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檢察院發布6件典型案例 涉及扶貧領域職務犯罪、農民工討薪...

2020-12-26 天眼新聞

4月20日,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省檢察院發布了6件典型案例,內容涵蓋了抗疫扶貧兩場必須打贏的戰役、扶貧領域職務犯罪、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野生動物保護、幫助農民工討薪等方面。

案例一

烏當區韋某宏、韋某、陳某明妨害公務案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12日晚,家住貴陽市烏當區百宜鄉某村民組的被告人韋某宏、陳某明,與他人聚集在本組村民林某平家中打麻將時,被前往該地出警的貴陽市公安局烏當分局百宜派出所民警肖某福、警務助理劉某、郭某和張某發現,肖某福在表明身份後當即告誡疫情防控期間禁止人員聚集,隨後劉某對聚集人員進行登記,郭某、張某協助處理。被告人韋某聽聞後,同其他村民趕到林某平家門口,推開郭某衝進房內,對肖某福、劉某進行辱罵,並拿起麻將砸在桌上向民警示威。被告人韋某宏、陳某明見狀也一起辱罵肖某福等人,並將郭某推出門外,張某見狀跟出。被告人陳某明與韋某搶奪郭某所帶執法記錄儀,陳某明又伸手將郭某所帶口罩扯掉後,夥同村民一起將肖某福、劉某推出門外。被告人韋某宏、陳某明、韋某等人圍堵民警並威脅辱罵,阻止民警離開,後經該村民組組長陳某棟勸說,被告人韋某宏、陳某明、韋某等人陸續散去。被告人韋某宏、韋某、陳某明等人使用暴力及威脅、辱罵手段,圍堵民警肖某福等4人1小時左右。  2020年2月13日,貴陽市公安局烏當分局依法立案偵查。同日,烏當區人民檢察院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就收集、固定和完善相關證據提出意見建議。2020年2月18日,該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後,烏當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快審快訴,於次日以被告人韋某宏、陳某明、韋某涉嫌妨害公務罪向烏當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月20日,烏當區人民法院以速裁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當庭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明、韋某有期徒刑六個月,被告人韋某宏拘役四個月。三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訴。  【典型意義】  貴州是全國脫貧攻堅主戰場,總攻之年又遭遇疫情襲擊,戰疫扶貧是兩場必須打贏的戰役,把疫情對脫貧攻堅的影響降到最低,事關重大。本案中,被告人在全國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工作期間,以暴力、威脅和辱罵的手段,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防疫措施,具有較大社會危險性,構成了妨害公務罪。該案的快偵快審快訴快判,有力維護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保護了人民生命健康,確保脫貧攻堅工作有序推進。案例二

冊亨縣某中心工作人員馬某貪汙、受賄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馬某原系冊亨縣某中心工作人員,2008年至2017年,其利用職務便利,採取編制虛假項目資料、虛開草種款發票、偽造種草養羊項目農戶名單等方式,騙取國家扶貧項目資金共計人民幣56.55萬元。2009年至2018年,馬某還利用職務便利,在冊亨縣某中心扶貧項目承接、驗收、資金撥付等環節,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索取賄賂人民幣共計32.7萬元。案發後,馬某上繳贓款。  2019年9月24日,冊亨縣監察委員會將該案移送冊亨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9年12月31日,冊亨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馬某涉嫌貪汙、受賄罪向冊亨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0年2月11日,冊亨縣人民法院以貪汙罪判處被告人馬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馬某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總和刑期五年零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元。馬某服判未上訴,判決現已生效。  【典型意義】  2020年是決戰脫貧攻堅收官之年,貴州省聚焦「護民生、促脫貧」,重拳整治扶貧領域腐敗問題。該案被告人系基層扶貧工作人員,作案時間近十年,騙取國家扶貧項目資金,收受他人賄賂。通過依法嚴厲打擊扶貧領域職務犯罪,鞏固強化「不敢腐」的高壓態勢,確保國家精準扶貧政策能夠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案例三

