會破產,第三方支付平臺也能會破產,一旦出現商業銀行破產,我國還有存款保險制度,而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破產,百姓只能參與它的破產清算。

  從支付的便捷性來看,DCEP支持雙離線支付,不需要帳戶的綁定,沒有網絡也能支付。只要手機有電,即使是在沒有信號的地方,在飛機上或者其他極端場景,DCEP都能完成支付。這一點是第三方支付平臺和Libra無法做到的。

  (3)DCEP與虛擬貨幣的區別

  央行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不同於比特幣等加密資產,也不同於Libra等穩定幣。最大的不同在於DCEP屬於法幣,具有無限法償性和穩定的幣值。

  與Libra對比:首先,Libra由公司發行,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國債作為信用基礎,而DECP由央行發行,以政府信用背書,具有無限法償性。其次,在支付方式上,Libra採用一種混合架構,即中心化的分布式處理架構和區塊鏈技術相結合的分層混合技術路線,目前主要應用場景為跨境支付、跨境匯款等,DECP採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二層架構,主要定位於替代M0,應用場景更加廣泛。最後,Libra在沒有網絡的條件下不可以進行交易,但是DECP可以。

  與比特幣對比:比特幣這樣的加密資產,最大的優勢就是擺脫了傳統銀行帳戶體系的控制,央行的DCEP也有這個特徵。最大的不同在於比特幣等無政府、無監管,而DCEP是主權貨幣,由央行統一監管。此前央行表態不會要求每筆交易雙方實名,保留實體貨幣的強匿名性。但DCEP的交易會留痕,通過大數據分析的手段可以對可疑交易進行識別,從而打擊洗錢、逃稅等違法行為。

  03

  全球央行加速數字貨幣布局

  1、 美日歐央行進度

  全球各國央行一直在密切關注數字貨幣的進程,而一旦各國政府開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的競爭勢必加速對現有的貨幣格局的重新洗牌。1996年,10國集團(G10)的央行,專門在國際清算銀行(BIS)開會討論電子貨幣對支付體系和貨幣政策的籤再影響以及央行的應對策略。之後,BIS定期發布對於電子貨幣發展情況的調研報告。2019年6月Libra推出之後,各國央行對央行數字貨幣的關注度明顯增加。近日美日歐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態度也變得明顯積極。

  美聯儲:2017年曾對數字貨幣提出質疑,2019年已經有多名議員表態重啟數字貨幣研究,提出重構更快、更實時支付體系的行動計劃。2019年12月在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聽證會上,美國財政部長姆努欽與鮑威爾都同意在未來五年中,美聯儲都無需發行數字貨幣。而就在2020年2月5日,美聯儲理事布雷納德表示美聯儲正在就電子支付和數字貨幣的相關技術展開研究與實驗,已經開始研究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歐央行:態度由此前的觀望轉為積極。2015年歐央行詳細評估了虛擬貨幣產品對貨幣政策與價格水平穩定性的衝擊。2020年1月份BIS與歐央行、加拿大央行、英國央行、日本央行、瑞士央行、瑞典央行成立了一個小組,共同研究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歐央行行長克裡斯汀·拉加德支持該機構在開發央行數字貨幣方面的努力,並表示迫切需要快速而低成本的支付,歐洲央行應該發揮領導作用,而不是在不斷變化的世界中充當一個觀察者。

  日本:2019年10月日本央行行長表示日本沒有立即考慮發行數字貨幣的計劃,目前沒有數字貨幣計劃,表示將會關注「加密資產作為支付、結算手段能否獲得信任,對金融結算體系產生哪些影響。」但近日,日本立法者開始敦促數字貨幣的發行,並在即將進行的G7峰會上討論這一計劃。

  總體來看,發達國家央行對於數字貨幣的態度出現了明顯的變化。此前發達國家對數字貨幣沒有太大熱情,大多數持觀望甚至發對的態度。而隨著2019年6月Libra白皮書的發布,以及我國央行數字計劃的提出,美日歐等央行開始變得積極。據Asian Review,美國、英國、瑞士、瑞典、加拿大、日本等六國央行和國際清算銀行的負責人將於4月中旬舉行首次會議,討論如何開發自己的數字貨幣。央行數位化貨幣之爭開始變得激烈。

  2、 其他部分央行進度

  除了美日歐央行近來加速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究進度外,進入2020年其他國家對於數字貨幣的態度也變得更加積極。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對全球66家央行的調查顯示,已經有超過80%的央行正在研究數字貨幣,部分央行表示即將發行CBDC。尤其發展中國家,出於推動國內金融制度改革、緩解通脹、去美元化等目的,對數字貨幣的研究起步更早。

