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江門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辦函〔2020〕3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江門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2020年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生態環境局反映。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16日
江門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2020年工作方案
為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深入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推進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創建工作,結合《江門市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創建規劃(2019-2030年)》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歷史契機,充分發揮江門生態、區位和文化優勢,著力構建完善的生態文明建設機制,國土開發空間格局不斷優化,經濟綠色轉型成效顯著,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態文明體制機制初步建立,人居環境質量穩步提升,生活方式綠色化取得顯著成效,到2020年,生態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力爭各項指標達到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申報要求。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學優化生態空間格局。
1.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健全空間規劃體系和用途管制制度。深入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完善主體功能區配套制度和政策,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按照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設要求,開展《江門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和各市(區)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推進空間性規劃多規合一。科學劃定全市縣域城鎮、農業、生態空間和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生態保護紅線等「三區三線」。按照有關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和技術規範,依法開展各類建設工程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2.優化發展空間布局。主動對接省「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突破行政區劃局限,以功能區定位為引領,推動都市核心區、大廣海灣區、生態發展區「三區並進」發展,進一步提高區域發展協調性。以加快打造大灣區高質量產業載體,建設一批戰略性功能區。[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3.嚴格自然生態空間管控。落實國家對生態空間依法實行區域準入和用途轉用許可制度,嚴格控制各類開發利用活動對生態空間的佔用和擾動,確保依法保護的生態空間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生態功能不降低,生態服務保障能力逐漸提高。建立生態空間保護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生態空間保護情況進行聯合檢查,對區域內發生的破壞生態空間的行為,及時責令相關責任主體糾正、整改。按照國家和省生態保護相關要求,加強生態保護紅線執法監督。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落實《江門市潭江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辦法》。[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二)推進經濟綠色轉型。
4.加快推進產業綠色發展。嚴格執行江門市投資準入禁止限制目錄和落後產能淘汰政策,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即「三線一單」)環境管控體系,實行項目審批前端管理。按照《江門市區(主城區)化工、玻璃、製革、造紙、陶瓷企業關停搬遷改造及監管方案》要求,加快推進有關重汙染行業淘汰搬遷工作。進一步開展「散亂汙」企業綜合整治,按照關停取締、整合搬遷、升級改造的方式實施分類整治,倒逼企業發展轉型,促進穩定達標排放。推動園區產業集聚和轉型發展,把一批傳統企業改造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實現新產能的提升。實施清潔生產改造,大力發展工業循環體系。按照年度審核計劃任務要求,完成強制性清潔生產企業審核工作。[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5.抓好產業體系建設。
(1)加快產業集聚發展。以建設全省一流產業園區為目標,加快五大萬畝園區建設。持續推進「1+6」重點園區提質增效,全面提升園區產業承載能力和配套服務能力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以粵港澳大灣區區域協同發展為推動力,強化與大灣區內部的產業合作,聯手打造優勢互補、聯動發展的現代產業體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2)打造優質生態農業。大力發展優勢特色產業,打造現代農業產業園區集群和一批特色高端精品農業品牌。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開展「十百千萬」產業振興行動,推進形成農業產業集群。加快建設現代農業園區和農業要素聚集區。2020年年底前,全市建成國家級現代農業產業園1個、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6個、市級現代農業產業園20個。[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商務局、市金融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3)提升現代服務業發展水平。積極承接大灣區生產性服務業溢出,推動先進位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壯大工業設計、科創服務、信息服務等新業態。加快發展現代物流、高端醫療、教育培訓等服務業,促進數位化、智能化在服務業的應用。大力推進物流基地建設,推進電子商務與快遞物流協同發展。[市發展改革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科技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6.大力推進資源節約利用。