安順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林牧水局

等怠於履職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6日,西秀區人民檢察院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部署,對轄區內汙染源進行排查時發現:位於安順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么鋪鎮的南山村,有千餘只家禽死體與居民生活、建築垃圾等混合堆放於該村村口處,嚴重影響了當地群眾的生命健康和村居環境,增加了疫情防控的風險和難度。通過調查核實,了解到當地政府對南山村出現的死禽等垃圾僅採取初步的消毒殺菌措施,而未按照規定採取深埋無害化處理。遂依法向負有動物防疫、環境衛生監管職責的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農林牧水局、安順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局和么鋪鎮人民政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切實加強對轄區內動物養殖和動物防疫的監管力度。三家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後,立即聯合對死禽堆放點採取了滅殺病毒細菌和無害化深埋等措施進行現場處置,並對堆放的生活、建築垃圾進行清運,確保當地群眾的生命健康和村居環境得到保護。  【典型意義】  檢察機關立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和脫貧攻堅形勢,針對農村畜禽養殖汙染、生活垃圾汙染等突出問題,通過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農業、城管、鄉鎮政府等多部門依法履職,推動監管部門切實加強畜禽養殖管理,改善農村環境衛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積極助力農村疫情防控工作。案例四

織金縣人民檢察院訴羅某非法獵捕殺害

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被告人羅某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夥同他人(另案)在織金縣珠藏鎮鳳凰山處採用夜間照明的方式非法獵捕野生鳥類4隻,被織金縣公安局當場查獲。經依法鑑定,被獵捕的4隻動物分別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紅腹錦雞1隻;被列入有益的、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的「三有」野生動物,普通鵪鶉、紅翅鳳頭鵑、池鷺各1隻,共計經濟價值人民幣7000元。期間,被告人羅某致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腹錦雞1隻、國家「三有」野生動物2隻死亡,存活的池鷺已被公安機關放歸自然。案發後,羅某家屬代其繳納了涉案野生鳥類的鑑定費人民幣4000元。  織金縣人民檢察院在工作中獲悉該案線索後,通過實地調查核實,依法向織金縣林業局、珠藏鎮人民政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規範野生動物管理,並監督織金縣森林公安局對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立案查處。  該案偵查終結移送起訴後,織金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羅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破壞了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符合民事公益訴訟條件,遂將該案立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並依法履行了公告程序,公告期屆滿後,無法律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2019年12月31日,織金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羅某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向織金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人羅某賠償其非法獵捕行為造成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人民幣6500元。  2020年1月14日,織金縣人民法院在案發地織金縣珠藏鎮公開開庭審理該案,被告人羅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及公益訴訟人提出的訴訟請求均無異議,自願認罪認罰。織金縣人民法院支持檢察機關全部訴求,當庭判處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賠償其非法獵捕行為造成的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人民幣6500元。被告人羅某當庭服判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庭審中,檢察機關結合庭審指控的犯罪事實,圍繞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性,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應承擔的法律後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使參與旁聽該案的群眾增強了保護野生動物資源法治意識。  此後,織金縣人民檢察院加強後續跟進監督,牽頭組織織金縣人民法院、織金縣林業局到案發地實地回訪,了解到織金縣林業局、珠藏鎮人民政府已經建立完善了野生動物相關保護機制制度、加大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宣傳,當地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得以提高,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行為基本杜絕。  【典型意義】  野生動物是自然生態系統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機關通過積極履行公益訴訟職能,針對行政機關監管漏洞,及時督促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予以打擊。通過促成人民法院以巡迴法庭的形式在案發地公開開庭審理,以案釋法給當地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公開課,提升了人民群眾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的意識。並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判決執行和整改情況跟蹤回訪,有效促進對生態環境和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案例五