  我們根據部分央行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和研發進度進度將其分為以下幾類:

  已暫停:厄瓜多最早在2015年開始使用央行數字貨幣,但由於流通量較小,已經取消;烏拉圭央行試點推出全球首個法定數字貨幣項目e-Peso,試行6個月後取消了所有的數字比索。

  已發行:突尼西亞在2015年發行央行背書的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塞內加爾2016年12月推出央行數字貨幣eCFA;馬紹爾群島2018年通過ICO的方式,發行新的國家數字貨幣SOV;委內瑞拉2018年2月宣布發售「石油幣」,希望一次促進經濟轉型。

  研究中:多數央行處於研究中階段,主要是基於分布式帳本技術對央行數字貨幣在銀行間支付場景的應用進行試驗,如加拿大央行的Jasper項目、新加坡金管局的Ubin項目、香港金管局的Lionrock項目、歐洲央行和日本央行聯合開展的Stella項目。澳大利亞此前曾明確發對數字貨幣,認為加密貨幣仍存在「結構性缺陷」,在可擴展性和治理方面遠遠落後於Visa等傳統支付方式,但2020年1月澳大利亞儲備銀行向參議院提交了一份基於以太坊網絡的銀行間結算系統的報告,該系統將使用央行發行的數字代幣。

  計劃推出:瑞典央行在2017年開始 「e-Krona(電子克朗)」項目,2019年12月宣布將啟動數字貨幣試點項目;立陶宛、巴哈馬、東加勒比中央銀行、土耳其均計劃在2020年推出相應的數字貨幣。

  不支持:目前紐西蘭仍然表示表示現階段尚未看到中央銀行數字貨幣能夠帶來決定性收益,確定是否應該發行數字貨幣還為時尚早;韓國儘管認為無需建立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系統,但韓國央行並沒有停止繼續探索數字資產和CBDC的潛力,最近成立了一個專門的研究部門。

  3、 私人數字貨幣監管的國際實踐

  目前大部分國家對於私人數字貨幣的法律地位並沒有給予明確的態度,但對於私人數字貨幣可能帶來的挑戰一直非常關注。針對數字貨幣可能帶來的洗錢、恐怖金融、偷稅漏稅、金融穩定等方面的特定風險出臺了相關的政策。

  反洗錢:由於私人數字貨幣的匿名性、轉移快捷等特徵。數字貨幣存在被用於洗錢、恐怖金融等活動。例如零知識證明、同態加密等技術實現交易的完全匿名化,混幣服務可以將多筆交易混淆後輸出,從而難以判斷數字貨幣來源,影響數字貨幣的可追蹤性。目前,美國、德國、英國和加拿大等都採取了監管措施。

  反偷稅漏稅:數字貨幣具有資產和貨幣雙重屬性,以資產的形式還是貨幣的形式處理稅收問題也是個難題。為了防止數字貨幣成為逃稅的手段,許多國家要求計算和報告每次使用和處置比特幣的收益和損失。加拿大、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和德國等出於所得稅的目的確認數字貨幣為財產形式。

  金融穩定:目前數字貨幣尚未大規模使用,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交易目前尚未到引起金融系統風險的地步。現階段多數國家採取的是限制金融機構參與數字貨幣交易,禁止從事數字貨幣業務。例如我國禁止金融機構使用或交易比特幣;歐央行建議歐盟國家禁止信貸機構、支付機構購買、持有或出售數字貨幣。

  外匯管制、貨幣政策等:私人數字貨幣由於去中心化的特徵,容易被用來規避匯率和資本管制。目前由於私人數字貨幣仍然規模不太大,進行資本管制的國家尚未有明確外匯管理政策針對數字貨幣,同樣由於目前私人數字貨幣對現有貨幣政策的影響有限,尚未有相關政策。

  04

  數字貨幣的發行帶來的影響

  1、 私人數字貨幣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現金漏損率降低,定期存款比率提高。現金漏損率受公眾現金持有偏好、銀行存款利率以及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性的影響。私人數字貨幣因為具有方便快捷的支付優勢,會降低公眾對現金的需求,同時各種金融資產包括高息銀行存款流動性的提高會進一步激勵公眾減少現金的持有,從而使得現金漏損率降低。公眾對流動性偏好的降低,也會使得公眾更偏向選擇高收益的定期存款。