(1)加快能源消費結構調整,大力推廣清潔能源。嚴格實施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制度,全面推進重點領域節能減排,2020年年底前,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030萬噸以下,比2015年減少171萬噸。加快推進集中供熱項目建設,基本淘汰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的分散供熱鍋爐。推進建築陶瓷行業清潔能源改造,在城市建成區內基本實現居民用散煤全部清零。優化能源結構,在全市範圍內推廣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使用。擴大清潔能源利用規模,大力推進光伏等清潔能源項目、分布式能源系統和智能電網建設,優先保障落實清潔能源項目、分布式能源項目及其配套送電線路塔基用地,2020年年底前,完成省下達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目標,天然氣管道通達全部有用氣需求的工業園區及重點工業行業企業。[市發展改革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江門供電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2)強化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全面加強水資源節約利用。以水資源配置、節約和保護為主線,著力抓好用水總量控制管理,加強取水許可管理和規划水資源論證,強化水資源計量監控能力建設。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開展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不斷提高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2020年年底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達到省考核要求。[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3)發展集約型用地模式,促進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強化用地管理,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充分挖掘存量和低效用地潛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特別是重點園區和重大產業平臺的用地效益。強化用地全程監管,落實共管責任制,嚴格控制項目用地規模,提高土地投資強度和效益。2020年年底前,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率不少於4.5%。[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7.推進節能減排降碳。全面推進重點領域節能減排,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低碳行動,實施重點產業能效趕超計劃,加強重點地區節能監控,定期發布節能目標完成情況。繼續削減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2020年年底前,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下降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目標,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減排2.12萬噸。加強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控制,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分解落實機制,加快低碳技術革新與推廣應用,有效控制電力、化工、建材、紡織等高耗能產業碳排放。合理控制煤炭消費量。2020年年底前,低碳城市建設取得成效,完成省下達的碳排放強度管控目標要求。[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三)持續改善生態環境。
8.打贏藍天保衛戰。
(1)大力控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加快推進VOCs在線監控平臺建設。嚴格涉VOCs建設項目準入,實施VOCs排放量兩倍削減替代;嚴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塗裝等VOCs高排放項目建設。2020年年底前,印刷、家具製造、工業塗裝等重點工業企業的低毒、低(無)VOCs含量、高固份原輔材料使用比例大幅提升。完成市、縣級和新增VOCs重點監管企業「一企一策」綜合整治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2)提升船舶排放控制水平。推動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改造,加強顆粒物排放控制。以西江航運幹線為重點,大力推廣使用岸電,2020年年底前,50%以上已建的貨櫃、客滾、郵輪和3千噸級以上客運、5萬噸級以上幹散貨專業化泊位完成岸電建設;港作船舶、公務船舶岸電使用率達到100%,鼓勵其他靠港船舶優先使用岸電。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推廣使用純電動等清潔能源船舶。[市交通運輸局、江門海事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3)加強機動車汙染治理。加強新增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落實在用車排放管理,完善機動車排氣檢測監管平臺,建立覆蓋重要物流運輸通道遙感監測網絡。開展柴油車汙染專項整治。推進工程機械安裝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嚴格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汙監管。加強油品的供應保障和銷售監管。提升油品質量,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標準並軌,加強成品油質量、車用尿素質量的監督檢查。[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4)嚴格施工工地和運輸揚塵汙染管控。積極推進綠色施工,全面落實《江門市揚塵汙染防治管理辦法》,督促施工工地嚴格落實「六個100%」揚塵管控措施。建築工地總建築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其中市區建成區內建築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要安裝揚塵視頻在線監測系統。加強道路保潔灑水措施,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在不利氣象條件下,增加道路灑水次數和衝洗次數。[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建管中心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5)全面禁止露天焚燒。各市(區)要劃定禁止秸稈、落葉等露天焚燒區域,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露天焚燒、煙花爆竹禁限放監管,依法查處露天焚燒和亂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各市(區)政府落實]
9.打好碧水攻堅戰。