碧江區劉某東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基本案情】  2018年2月25日,被告人劉某東承包某公司在碧江區和萬山區的消防工程,聘請夏某西、封某文等12名農民工進行施工,其中封某文系建檔立卡貧困戶。截止2018年12月10日,該公司已按工程量進度撥付工程款人民幣542500元給劉某東,但劉某東拒不支付夏某西、封某文等12名農民工工資人民幣164860元。夏某西等人多次找劉某東要求支付工資未果後,向碧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投訴,該局於2019年1月30日向劉某東送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又於同年5月23日向劉某東送達了勞動保障監察督促履行催告書,劉某東仍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  碧江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案線索後,依法監督銅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於2019年10月31日立案偵查,並派員提前介入。2020年1月14日,該案移送碧江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承辦檢察官通過多方溝通、說理,促成劉某東親屬代其先期支付夏某西、封某文等12名農民工7萬元工資,並承諾其餘的94860元於2020年10月底付清,取得12名農民工的諒解,籤訂了《刑事諒解書》。碧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某東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於2020年2月27日向碧江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建議判處被告人劉某東有期徒刑六個月並適用緩刑。碧江區人民法院採納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東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典型意義】  農民工是城市建設的貢獻者,幫助農民工討薪、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不僅關係到貧困農民家庭,更關係到社會的和諧穩定。本案中,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立案監督職能,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多措並舉的幫助農民工追討拖欠薪酬,有效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成功化解社會矛盾。案例六

天柱縣檢察院監督執行發放勞務費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13年貴州某建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與天柱縣自然資源局籤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由某公司承建天柱縣省級大規模土地整治項目(一期)四標段工程,某公司將該工程承包給龍某後,龍某將工程分包給姚某東、楊某福、姚某香等人,姚某東、楊某福、姚某香等人組織50多名農民工進行施工建設。2015年工程竣工後,因某公司、龍某未支付姚某東、楊某福、姚某香等人的勞務費,致使50多名農民工的工資一直未得到兌現。姚某東、楊某福、姚某香遂分別提起訴訟。天柱縣人民法院分別判決天柱縣自然資源局支付姚某東勞務費18萬元、楊某福勞務費14萬元、姚某香勞務費8萬元。判決生效後,因天柱縣自然資源局未履行判決義務,姚某東等三人又分別向天柱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天柱縣自然資源局以某公司涉及其他民事糾紛,案涉工程款已被雷山縣人民法院、長順縣人民法院凍結為由,遲遲不履行生效判決。  為了儘快支付50餘名農民工工資,2020年1月2日,姚某東等三人向天柱縣人民檢察院申請執行監督。天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受理後,認為農民工工資享有優先受償權,遂委託雷山縣人民檢察院、長順縣人民檢察院分別與當地人民法院進行溝通,兩地人民法院均同意優先支付本案農民工工資。2020年1月9日,天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天柱縣人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在天柱縣人民檢察院的密切跟進下,1月15日,天柱縣人民法院及時組織天柱縣人民檢察院、天柱縣自然資源局、天柱縣財政局召開聯席會議,形成統一意見,依法扣劃案涉工程款支付農民工工資。1月17日,姚某東等三人全額拿到了被拖欠的勞務費,50餘名農民工的欠薪問題順利得到解決。  【典型意義】  該案涉及到50餘名農民工勞務報酬,此筆執行款能否執行到位,直接影響農民工切身利益。檢察機關堅持執法為民的辦案理念,積極發揮民事檢察監督職能,多方協調聯動,確保農民工拿回被拖欠工資,切實保護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貴州日報當代融媒體記者 王恬