  存款準備金率效果削弱。從基礎貨幣的供給來看,央行根據不同存款類型實行差額準備金率,從而控制各個層次貨幣的流通量,由於私人數字貨幣對現有存款的替代性,會大幅降低銀行準備金的計提基數,削弱央行存款準備金率工具的有效性。從信貸的創造來看,傳統的央行通過存款準備金率調控貨幣的擴張與收縮,商業銀行在存款-貸款創造的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而私人貨幣帶來存款規模下降,甚至金融脫媒,導致商業銀行的作用失效,央行存款準備金率的作用也會被削弱。

  中間目標的可控性、相關性會受到影響,貨幣政策的傳導不確定性增大。一方面,存款準備金率等工具的失效會帶來央行對貨幣供應量的可控性降低,私人貨幣的交易信息不被央行掌握,也會削弱貨幣政策工具與實體經濟的相關性。另一方面,數字貨幣帶來的金融脫媒會虛弱商業銀行在貨幣政策傳導中的作用,同時數字貨幣使得整個社會貨幣需求和資產結果更加複雜,這些都會使得貨幣政策對實體經濟的傳道變得更加不確定。

  2、 央行數字貨幣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數字貨幣有利於提高央行對宏觀經濟動態的及時掌握。由於現行紙幣缺乏詳細的跟蹤記錄,導致央行對於宏觀經濟運行情況的掌握有時滯。數字貨幣通過對每一筆交易詳細的記錄,為央行創造了實時全面的感知手段。進一步央行可以通過雲計算、大數據等工具對宏觀經濟做出更準確、及時的分析預測。

  數字貨幣對傳統的貨幣派生機制產生影響。一方面,數字貨幣系統相比於傳統的紙幣硬幣具有更高的清算效率,會使得清算帳戶和第三方儲備帳戶中的資金減少,同於投放信貸的資金增加;另一方面,由於數字貨幣更加高效便捷的支付特徵,會減少居民對資金的持有偏好,從而降低資金的漏損率,最終使得貨幣乘數增加。

  增強貨幣政策的傳導。貨幣政策的傳導主要有利率、信貸、外匯和金融資產價格四個渠道,其中利率又是非常重要的渠道。由於DCEP可以差別計息,甚至可以打破零利率的下限,有望為貨幣政策的調節拓寬空間。此外,現行貨幣政策的調節主要是通過總量和利率的調節,具有一定的時滯性而且不夠精確。數字貨幣的使用,有利於央行對貨幣總量,流向的精確把握,保障貨幣政策的有效運行和傳導。同時,數字貨幣也有利於央行的監管,及時打擊非法行為,緩解對貨幣政策的負面影響。

  3、 數字貨幣對支付體系的影響

  在第三方支付出現之前,中國的支付體系是以央行為主導,再加上銀行和用戶構成二元帳戶體系。以支付寶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直接採用行業稱之為「反接」的模式,在自己體系內為客戶建立虛擬帳戶,同時直接連到多家銀行,並在每家銀行內創立支付寶帳戶。支付公司通過自己的虛擬帳戶與每家銀行連接,充當了清算體系的功能,這些交易對商業銀行和央行都不透明。在此背景下,2017年初成立了網聯平臺,主要職責是成為網上交易的清算平臺,把清算功能從各個第三方支付公司剝離,充當銀行與第三方支付的橋梁,保證用戶通過第三方支付的信息能夠公開透明。目前我國的第三方支付在全球處於領先地位。

  儘管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提出「無現金社會」的口號,但他們目前還不是現金的替代者,其虛擬帳戶中的自己只是作為支付工具存在。根據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預測,如果第三方支付虛擬帳戶中的資金變成了真正的數字貨幣,將會對整個支付行業帶來巨大變革。

  一方面,數字貨幣為第三方支付提供了標準化、安全、統一的基礎支付環境。第三方支付依靠網際網路的支撐,數據信息在網絡中的傳輸面臨病毒或者黑客攻擊的風險。同時,第三方支付也會帶來信息洩露問題,引發違法犯罪活動。數字貨幣作為加密字符串,本身具有極高的安全性,能夠實現點對點直接支付,為第三方支付提供了標準化、安全統一的底層支付環境[5] 。