(1)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加快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加強對水源地的安全監管。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監控系統,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水水源水質狀況。加強巡查,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日常巡查長效機制,對威脅水質安全的重點汙染源和風險源依法依規予以整治、搬遷或關閉,確保我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優良率穩定達到100%。(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參加,蓬江區、新會區、臺山市、開平市、鶴山市、恩平市政府落實)
(2)嚴格控制工業汙染。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制度,實行區域內汙染物排放「倍量置換」。強化重點排汙單位的環境監管。推行重點涉水行業企業廢水廠區輸送明管化,實行水質和視頻雙監控,加強企業雨汙分流、清汙分流。深入開展「散亂汙」企業排查整治。整合現有工業園區(聚集區),實行工業入園,逐步搬遷淘汰非工業園區(聚集區)廠企,實施園區(聚集區)汙水集中處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3)強化優良水體保護。加強水陸統籌,強化源頭控制,突出上下遊、幹支流水汙染聯防聯治,分流域、分區域系統推進水汙染防治。西江流域持續抓好水質保持提升工作,推動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4)加快推進黑臭水體排查與整治。綜合採取控源截汙、內源治理、生態修復、活水循環等措施,清理整治黑臭水體沿岸排汙口及沿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河床底泥,嚴格控制生活汙水、工業廢水、農業廢水等直排入河。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將黑臭水體整治納入各級河(湖)長巡查重點內容,確保整治效果長效保持。(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參加,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鶴山市政府落實)
(5)基本消除劣V類水體。加大地表水考核斷面河流的汙染綜合整治力度,將入河排汙(水)口日常監管列入各級河長履職巡查的重點內容。各市(區)要重點推進天沙河、鎮海水(包括雙橋水、宅梧河、曲水)、新橋水、朗底水等劃定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划水體考核斷面的河流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因地制宜實施截汙、控源、生態修復等綜合整治措施,確保水體水質不斷改善;2020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劣Ⅴ類。[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6)加快推進河湖管理範圍劃定。依法劃定河湖管理範圍,明確河湖管理邊界,設立界樁和標誌牌,建立信息共享系統,建立健全範圍清晰,責任落實的河湖管理與保護體系。完成由市級黨政領導擔任河長、湖長的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工作(錦江水庫除外);2020年年底前,按要求完成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工作。[市水利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7)加強入海排汙口管理。加強近岸海域汙染物總量控制,大力整治入海河流,實施氮、磷等主要汙染物入海總量控制,實施重點海域排汙總量控制制度。全面排查陸源汙染,開展近岸海域陸源汙染調查,重點對入海排汙口開展全面排查,摸清入海汙染物種類和總量,系統掌握陸源汙染物入海總量,建立管理檔案;健全入海汙染源監督監測制度,加強對入海直排口汙染物的監督評估。2020年年底前,力爭完成省下達的近岸海域水質目標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江門海事局參加,新會區、臺山市、恩平市政府落實)
(8)加強船舶汙染防治。加快淘汰落後老舊船型,推進內河運輸船舶船型標準化。落實沿海船舶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船舶水汙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規範拆船行為,禁止衝灘拆解。加強港口碼頭汙染防治。推進港口和船舶汙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制定實施《江門市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汙染水域環境應急能力建設規劃》。[市交通運輸局、江門海事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中國船級社珠海分社江門檢驗處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10.打好淨土防禦戰。推進土壤治理修復和安全利用。有序推進土壤汙染狀況調查,基本掌握區域土壤汙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嚴格管控土壤環境風險。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對中輕度汙染耕地實施安全利用,對重汙染耕地實施嚴格管控。落實汙染場地多部門聯動監管機制,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建立調查評估制度,建立用地土壤汙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製度,落實監管責任,嚴格用地準入,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加強汙染源監管,強化未汙染土壤保護。試點開展汙染場地土壤修復與治理。[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11.強化固體廢物處理處置。
(1)強化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置。引導和促進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行業規範發展。全面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以電力、化工、紡織等行業為重點,加快企業綠色升級改造,促進固體廢物減量。推廣可持續的生產方式,大力推動大宗固體廢物資源化,繼續做好粉煤灰、爐渣、脫硫石膏等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構建以水泥、建材等行業為核心的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體系,提升工業「三廢」資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各市(區)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體系建設。加快華新水泥(恩平)水泥窯協同處置工業一般固體廢物等項目建設,進一步提升進口廢物加工利用能力和企業汙染物集中處置水平。