編輯 喻輝

編審 施昱凌

相關焦點

  • 不讓「小貪官」破壞大局 雲南通報五起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例
    掌上春城訊 7月21日上午,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五起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例。雲南是脫貧攻堅的主戰場,貧困地區多、貧困人口多、貧困程度深、脫貧難度大,今年還有9個深度貧困縣要如期實現脫貧。為實現2020年現行標準下全部貧困人口脫貧的目標,國家和社會投入了大量資金,用於交通、醫療、教育、就業等各領域扶貧工作。
  • 村幹部成扶貧領域職務犯罪「重災區」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21日上午召開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工作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數起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方面的典型案例,其中涉案人多為村幹部。經尋甸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尋甸縣法院以貪汙罪(共同犯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保德海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馬興全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保明剛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張興友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均並處罰金10萬元。
  • 最高檢發布5件涉窨井蓋犯罪典型案例:涉及破壞、盜竊等
    微信公眾號「最高人民檢察院」12月28日消息,盜竊下水道井蓋、雨水篦子100餘個賣廢品收購站;擅自將廣場窨井蓋打開導致7歲兒童掉入井中溺亡……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5件涉窨井蓋犯罪典型案例,指導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涉窨井蓋刑事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腳底下的安全」。
  • 截至今年11月 雲南省共受理支持起訴案件7107件 居全國第一
    其中支持農民工起訴2858件,幫助農民工討薪支持起訴目的得以實現或被採納2137件,幫助農民工等弱勢群體兌現被拖欠工資報酬5258.69萬元。 據悉,1至11月,全省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司法工作人員相關職務犯罪案件63件73人,查辦數量居全國第4位。
  • 喜報| 長汀檢察院一案例獲評最高檢職務犯罪精品案例
    喜報 | 長汀檢察院一案例獲評最高檢職務犯罪精品案例 2021-01-06 17:04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司法為民「八件實事」」檢察+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合力助農民工討薪
    助力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座談會2020.8.18「為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助力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積極做好司法為民「八件實事」。2020年8月18日,恩施市人民檢察院與恩施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召開助力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座談會,共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 青海發布5起典型案例
    青海省檢察院發布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公益訴訟檢察典型案例6月16日,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五起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公益訴訟檢察的典型案例。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檢察機關共辦理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領域公益訴訟案件456件,其中汙染防治領域446件、精準脫貧領域2件、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領域8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典型案例1:青海省黃南州同仁縣江龍村水源地備用水源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
  • 不讓薪酬變「薪愁」 茅箭檢察院助力19位農民工討薪50餘萬
    ,在呼嘯的寒風中,陳某還是凍得打了個寒顫,但心裡卻是暖意融融,他抱緊懷裡的絨布袋,走進茅箭區人民檢察院。 因涉案公司對行政處罰不服,茅箭區院受邀介入該案,與區勞動保障監察局召開聯席會議,就如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化解行政爭議進行了商討。承辦檢察官在會上表示,案子涉及的農民工人數多,拖欠金額較大,解決農民工的實際問題是重點,不能簡單地一罰了之。
  • 包工頭拖欠農民工688萬「血汗錢」,還玩關機失聯?檢察院出手!
    12月23日,最高檢召開以「依法懲治惡意欠薪 讓勞動者勞有所得」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發布6起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例為程某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許建新表示,檢察機關主動加強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溝通協調,對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多個領域的欠薪案件,探索開展雙向法律諮詢和維護公益聯合執法機制,建立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綠色通道,形成保護勞動者合法勞動報酬的長效治理機制。
  • 【動態】「三維發力」,為農民工討薪「舒筋活絡」!