  另一方面,數字貨幣便於第三方支付對接更多的應用場景,提供更多的創新服務。數字貨幣可以基於現有金融基礎設施運行,第三方支付在現有平臺上接入,將原有支付帳戶體系轉化為數字貨幣。數字錢包遵循相同的規範和接口,不同的第三方支付公司開發的錢包可以兼容運行。通過智能合約打破應用層的區隔,使得不同第三方支付之間的應用、各類場景應用,都能在相同的智能合約下運行,便於第三方支付對接更多應用場景,也便於滿足客戶個性化的需求。

  [5]姚前,《央行數字貨幣初探》

  05

  產業鏈投資梳理

  1、 頂層發行環節:密碼認證、大數據分析領域

  密碼認證:從頂層央行發行的角度,央行數字貨幣的本質是加密字符串,認證和密碼體系建設等領域將受益。認證和密碼體系將會貫穿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的全過程。2019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落地,並於2020年1月1日開始實施。《密碼法》明確規定加強密碼工作機構建設,建立完善商用密碼體系。同時我國自主設計的密碼算法在效率和加密強度上已經不輸國際水平,從國產替代和自主可控的角度考慮,國產密碼、安全認證領域將會受益,建議關注相關標的。

  大數據分析:央行作為貨幣運行體系的組織管理者,在法定數字貨幣運行中具有大數據主體責任。一方面,央行負責推進數字貨幣大數據頂層設計,這中間就需要提取數字貨幣發行、流通、儲藏、回收全部生命周期的數據,為進一步的建模、仿真、分析調控夯實基礎,也是清晰了解數字貨幣運行區域和精準投放的需求;另一方面,數字貨幣開始發行,也就意味著貨幣體系進入了轉軌期,數字貨幣體系與傳統貨幣體系的關聯路徑、影響機制等也需要大數據分析做好相應的服務。

  2、 中間流通環節:IT系統升級

  央行採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二元體系,催生商業銀行IT系統升級需求。中央銀行端建立數字貨幣發行庫,商業銀行端建立數字貨幣銀行庫,用戶端使用數字貨幣錢包。目前根據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資料顯示,為了最大限度保護商業銀行現有的系統,具體設計可以考慮在商業銀行傳統帳戶體系上,引入數字貨幣錢包屬性,一個帳戶既可以管理現有電子貨幣又能管理數字貨幣。根據IDC預計,2019年我國銀行IT解決方案市場約達1186億元,未來三年複合增速在8.1%。商業銀行需要在原有系統上進行升級改造,催生加密認證、分布式記帳、安全晶片等領域的應用需求,預計市場規模增速與盈利空間將進一步放大。