2020年年底前,建成完備的覆蓋全市的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體系,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80%。[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2)加強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和處置。加強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監管,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建立健全管理臺帳制度和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內部管理制度,2020年年底前,實現危險廢物產生、轉移、處理和處置的信息化管理。督促企業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2020年年底前,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率達100%。積極推進全市危險廢物安全處置項目建設,鼓勵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的專業園區建設處理處置設施。建成新會崖門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中心1萬噸/年等離子焚燒項目和華新水泥(恩平)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項目,有效新增危險廢物焚燒、水泥窯協同處置(可替代焚燒和填埋)能力,全市基本形成門類比較齊全、能力比較充足、布局比較合理、技術比較先進、兼顧焚燒填埋和綜合利用的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置體系。強化醫療廢物處置日常監管,建立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體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國資委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12.加強區域生態保護。
(1)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建立需要特別保護的珍稀、瀕危野生物種的優先重點保護名錄,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殺、採集瀕危野生動植物的活動。建立保護物種名錄及資料庫,劃定珍稀瀕危物種棲息地範圍,通過自然恢復、人工培育等手段維護和提高生物多樣性。開展外來物種入侵情況調查,建立外來物種資料庫及預警機制,對於引發生態破壞的外來入侵種採取合適的消除手段。利用地帶性天然林優勢種和建群種改造人工純林;加強古樹名木保護與研究,建立古樹名木資源信息庫,為鄉土樹種的選擇提供依據;強化鄉土樹種保護,逐步採用鄉土樹種開展造林和人工純林林分改造。[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2)加強森林生態系統保護。加強山體森林保護,構建以山體、防護林為主體的生態屏障。重點做好天露山、古兜山等重點地區公益林建設,通過荒山補植、林分改造、封山育林等措施,提高全市森林覆蓋率和生態系統功能,2020年年底前,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45.1%。完善生態公益林補償機制,增加生態公益林面積,提高生態公益林質量。嚴格禁止非法捕殺野生動物和盜伐林木等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安全體系,加強有害生物預防與控制。改善經濟林生態環境,避免種植大面積單一樹種的經濟林。[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3)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嚴格落實海洋功能區劃,實施海洋生態紅線制度,加強海岸帶綜合保護與利用。加強近岸海域和海島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加大近岸灘涂水域和紅樹林保護,恢復濱海溼地功能,重點保護鎮海灣、銀湖灣等典型紅樹林溼地。推進中華白海豚省級自然保護區及上下川島中國龍蝦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與管理,實施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程。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開展海洋生物多樣性調查。加強自然岸線的保護,構建科學合理的自然岸線格局,切實保護自然岸線,2020年年底前,完成省下達的海岸生態修復管控目標任務。(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加,新會區、臺山市、恩平市政府落實)
13.提升環境監管水平。完善環境執法監管體系,建立江門市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形成各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銜接、協調配合、聯動互動的環境保護執法新機制。開展大氣汙染聯防聯控,聯合應對汙染天氣。加強區域聯合執法,共同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健全信息通報機制,共同應對處置環境應急事件。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深入開展環保執法專項行動,對重點汙染源加大現場巡查力度和監測頻次,從嚴從重查處未批先建、違反「三同時」制度、故意偷排等違法行為,對超標、超總量排放汙染物的排汙單位實施按日計罰、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對拒不改正的汙染環境企業依法關停。推進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優化完善環境監測體系,完善監測裝備配置,建設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增設飲用水水源水質等監測點位,逐步實施土壤、地下水和生物多樣性監測。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完善政府和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抓好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強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實戰演練。[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利局、市應急管理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四)大力倡導生態生活。
14.構建綠色生活空間。
(1)加快公園城市建設。加強森林公園、溼地公園體系建設和生態景觀保護,完善基礎設施,統一公園標識,逐步建成「以大型風景區為龍頭,以縣(區)綜合性公園和鎮(街道)公園為骨架,以田園風光公園為特色,村居公園均衡分布,城鄉綠廊有機串聯」的市域公園體系。2020年年底前,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8平方米。[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2)推進森林城市建設行動。完善各市(區)溼地公園、森林公園的建設。加快森林公園科教宣傳科普基地建設。2020年年底前,新建3個溼地公園,培育森林小鎮5個,建設綠美古樹鄉村10條,森林覆蓋率達到45.1%,生態環境狀況指數大於60。[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各市(區)政府落實]