    為其「舒筋活絡」南京市棲霞區司法局以滿足農民工法治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入推進法宣教育、矛盾化解及法律援助等工作,為農民工討薪「舒筋活絡」,引導農民工群體依法行使權利,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討薪糾紛。法宣「面面俱到」廣而告之深入淺出運好社區(村)法潤民生微信群等載體,全方位推送農民工討薪維權案例,普及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知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加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 扶貧「突圍」,直播間裡有好物~
    人本扶貧助力農民工討薪維權農民工群體對平涼的經濟騰飛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貢獻。凝聚工人力量,需要滿足他們的基礎物質,保障他們的權益,給予其基本的尊重,才能夠幫助實現他們的人生價值。資料圖平涼檢察機關開展侵害農民工權益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將「治欠保支」作為促進貧困農民工增收脫貧的有力抓手,主動加強與人社、信訪等部門銜接,摸排拖欠農民工工資報酬類案件線索71條
  • 檢察環節去年為農民工追繳工資2.5億 根治欠薪組合拳
    1月16日,最高檢召開「依法懲治惡意欠薪,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新聞發布會,通報檢察機關2019年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工作等情況,並發布6起「檢察機關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例」。數據顯示,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1599人,同比上升10.6%;受理審查起訴3555件4012人,同比分別上升10.9%、11.6%,檢察環節為農民工追繳工資2.5億元。這也是最高檢首次發布年度保護弱勢群體辦案數據。
  • 妨害公務、尋釁滋事……山東省檢察院公布涉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
    2月25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全省檢察機關涉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七】濱州市濱城區檢察院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履職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2020年2月4日,濱州市濱城區檢察院在提前介入犯罪嫌疑人劉某、陳某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療器材案中發現:劉某自2019年11月底從臨沂市批發市場購進各類無合格證明文件的一次性醫用口罩2萬餘只,並於疫情防控期間在濱城區新興市場銷售
  • 最高檢權威解讀四批27件涉疫犯罪典型案例背後的思考
    近一個月來,最高人民檢察院專門就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連續發布了四批典型案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因此,第一批案例在案件類型選擇上具有廣泛性,體現了場域廣、類型多、兼顧實體處置與程序適用等特點。第一批案例發布後,法律適用、打擊重點進一步明晰,各地防控工作開展中面臨的突出問題也相繼被報導出來,因此,在第二批典型案例的選擇上,一方面進一步聚焦打擊重點,另一方面兼顧了案件事實認定和法律統一適用,最終選擇了五種類型6個案例。
  • 全區法院依法打擊扶貧領域腐敗犯罪 判處452人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供圖廣西新聞網南寧12月24日訊(記者 嚴曉波)12月24日上午,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打贏脫貧攻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區法院嚴厲打擊扶貧領域腐敗犯罪。自2016年至2020年11月,全區法院一審新收扶貧領域腐敗案件335件454人,已結案333件,判處罪犯452人,結案率99.4%。
  • 【案例發布】10個典型案例,3個鮮明特點
    9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南京舉辦新聞發布會,發布《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狀況》及典型案例。據王旭光介紹,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案件2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6件,以及在刑事公訴之外另行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各1件;在責任承擔上,均涉及對非法捕撈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追究。
  • 案例| 雲南檢察機關發力,斬斷伸向扶貧資金的黑手
    對退繳到案的贓款,陸良縣檢察院依據刑事訴訟法和省監委、省檢察院等四機關聯合印發的《關於建立扶貧領域涉案財物快速返還聯動機制的意見》規定,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涉案款返還給了果河村委會。返還後,檢察官又實地督促果河村委會將資金全部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房屋改造等脫貧攻堅事項,解決了人民群眾的實際困難,得到村委會和人民群眾的一致好評。
  • 最高檢發布6起典型案例
    12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以「依法懲治惡意欠薪 讓勞動者勞有所得」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發布6起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例。 檢察機關依法懲治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 典型案例 1.程某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 直通市州兩會|達州市檢察機關交出2019年「答卷」 獲評全省典型...
    嚴懲抗拒傳染病防治、侵財詐騙等嚴重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起訴3人,發出檢察建議20件,全力為疫情防控提供檢察保障。出臺「十條措施」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服務打好「三大攻堅戰」。起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涉眾型經濟犯罪108人。發放救助金49.9萬元。起訴扶貧領域職務犯罪16人,選派22名幹部到脫貧攻堅一線工作。起訴破壞森林資源、水產資源等犯罪115人。
  • 預防職務犯罪 崇尚廉潔從業
    預防職務犯罪 崇尚廉潔從業 2020-12-25 10:2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