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威瑟:無論麥格雷戈需要什麼樣的優勢,在拳臺中怎麼能更舒服,我都願意滿足他
嘴炮:我要和你打MMA
梅威瑟:爸爸,我認慫
上期我們剛講完比賽前運動員會不會特意禁慾以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態去打比賽,然後「世紀大戰」前梅威瑟就發表言論:「我不會去碰女人,男人的欲望就是戰鬥力,我會把我所有的力量都發洩到麥格雷戈的身上。」
看來禁不禁慾還是取決於自身對比賽的一種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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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世紀大戰」意料之中的結果,支持「嘴炮」的MMA粉兒,與支持不敗拳王梅威瑟的拳擊粉兒,又展開了一場唇槍舌戰。
有人說「嘴炮」輸就輸在跨界上;
有人說梅威瑟很心機婊,利用規則習慣間接誘惑「嘴炮」。
不過那些把鍋推給「跨界」的也只能把這當做一個藉口,畢竟一開始這個比賽就是這樣的規則,那就不能拿「跨界」規則說事兒。
假如倆拳擊大佬在臺上掄拳,嫩們兩界粉絲還有這麼大興致來談論這次比賽嗎?相信梅威瑟進了八角籠的戰績也不會很好看。
拋開規則不論,對於MMA和拳擊兩界來說,其實還有一個比較大的差異,在賽前也引發了一波討論——那就是拳套的佩戴。所以今天我們就來說說拳套那點兒事兒。
拳套的由來
先從拳套的簡史說起。
很久很久以前(這不是講故事,是真事兒),在刀劍尚未出世前,除了石器棍木,拳頭是最好的自衛方式,而隨著歷史長河的演進推移,這種最原始的拳頭作戰逐漸成為一種比賽方式——拳擊。
最早的拳擊運動是赤拳作戰的。倆人站那「哐哐哐」砸拳,想的是怎麼能把對方幹趴下這條唯一真理,結果一場比賽下來猶如老太太的裹腳布一般,又臭又長,而且還血腥。
有種說法:早期的拳擊比賽,就是原始的MMA
這個時候一個叫傑克·布勞頓的英國人就發明了一種在拳擊比賽中戴的手套——拳擊手套。
拳套的出現,大大降低了拳手在出拳時對對方造成的傷害,從而減少了血腥場面,成為拳擊史上文明進步的象徵。
到了1865年,「昆斯伯裡規則」的制定,則標誌著現代拳擊逐漸成為一種規範性的運動,而在規則中就明確規定:拳擊比賽中,拳手必須佩戴拳套,以保證比賽更規範。
昆斯伯裡:拳擊規則的制定者
作用
拳套的作用到底是為了保護自己,還是打傷對手?
赤拳出戰其實是需要冒很大風險的,因為人的手骨比頭骨要脆弱的多,大力出拳時揮在對手的頭部,很有可能造成出拳者手腕扭傷、骨折。
1988年,「拳王」泰森與一位拳手在賽場外發生糾纏,依泰森的暴脾氣肯定是逮誰揍誰,這位小哥很不幸的挨了拳王一記重拳當場昏厥,而泰森也因掌骨骨折不得不推遲當時的比賽。
拳擊比賽中,因手部受傷、骨折導致比賽無法進行的不在少數,這種情況就造成拳手出拳謹慎,在比賽的技術上也更加局限。
而拳套的出現,讓拳手在比賽過程中不需過多考慮發力程度,促使他們能發揮更多的組合技術,提高比賽的觀賞性,也使比賽節奏加快了許多。
不過拳套除了保護手腕及手部關節,還具有相當的威力。
拳套的拳峰是由一種填充材料組成的,這種填充材料使拳套富有彈性,在擊中對手頭部時會給對手腦部造成不同程度的震蕩幅度。
人的大腦在顱腔內有一定的活動空間,當受到撞擊後大腦核心部分會撞向顱骨(通俗點講就是腦震蕩)使人暫時眩暈,這就是KO的根源。
由此看來,拳套雖然一方面減少了「外傷」的血腥畫面,卻又在另一方面加強了「內傷」的可能。
尺碼
拳套的大小是按照盎司來計算的,盎司是重量單位,1盎司約等於28克,拳套的大小有8-20盎司7個級別按不同重量來劃分,而拳手的體重決定了他用哪個級別的拳套。
一般作為被挑戰的一方,有權決定比賽的體重級別,比如被嘴炮挑戰的梅威瑟,在一開始就要求比賽在超次中量級中進行。
梅威瑟這樣選擇的原因,很大一部分應該取決於這個級別中最小只能選用10盎司的拳套,這樣會更有利於防守。
對於常年在八角籠裡奮鬥的麥格雷戈來說,他平時常用的只有4盎司的分指拳套,10盎司與4盎司相比,除了厚重外,進攻體驗也是不太一樣的。
2003年有學者做過一項實驗:讓兩個學過一點拳擊的學生戴上裝有加速計的頭套,然後再戴上不同規格的拳套對打,以檢測不同重量的拳套對出拳力道有什麼影響。
2盎司的糾結
拳套的大小取決於內在填充物的體積,盎司數越大內膽越厚實,拳套內部空間也越大,保護性相對來說也會越好。
但拳套越大出拳的力道所受到的阻力就越大,出拳速度和力道就會減弱。
使用10盎司的拳套在出拳速度和力道弱化後,對對手造成的傷害相對於8盎司的拳套就小很多,MMA拳套的殺傷力就更為明顯。
一篇刊載在學術期刊Journal of Neurosurgery(《神經外科》雜誌)上的論文指出,使用MMA拳套,拳頭的「動能轉化明顯更高」,「角速度和角動量轉移顯著增加」。
通俗點講,就是拳套越小越薄,殺傷力越大,拳套越大越厚,防護保護性就越強。
這場兩界關注的金錢之戰落下帷幕,兩人在賽後友好握手,也不再去糾結拳套的大小是否更傾向於誰,反正兩位該掙的錢一份不落的進了自己的腰包,倒是我們這些吃瓜群眾還對比賽意猶未盡。
不管怎樣,每個領域都有每個領域的規則,把規則吃透了,就相當於贏了一半的比賽,倒是跨界真的這麼好玩兒嗎?
(部分數據來源:知乎懶熊體育)