(3)深入美麗鄉村建設。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全域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以鎮(街道)為單位,以自然村為基本單元,部署開展自然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農村人居環境基礎整治,不斷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加快推進農村「廁所革命」、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和雨汙分流設施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村莊保潔等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市1050個行政村的農村人居環境基礎整治,全部行政村達到乾淨整潔村標準,60%以上行政村達到美麗宜居村標準。[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4)推動海綿城市建設。建立生態化排水體系,推動建設防洪排澇與生態景觀有機結合的多功能「海綿體」。保護城市河湖、溼地等水體自然形態,恢復自然深潭淺灘和泛洪漫灘。建設雨水花園、下凹式綠地、人工溼地等海綿型公園綠地,推廣屋頂綠化,鼓勵透水鋪裝、透水型道路與廣場建設,規劃建設雨水調蓄設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15.完善市政基礎設施。
(1)加快完善配套汙水管網建設。2020年年底前,全市縣級以上城市新增配套汙水管網198.1公裡;建制鎮新增配套汙水管網109.54公裡,改造各類老舊汙水管網74公裡,確保管網與汙水處理設施聯通。加快提升汙水處理能力,2020年年底前,全市新增縣級以上城市生活汙水處理能力23.5萬噸/日,新增鎮級生活汙水處理能力3.1萬噸/日;完成縣級以上城市汙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項目11個;完成近岸海域匯水區、不達標斷面水體流域鎮級生活汙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項目27個。新建、改建和擴建城鎮生活汙水處理設施的出水,須全面執行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及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汙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較嚴值;同時,因地制宜在排放口前建設人工溼地深度處理出水。加強汙泥無害化處理,2020年年底前,市區汙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達到90%以上。[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國資委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2)完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體系。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統籌規劃,加快推進垃圾焚燒廠的研究和決策。2020年年底前,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收運處理範圍實現全覆蓋,所有建制鎮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加強餐飲業和單位餐廚垃圾分類收集管理,實現餐飲垃圾單獨收集資源化利用。繼續按計劃推進有關餐廚垃圾和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建築垃圾消納場等設施建設。[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16.倡導綠色生活方式。
(1)倡導綠色出行。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大力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範工程,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加快完善充電樁等配套基礎設施的規劃與建設,城市新建公共停車場(含路邊停車位)按不低於3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電設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排建設條件。加快公交車電動化,2020年年底前,除應急運力外,全面實現公電動化。著力改善城市慢行空間環境,推行綠色出行,建立城市「公交+慢行」出行系統。著力改善城市慢行空間環境。公共運輸出行分擔率逐步提升。[市發展改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牽頭,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公路事務中心、江門供電局、江門市公共汽車有限公司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2)推進綠色建築發展。以綠色、循環、低碳理念指導城鄉建設,重點推動政府投資建築、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築率先執行綠色建築標準;2020年年底前,新建保障性住房逐步執行綠色建築標準,執行綠色建築標準的比例不低於50%。[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建管中心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3)開展節水型社會建設。推進新會區和臺山市節水型社會建設。推進城鄉生活供水設施升級改造,2020年年底前,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10%。大力推廣節水設施和節水型器具,生活在售用水器具中節水型器具佔比100%。[市水利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4)推動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工作機制,加快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建設。加強垃圾分類專項宣傳,擴大生活垃圾分類試點範圍。結合我市實際,部署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的方案計劃,擴大分類實施範圍開展垃圾分類專項宣傳,推進全民共識和全民參與。[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供銷社、各市(區)政府參與]