  3、 前端支付環節:支付機具、數字錢包

  支付終端需要配合央行數字貨幣雙離線支付的需求。央行數字貨幣具有雙離線支付的特徵,尤其在飛機上、地下商場等網絡信號無法覆蓋的特殊情況下,不需要網絡也能支付,這就需要重新部署改造現有的支付終端。數字錢包、ATM、POS等終端設備領域的標的建議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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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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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計算機】數字貨幣大漲,維持2020年是全球央行數字貨幣元年的判斷,繼續重點推薦!央行數字貨幣有望在2020年大規模推廣。根據接近試點項目組人士對《財經》的表示,本次試點(深圳法定數字貨幣試點)計劃分為兩個階段,今年底是一個階段,在小範圍場景封閉試點,明年為第二個階段,在深圳大範圍推廣。2020年央行數字貨幣有望全球共振。我們在此前周報《2020年,全球央行開啟數字貨幣競賽》明確提出:2019年是央行數字貨幣的轉折之年,2020年是全球央行數字貨幣元年的判斷。
  • 數字人民幣手冊:各類數字貨幣群雄逐鹿 數字人民幣呼之欲出
    來源:澎湃新聞原標題 數字人民幣手冊①各類數字貨幣群雄逐鹿,數字人民幣呼之欲出記者 葉映荷編者按:數字人民幣的試點進展備受期待。從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專門研究團隊到現在已過去6年,數字人民幣真容初露,目前已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等地試點測試。
  • 解碼央行數字貨幣
    近日,北京商報金融調查小組推出了《央行數字貨幣調查問卷》,從大眾對央行數字貨幣的認可程度、生活中的便利性、運用場景等多個維度進行了調研,反映了1019位調研對象對央行數字貨幣的真實看法
  • 中信證券:全球央行數字貨幣全面提速 我國項目處於最高發展階段
    來源:金融界網站來源:中信證券 我國央行發行的法定加密數字貨幣DC/EP從2019年開始加速推進,目前正處於封閉內測階段。全球範圍內,疫情提升了對CBDC的關注度,但布局任重道遠。目前全球所有的CBDC項目中,中國人民銀行(PBC)的項目處於最高的發展階段,中國DC/EP走在全球前列並非偶然。 DC/EP從2019年開始加速推進,目前處於封閉內測階段。
  • 央行數字貨幣內測!離落地或不遠矣
    導 讀  央行數字貨幣(DC/EP)進入小範圍試點階段,或許正表明,全球第一個由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即將迅速落地。  這份公函稱,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重要試點地區,正在配合央行及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推進數字貨幣的試點工作。  央行數字貨幣=數字貨幣+電子支付?  「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研究已經進行了五年,現在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在去年舉行的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穆長春首度公開宣布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發取得重大進展。
  • 【深度】透過專利看「央行數字貨幣」布局
    摘要央行研究法定數字貨幣已久,推出在即。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央行」)自2014年起開始研究法定數字貨幣,2019年底,《財經》稱,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DCEP)正在深圳試點,即將步入生活應用場景。
  • 貨幣主權之爭日趨白熱化,央行數字貨幣加快推進
    此次試點是相較此前參與範圍較大、涉及人員較多的一次試點推廣,可以有效的測試數字貨幣應用於人民日常消費的可行性。同時,此次試點的推出體現我國數字貨幣的推進在進一步加速!
  • 解碼央行數字貨幣|銀行:「傷筋動骨」還是「脫胎換骨」
    數位化熱潮在疫情催化下前所未有地高漲,金融產業鏈在新技術的應用下層層解構,越來越多傳統金融機構專業功能被第三方外包服務取代,全球銀行業「頑固」的寡頭們都感受到了這柄達摩克利斯之劍。無需銀行帳戶今年10月在深圳開展的數字貨幣開放性測試裡,央行數字人民幣首次公開露面,數字貨幣兌換、流通、交易的具體過程隨之呈現,各大媒體紛紛表示數字人民幣已然「呼之欲出」。
  • 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會重構傳統金融業嗎?
    這幾日用律師思維去想這件事,數字貨幣都央行化了,還能有啥法律風險,沒有什麼案子可做了;再思考,事情絕非如此狹隘,央行數字貨幣可能會深刻影響「金融行業整體法律結構」。未來銀行業與儲戶之間的法律關係,民間借貸的證據問題,洗錢罪等罪名甚至會被束之高閣。央行數字貨幣之功豈止僅在當代,利在千秋。
  • 「貨幣冷戰」與央行數字貨幣DC/EP
    來源:阿爾法工場導語:中國為何要發展央行數字貨幣?4月28日,阿爾法工場上市公司投資研究院召開電話會議,由龍白濤博士主持詳解央行數字貨幣DC/EP。以下為會議紀要:對DC/EP的理解更多的應該從私人數字美元和公共數字人民幣之間的貨幣競爭的角度來看。最近有個詞叫「貨幣冷戰」,這個詞是來自數字身份和數字貨幣領域的思想領袖David Birch的新書《Currency Cold War》。
  • 誠兌:央行數字貨幣VS美元
    央行數字貨幣愈行愈近,不少人暢想其對現有支付格局的影響,甚至為兩大支付巨頭捏一把汗,這就是典型的想多了。中國支付結算體系效率高、全球領先,根本不需要藉助此類國之重器來重塑,從定位上看,央行數字貨幣並非著眼於現在的戰術修補,而是面向未來、面向國際的戰略布局。
  • 解碼央行數字貨幣丨銀行:「傷筋動骨」還是「脫胎換骨」
    在12月8日,由北京商報社、北商研究院出品的《解碼央行數字貨幣》正式發布,從地方試點篇、監管篇、個人篇、支付篇、機構篇、場景篇、資本市場篇、清算篇、跨境篇、全球篇等10個維度出發,全景解碼央行數字貨幣,並對後續走向進行分析預測。
  • 全球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現狀分析
    全球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現狀分析 佚名 發表於 2020-01-10 11:04:48 近日,IMF首席經濟學家吉塔·戈皮納斯在金融時報上發表文章,認為數字貨幣以及所謂的
  • 全球數字貨幣加速推進 島國巴哈馬將領先於中國?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原標題:全球數字貨幣加速推進,島國巴哈馬將領先於中國?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不久國務院發布的《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提出,支持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設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設法定數字貨幣試驗區和數字金融體系,依託人民銀行貿易金融區塊鏈平臺,形成貿易金融區塊鏈標準體系,加強監管創新。據了解,中國央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內測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