(5)培育綠色消費。加強消費環節的宣傳引導,在全社會倡導低碳環保、崇尚簡約的生活方式。推行政府綠色採購,2020年年底前,全市政府綠色採購比例達到80%以上。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限制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鼓勵使用環保包裝材料,促進包裝材料的回收利用。深入推進限塑工作,推廣可降解塑膠袋或重複利用的布袋或紙袋,提高廢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引導綠色飲食,鼓勵餐飲行業減少提供一次性餐具、更多提供可降解打包盒。鼓勵餐飲企業對餐廚垃圾實施分類回收與利用。推動完善節電燈具、節能家電等產品的推廣機制,節能家電市場佔有率穩步提升,2020年年底前,節能家電市場佔有率不少於50%。增強社會公眾綠色生活意識,倡導綠色生活,在全社會開展綠色家庭、綠色學校和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引導帶動市民自覺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市發展改革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五)加快完善生態制度。
17.完善生態環境監管模式。深入推進排汙許可制度,對排汙單位實行從環境準入、排汙控制到執法監管的「一證式」全過程管理。實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和環境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公布企業信用評價結果和黑名單。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交叉執法,共同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健全信息通報機制,共同應對處置環境應急事件。健全環境信息公開機制,環境信息公開率保持100%。[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18.持續全面推行河(湖)長制。貫徹實施《關於開展西江、潭江重點支流綜合治理工作的動員令》(江門市2018年第1號總河長令),進一步壓實河(湖)長責任。嚴格落實河(湖)長巡查制度,市級河(湖)長每季度巡河(湖)應不少於1次,縣級河(湖)長每月巡河(湖)不少於1次,鎮級河(湖)長每半月至少巡河(湖)1次,村級河(湖)長每周至少巡河(湖)1次,確保河(湖)長規範履職、履職到位。強化檢查督導持續開展河(湖)長制斷面監測,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強化對各級河(湖)長及責任部門履職情況的考核監督,實施嚴格的考核及責任追究制度。[市水利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19.健全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國家、省、市有關部署要求,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施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並作為領導幹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壓緊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責任,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2020年年底前,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佔黨政實績考核比例達到20%以上。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初步構建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範、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市審計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委組織部、市統計局牽頭,各市(區)政府落實]
20.健全生態文化培育引導機制。加強中小學生生態文明教育。逐步完善黨政幹部生態文明培訓制度;2020年年底前,黨政領導幹部每年應接受1次以上生態文明教育,黨政幹部生態文明培訓比例達到100%。[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牽頭,市委黨校、市生態環境局、各市(區)政府落實]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
充分發揮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的統籌指導作用,及時研究部署生態文明建設重點工作。落實領導幹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強化考核督導,把江門市生態文明建設情況納入市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及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考核範圍,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參考。各市(區)黨委和政府要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做到責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各有關部門要把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將生態文明建設目標分解為具體的年度目標。未達標指標的責任單位要制定年度達標方案,力爭未達標指標在2020年年底前達到國家指標考核要求;已達標指標要持續鞏固提升,確保穩定達標。(市環境保護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參與落實)
(二)做好資金保障,加大環保投入。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做好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創建工作的資金保障,重點投入列入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的各類重點工程項目,確保創建重點工作順利實施。繼續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鼓勵不同經濟成份和各類投資主體,以多種形式參與生態文明建設。拓寬投融資渠道,進一步鼓勵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參與生態環保等重點領域建設。[市財政局牽頭,各市(區)政府落實]
(三)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公眾參與。
加大生態文明建設觀念和意識普及,廣泛開展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強化生態文化理念和行為養成。充分發揮報刊、電視、網絡、廣播等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引導動員公眾積極踐行低碳、環保、綠色理念,推動形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風尚。提升公眾對生態文明建設知識知曉度,提高公眾對生態文明建設的滿意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參加,各市(區)政府落實]
附件:江門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指標體系表
附件:
1.江府辦函【2020】3號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